Jamie Cullum来自英国的威特夏尔,从八岁起玩吉他与钢琴,在哥哥班卡伦(Ben Cullum)的影响之下,他也开始狂热的爱上了爵士乐,尤其特别崇拜以钢琴驰名的奥斯卡彼得森(Oscar Peterson)与戴夫布鲁贝克(Dave Brubeck)等传奇的爵士大师,甚至以十六岁的年纪,早早的就跑到巴黎去,在一些爵士俱乐部里卖唱,磨练自己的技巧。返回英国后,他进入瑞丁大学深造,主修电影与英国文学,课余的时间,除了继续卖唱,还在比萨店打工。十九岁那年,他自掏腰包,以“JC三重奏”的名义发表首张专辑“Heard It All Before”。后来在一次电视节目中,查尔斯王子看到了Jamie Cullum才华,大为激赏,邀请他在2003年五月,为英国女王的生日宴会御前演唱,更加的声名大噪.他的 “Twentysomething”专辑在2003年十月正式推出,立刻造成轰动,甚至被推崇为“当代英国最杰出的爵士艺人”,一舉拿下全英排行第三。比起當年的Harry Connick Jr.,Jamie Cullum更活、更頑皮、更不像個爵士歌手,他经常用近似于摩登摇滚的风格来诠释一些摇摆爵士乐的标准名曲,甚至还穿着皮衣与球鞋上场,彻底颠覆传统爵士歌手的形象,因为他希望能够让许多原本不听爵士的青少年发现,原来爵士乐可以这么“酷”。该张专集中,竟還挑戰了Jeff Buckley與Jimi Hendrix這兩代搖滾傳奇的作品,覺得小天才愛賣弄嗎?他都唱了"Blame It On My Youth",還能怎麼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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