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男孩的美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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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轻易地给自己最喜欢的专辑写评论。是的,你没看错。这是我最喜欢的专辑。一是怕自己表达能力有限。因为心里储存了太多对这张专辑的爱与回忆,所意怕短短一篇评论无法完整地表达出我所有的感情。二是怕自己组织能力有限。因为脑子里储存了太多有关这张专辑的点滴细节,所以怕写评论的时候忘了这个漏了那个。
于是我决定不写评论了。
那么,就讲故事吧。我要讲的,是关于一个美国男孩和他的美国梦的故事。
这个男孩名叫Brandon Flowers。他1981年在内华达洲离拉斯维加斯不远的Henderson市出生,是一家六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他从小就喜欢音乐,特别是英国摇滚乐。他的家境并不富余,父亲曾经是个赌徒,他童年印像最深的事就是深夜跟着母亲在赌场的停车场寻找父亲的车。八岁时,他们全家搬到犹他洲。在那里,父亲洗薪革面成为了摩门教徒,于是Brandon也就在摩们教的环境里长大。16岁时,他决定回到拉斯维加斯。在那里高中毕业后,他就开始在赌场酒店里端盘子做服务生。某天,他在拉斯维加斯周报上看到一则招乐队成员的广告,上面写着:“欣赏的乐队包括:David Bowie,The Cure,New Order,Duran Duran。”他回复了那个广告,认识了吉它手Dave Keuning。之后,他和Dave又认识了鼓手Ronnie Vannucci Jr和贝斯手Mark Stoermer,于是,The Killers就这样成型了。那时,拉斯维加斯的音乐风潮以朋克,金属,说唱为主,The Killers独特的风格很快引起了媒体和唱片公司的注意。2003年,他们的第一只单曲《Mr. Brightside》在BBC Radio 1首播,直冲单曲排行榜榜首;之后他们开始为British Sea Power,Morrissey等人做暖场;2004年,他们的首张专辑《Hot Fuss》发行,立刻成为英国唱片榜的榜首,也成为了近20年来最畅销的专辑。
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一个典型的实现美国梦的励志故事?
好的。《Hot Fuss》是一张出色的处女专辑,这不可否认。但是要知道的是他们做那张专辑时还处于摸索和磨合期,他们对自己乐队音乐的定位还很模糊。他们的性格还没有成型。也就是说,他们还不是很清楚到底自己在在摇滚圈里是要以什么样的姿态示人。所以对于我个人来说,《Hot Fuss》是一张很难让人定位的专辑,听起来总是有不确定的感觉。它到底是属于什么风格?它的歌曲内容到底是属于什么类型?
而这一切疑问在他们的第二张专辑《Sam’s Town》都完全消失了。这张专辑的内容和曲风证明了他们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走的路线,并且走的很坚定。这一点从专辑封面和题目就可以看出来了。这张专辑的封面很西部,很乡土,有昨日辉煌不再的荒凉感。而专辑的名字Sam’s Town则是拉斯维加斯一个赌场的名字。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向世人展示自己的新专辑,用意再明显不过了:没错,我们是来自拉斯维加斯的乐队,我们的音乐充满了西部风情。
这张专缉最重要的一个主线就是他们对拉斯维加斯的爱。 外人把拉斯维加斯定位成罪恶之城,但是那里是他们的家,是他们生长的故乡。在出了第一张专缉《Hot Fuss》后,他们花了两年在全球巡演。这两年奔波在外的生活更让他们体会到了赌城在他们心里是多么重要。要知道他们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这座赌城。在签到第一份唱片合约前,他们甚至连护照都没有。赌城早已溶入到了他们的灵魂和血液中。整张《Sam’s Town》都是他们写给赌城的恋曲。赌城也是他们创作的来源。 这一座城,每天都有有多少故事在发生,在他们之前,从来没有人想到要把那些故事写成歌,唱给人听。他们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这样做的乐队。赌城更是他们舞台风格的最佳展示。 《Hot Fuss》初期,Brandon还没有要穿着打扮的意识,他常常就是衬衣领带就上场了,他们那时也没有那个闪亮的K型键盘。很多人都好奇,为什么后来The Killers的演出舞台要布置的那么灯火辉煌?为什么Brandon要穿得那么光鲜亮丽地上台?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们从小就是在赌城长大的,他们从小就知道拉斯维加斯最有名的除了赌场外就是歌舞表演。他们从小就耳闻目睹那些舞台上闪亮夺目的装饰和服装,所以他们在演出时也继承了这一传统。对于他们来说,一场演唱会不仅仅是音乐那么简单,他们的演出是表演,他们要把拉斯维加斯那种绚烂华丽的舞台气息展示给所有去看他们演唱会的人。当然,这样做还有一个私人原因:他们每个人都是来自工人阶层家庭的孩子,平时跟本就不会有机会穿那些华丽的名牌衣服。所以上台表演对他们来说是和现实生活完全相反的一种体验。他们重视而且珍惜每一次上台的机会。对他们来说,每一次演出都是一次隆重的仪式,而穿着打扮则是仪式不可缺少的一部份。这种态度,也是受赌城历史上那些最著名的艺人们的影响。比如Frank Sinatra,Elvis Presley,Dean Martin,等等。如果你稍微留意一下的话,就会发现Brandon的舞台服装和这些人是多么相似。他的西装,领结,甚至发型和鞋子都有那些前辈们的影子。Brandon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到他为什么在演出时总是要穿得那么体面,他回答到:“你看The Strokes。他们都是富人家的孩子,但是他们故意穿得垃里垃塌,像街边玩滑板的流浪少年一样。而我们就刚好相反。我们打扮得那么隆重,是因为那跟我们都是穷小子。加入乐队,上台表演,对我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奢华的事。所以我们才特别重视外表给人的印象。”我特别能理解他们的这种心态。一个人的穿着打扮总是能在某个方面体现他的内心境界的。他们这样的风格,正是The Killers本质的最佳体现。
Brandon曾经说过,“当你漫步在利物浦时,你会想到The Beatles;当你漫步在曼彻斯特时,你会想到Oasis。而我们的目标就是:当你来到拉斯维加斯时,我想让你想到Sam’s Town。我以前就住在Sam’s Town对面的一条街上。它对我来说就像Abbey Road一样。歌迷们会专程来这里拍照。这让我很自豪。”赌城造就了The Killers,所以The Killers对赌城抱着无比感恩的心。他们刚出道时,Brandon总被人们误认为过度自信,其实他不是。他很明白自己乐队的处境。 他们不是来自纽约洛杉机或者其它哪个有强大音乐文化背景的大城市,他们来自拉斯维加斯,一个几乎和流行音乐脱节的城市。Brandon自己也说过,“赌城的流行音乐水平非常落后,电台里播放的歌起码比外地落后了十年。”但是落后的环境并没有阻止他们前进的脚步。拉斯维加斯在他们的音乐生涯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他们的乐队当初去纽约发展,那他们肯定不会取得像今天这么大的成就。纽约的乐队太多,竞争太激烈,音乐圈施加给乐队的压力也特别大。而在拉斯维加斯,他们则可以毫无束缚地自由创作,不用考考虑媒体和外界的评论,所以他们成功了。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乐队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做表面文章上,为了引起媒体的注意而搞眩头,那么他们怎么可能有时间去专心搞创作呢。The Killers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他们远离了一切外界的干扰,可以全心投入地做自己喜欢的音乐。
The Killers出第一张专辑《Hot Fuss》时,很多人都以为他们是英国乐队,因为他们的音乐丝毫没有一点美国风格。这也难怪,谁让The Killers的四个人都是听英国乐队长大的呢。Brandon从小受他哥哥的影响,就开始接受英国摇滚。他童年的偶像是David Bowie。他在卧室里边放《The Rise And Fall Of Ziggy Stardust And The Spiders From Mars》,他父亲听到后说:“你怎么喜欢这种怪里怪气的东西?”后来上学了,同学们都一股脑地听Nirvana,只有他一个人听The Smiths,Pet Shop Boys。为此同学们都嘲笑他,骂他是faggot。这个可怜的孩子,在成长的路上受过多少打击啊。后来,他好心的哥哥带他去看Morrissey演唱会,那一次经历彻底地改变了Brandon的人生。他哥哥回忆到:“Brandon是一个特别内向,特别害羞的小孩。他一直都很安静。但是那天Morrissey一上场,他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疯狂得不得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么痴迷过。”(后来Brandon在凯撒皇宫酒店的餐厅当bus boy时,碰到Morrissey来店里吃东西。他吓得不敢跟偶像说话,结果就偷偷地把Morrissey喝茶的茶杯给偷回家了。)高中时,U2去拉斯维加斯开演唱会,他花了100美元买了场地票,经历了他此生最为精彩的一次演出。高中毕业后,他在一个叫Blush Response的电音乐队当键盘手,乐队决定去洛杉机发展,他却决定留下来,于是他就被乐队给解雇了。而就是在那时,他去看了Oasis的演出,那一次演出让他意识到自己想做什么样的摇滚。啊,我废话连篇地讲这么多他看演出的经历,就是想证明一点:他当年看这些英国乐队都对他今后的创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The Killers第一张专辑就是完全受英国摇滚影响的产物。Brandon说过,“《Hot Fuss》就是我想象中的英国。”
但是听《Sam’s Town》时,你会发现这张专辑的风格和《Hot Fuss》实在是太不一样了。整张《Sam’s Town》里再也没有高中初恋,橄榄球比赛,毕业舞会的痕迹了。这张专辑里,Brandon开始探索一些更加深刻同时也更加贴近他内心的主题。这使得整张专辑听起来比《Hot Fuss》都更加沉重,但是这种沉重感也让人意识到Brandon成熟了。他不再是《Hot Fuss》时期那个爱做梦,满脑子幻想的男孩了,他是男人了。他不再像《Hot Fuss》时,沉浸在英伦三岛迷雾般的音乐里了。这张专辑里,少了电音,多了纯粹的吉它。为什么呢?因为他找到了自己应有的风格,他不要再去借用其他乐队的东西了。这一点要归功于Bruce Springsteen。在《Hot Fuss》巡演期,Brandon听了很多Bruce Springsteen早期的专辑,他重新找回了年少时第一次听到《Born to Run》的感觉。是Bruce Springsteen让他认识到The Killers是美国本土的乐队,他应该做属于自己的音乐。
这种改变,在专辑的第一首同名歌《Sam’s Town》里就能听出来。这首歌一开始就是急促的鼓点和强劲的吉它,让它的intro就给人一种雄壮的感觉。第30秒,The Killers招牌式的电音键盘响起,但是为了强调这张专辑的主旋律,键盘音乐短短两个小节后,低音吉它就又加了进去。这首歌整个吉它的旋律都很重,完全盖过了键盘的声音。这首歌的歌词最能体会到Brandon讲故事的能力:“I still remember Grandma Dixie’s wake,I never really know anybody to die before。Red,white and blue upon a birthday cake,my brother he was born on the Fourth of July。”他写的都是他自己的家人,他把完全真实的自己展现给了所有人。而结尾那句“I see London,I see Sam’s Town。”则是点腈之笔。一句话道出了他的理想和抱负。
《Interlude》后,就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我认为他们到现在为止最出色的一首歌:《When You Were Young》。这首歌有着比《Sam’s Town》更加强有力的前奏,完全是爆发式的。Dave的吉它在这首歌里简直可以用酣畅淋漓来形容。他的两段独奏都特别激昂,听了就有让人想跟着跳舞的冲动。而Mark的贝斯一直在配合着Brandon高亢的歌声,一步不差,和verse里Ronnie鼓声形成了完美的互补。还有Brandon的歌词!我简直要说,这是他写出来的最棒的歌词了:“You sit there in your heartache,waiting for some beautiful boys to save you from your old days。He doesn’t look a thing like Jesus,but he talks like a gentleman,like you imagined when you were young。”Brandon啊Brandon,他不是我,可是他怎么能这么懂我的心思呢。这些歌词,句句都写到我的心里去了。每次听到这首歌,我都会有一种错觉,访佛这首歌就是写给我一个人似的。只有他,才能把这么让人心碎的主题写得这么美,简直就是天才。他的歌词里,有绝望,有痛苦,可是听了后总还是能给人希望。这就是他最出色的地方。两段verse过后,是一段钢琴,节奏的快慢转换在此处安排的很巧妙,听起来顺畅极了。总之,这首歌的好真是说也说不完。
《Bling(Confession of a King)》是Brandon写给他的父亲的。他的父亲一直是他的榜样。在他眼中,他父亲是美国工人阶层的代表。 在外人看来,他父亲是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了,可是Brandon却觉得像他父亲这样的普通人才是最值得敬佩的。他说,“很多乐队都写关于工人阶层的歌,但是他们把工人阶级都描写的很悲惨很绝望,而我写的歌和他们完全相反。我从小在工人阶层家庭长大,我为此深感自豪。”他的父亲年轻时也曾酗酒,赌博,就如歌里写的:“I awoke on the roadside in the land of the free ride。I can’t pull it any longer, and the sun is beating down my neck。So I ran with the devil,left a trail of excuses。” 可是后来他还是痛改前非,把一家六个孩子抚养成人。在这首歌的结尾,Brandon唱到:“Higher and higher,we’re gonna take it。Down to the wire,we’re gonna make it。Higher and higher。”这是对他父亲的一种感恩和认可。他一直都说,他的父亲是他的棒样,他想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人。我想,这最后两句歌词,大概就是他的宣言。
《Read My Mind》是这张专缉里我第二喜欢的歌。这首歌的开头是键盘音和缓缓的鼓声。第一小节,Brandon几乎就是清唱。之后节奏一步步加快,声音也越来越响,吉它和贝斯一个接一个地加进去,一小节一小节地,制造出了chorus的高潮。它们一点也不显得拥挤,一切都很从容。这首歌的内容也和《Sam’s Town》很相似,都是关于年轻的梦想,现实的冲撞,勇气,还有希望。歌词里写到,“I never really gave up on breaking out of this two-star town。I got the green light,I got a little fight,I’m gonna turn this thing around。”每次听到这里,我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年轻的Brandon。通过这一首歌,他又一次把内心最私密的一面展现给了听歌的人,而听歌的人也因此而找到了共鸣。越是简单真实的东西就越容易让人感动,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真理。
《Uncle Jonny》是Brandon写给他的叔叔Jonny的。Jonny是他母亲的哥哥,也是他们家里最难念的那一本经。每隔几年,Jonny叔叔就会闹出些事来。吸毒,自杀,他几乎什么坏事都干过。但是不管他做了什么,到最后他总是能平安地活下来,没闹出人命来,所以Brandon一直相信Jonny本质上是个好人。Brandon写了这首歌给Jonny后,Jonny很开心,因为一直觉得自己骨子里就是一个摇滚灵魂。他总是穿着Led Zepplin的T恤,他配得上摇滚这个称号。
听完整张《Sam’s Town》,你会觉得虽然这只是The Killers的第二张专辑,但是他们听起来就给人一种好像在一起表演了很久一样的感觉。他们所有乐器之间的配合都滴水不漏,完美无缺。这就是用心花时间的结果。他们花在每一首歌上的精力越多,配合就越熟练,表演也就越自如。做这张专辑,他们冒了很大的风险。他们走了一条不为人熟知但是属于自己的路,他们创造了自己的风格,Brandon找到了他灵感的源泉,这就是我最敬佩他们的地方。如果说《Hot Fuss》是他们实现美国梦的证明,那么《Sam’s Town》则会告诉你他们是如何实现他们的美国梦的。这张专辑里的每首歌都是他们的故事,不虚假,不做作,所以听起来才那么亲切。更重要的是,Brandon年少时的那些偶像们也都变成了他的粉丝。David Bowie,Elton John曾去看过The Killers的演唱会,Pet Shop Boys,Bruce Springsteen曾邀请Brandon与他们同台演出。U2就更不用说了,Bono曾在众多场合赞美The Killers,称他们为“An exceptional American band。”我想,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代表美国梦了。当Brandon还是个小孩时,他大概做梦也不会想到他有一天会和那些卡带上唱歌的人们成为朋友,会受到他们的夸赞。可是他做到了,不是吗。谁说梦想太大就不能实现?看看Brandon。他的梦想大于现实,可是他的现实比梦想还要美妙。
于是我决定不写评论了。
那么,就讲故事吧。我要讲的,是关于一个美国男孩和他的美国梦的故事。
这个男孩名叫Brandon Flowers。他1981年在内华达洲离拉斯维加斯不远的Henderson市出生,是一家六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他从小就喜欢音乐,特别是英国摇滚乐。他的家境并不富余,父亲曾经是个赌徒,他童年印像最深的事就是深夜跟着母亲在赌场的停车场寻找父亲的车。八岁时,他们全家搬到犹他洲。在那里,父亲洗薪革面成为了摩门教徒,于是Brandon也就在摩们教的环境里长大。16岁时,他决定回到拉斯维加斯。在那里高中毕业后,他就开始在赌场酒店里端盘子做服务生。某天,他在拉斯维加斯周报上看到一则招乐队成员的广告,上面写着:“欣赏的乐队包括:David Bowie,The Cure,New Order,Duran Duran。”他回复了那个广告,认识了吉它手Dave Keuning。之后,他和Dave又认识了鼓手Ronnie Vannucci Jr和贝斯手Mark Stoermer,于是,The Killers就这样成型了。那时,拉斯维加斯的音乐风潮以朋克,金属,说唱为主,The Killers独特的风格很快引起了媒体和唱片公司的注意。2003年,他们的第一只单曲《Mr. Brightside》在BBC Radio 1首播,直冲单曲排行榜榜首;之后他们开始为British Sea Power,Morrissey等人做暖场;2004年,他们的首张专辑《Hot Fuss》发行,立刻成为英国唱片榜的榜首,也成为了近20年来最畅销的专辑。
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一个典型的实现美国梦的励志故事?
好的。《Hot Fuss》是一张出色的处女专辑,这不可否认。但是要知道的是他们做那张专辑时还处于摸索和磨合期,他们对自己乐队音乐的定位还很模糊。他们的性格还没有成型。也就是说,他们还不是很清楚到底自己在在摇滚圈里是要以什么样的姿态示人。所以对于我个人来说,《Hot Fuss》是一张很难让人定位的专辑,听起来总是有不确定的感觉。它到底是属于什么风格?它的歌曲内容到底是属于什么类型?
而这一切疑问在他们的第二张专辑《Sam’s Town》都完全消失了。这张专辑的内容和曲风证明了他们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走的路线,并且走的很坚定。这一点从专辑封面和题目就可以看出来了。这张专辑的封面很西部,很乡土,有昨日辉煌不再的荒凉感。而专辑的名字Sam’s Town则是拉斯维加斯一个赌场的名字。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向世人展示自己的新专辑,用意再明显不过了:没错,我们是来自拉斯维加斯的乐队,我们的音乐充满了西部风情。
这张专缉最重要的一个主线就是他们对拉斯维加斯的爱。 外人把拉斯维加斯定位成罪恶之城,但是那里是他们的家,是他们生长的故乡。在出了第一张专缉《Hot Fuss》后,他们花了两年在全球巡演。这两年奔波在外的生活更让他们体会到了赌城在他们心里是多么重要。要知道他们从小到大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这座赌城。在签到第一份唱片合约前,他们甚至连护照都没有。赌城早已溶入到了他们的灵魂和血液中。整张《Sam’s Town》都是他们写给赌城的恋曲。赌城也是他们创作的来源。 这一座城,每天都有有多少故事在发生,在他们之前,从来没有人想到要把那些故事写成歌,唱给人听。他们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这样做的乐队。赌城更是他们舞台风格的最佳展示。 《Hot Fuss》初期,Brandon还没有要穿着打扮的意识,他常常就是衬衣领带就上场了,他们那时也没有那个闪亮的K型键盘。很多人都好奇,为什么后来The Killers的演出舞台要布置的那么灯火辉煌?为什么Brandon要穿得那么光鲜亮丽地上台?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们从小就是在赌城长大的,他们从小就知道拉斯维加斯最有名的除了赌场外就是歌舞表演。他们从小就耳闻目睹那些舞台上闪亮夺目的装饰和服装,所以他们在演出时也继承了这一传统。对于他们来说,一场演唱会不仅仅是音乐那么简单,他们的演出是表演,他们要把拉斯维加斯那种绚烂华丽的舞台气息展示给所有去看他们演唱会的人。当然,这样做还有一个私人原因:他们每个人都是来自工人阶层家庭的孩子,平时跟本就不会有机会穿那些华丽的名牌衣服。所以上台表演对他们来说是和现实生活完全相反的一种体验。他们重视而且珍惜每一次上台的机会。对他们来说,每一次演出都是一次隆重的仪式,而穿着打扮则是仪式不可缺少的一部份。这种态度,也是受赌城历史上那些最著名的艺人们的影响。比如Frank Sinatra,Elvis Presley,Dean Martin,等等。如果你稍微留意一下的话,就会发现Brandon的舞台服装和这些人是多么相似。他的西装,领结,甚至发型和鞋子都有那些前辈们的影子。Brandon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到他为什么在演出时总是要穿得那么体面,他回答到:“你看The Strokes。他们都是富人家的孩子,但是他们故意穿得垃里垃塌,像街边玩滑板的流浪少年一样。而我们就刚好相反。我们打扮得那么隆重,是因为那跟我们都是穷小子。加入乐队,上台表演,对我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奢华的事。所以我们才特别重视外表给人的印象。”我特别能理解他们的这种心态。一个人的穿着打扮总是能在某个方面体现他的内心境界的。他们这样的风格,正是The Killers本质的最佳体现。
Brandon曾经说过,“当你漫步在利物浦时,你会想到The Beatles;当你漫步在曼彻斯特时,你会想到Oasis。而我们的目标就是:当你来到拉斯维加斯时,我想让你想到Sam’s Town。我以前就住在Sam’s Town对面的一条街上。它对我来说就像Abbey Road一样。歌迷们会专程来这里拍照。这让我很自豪。”赌城造就了The Killers,所以The Killers对赌城抱着无比感恩的心。他们刚出道时,Brandon总被人们误认为过度自信,其实他不是。他很明白自己乐队的处境。 他们不是来自纽约洛杉机或者其它哪个有强大音乐文化背景的大城市,他们来自拉斯维加斯,一个几乎和流行音乐脱节的城市。Brandon自己也说过,“赌城的流行音乐水平非常落后,电台里播放的歌起码比外地落后了十年。”但是落后的环境并没有阻止他们前进的脚步。拉斯维加斯在他们的音乐生涯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他们的乐队当初去纽约发展,那他们肯定不会取得像今天这么大的成就。纽约的乐队太多,竞争太激烈,音乐圈施加给乐队的压力也特别大。而在拉斯维加斯,他们则可以毫无束缚地自由创作,不用考考虑媒体和外界的评论,所以他们成功了。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乐队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做表面文章上,为了引起媒体的注意而搞眩头,那么他们怎么可能有时间去专心搞创作呢。The Killers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他们远离了一切外界的干扰,可以全心投入地做自己喜欢的音乐。
The Killers出第一张专辑《Hot Fuss》时,很多人都以为他们是英国乐队,因为他们的音乐丝毫没有一点美国风格。这也难怪,谁让The Killers的四个人都是听英国乐队长大的呢。Brandon从小受他哥哥的影响,就开始接受英国摇滚。他童年的偶像是David Bowie。他在卧室里边放《The Rise And Fall Of Ziggy Stardust And The Spiders From Mars》,他父亲听到后说:“你怎么喜欢这种怪里怪气的东西?”后来上学了,同学们都一股脑地听Nirvana,只有他一个人听The Smiths,Pet Shop Boys。为此同学们都嘲笑他,骂他是faggot。这个可怜的孩子,在成长的路上受过多少打击啊。后来,他好心的哥哥带他去看Morrissey演唱会,那一次经历彻底地改变了Brandon的人生。他哥哥回忆到:“Brandon是一个特别内向,特别害羞的小孩。他一直都很安静。但是那天Morrissey一上场,他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疯狂得不得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么痴迷过。”(后来Brandon在凯撒皇宫酒店的餐厅当bus boy时,碰到Morrissey来店里吃东西。他吓得不敢跟偶像说话,结果就偷偷地把Morrissey喝茶的茶杯给偷回家了。)高中时,U2去拉斯维加斯开演唱会,他花了100美元买了场地票,经历了他此生最为精彩的一次演出。高中毕业后,他在一个叫Blush Response的电音乐队当键盘手,乐队决定去洛杉机发展,他却决定留下来,于是他就被乐队给解雇了。而就是在那时,他去看了Oasis的演出,那一次演出让他意识到自己想做什么样的摇滚。啊,我废话连篇地讲这么多他看演出的经历,就是想证明一点:他当年看这些英国乐队都对他今后的创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The Killers第一张专辑就是完全受英国摇滚影响的产物。Brandon说过,“《Hot Fuss》就是我想象中的英国。”
但是听《Sam’s Town》时,你会发现这张专辑的风格和《Hot Fuss》实在是太不一样了。整张《Sam’s Town》里再也没有高中初恋,橄榄球比赛,毕业舞会的痕迹了。这张专辑里,Brandon开始探索一些更加深刻同时也更加贴近他内心的主题。这使得整张专辑听起来比《Hot Fuss》都更加沉重,但是这种沉重感也让人意识到Brandon成熟了。他不再是《Hot Fuss》时期那个爱做梦,满脑子幻想的男孩了,他是男人了。他不再像《Hot Fuss》时,沉浸在英伦三岛迷雾般的音乐里了。这张专辑里,少了电音,多了纯粹的吉它。为什么呢?因为他找到了自己应有的风格,他不要再去借用其他乐队的东西了。这一点要归功于Bruce Springsteen。在《Hot Fuss》巡演期,Brandon听了很多Bruce Springsteen早期的专辑,他重新找回了年少时第一次听到《Born to Run》的感觉。是Bruce Springsteen让他认识到The Killers是美国本土的乐队,他应该做属于自己的音乐。
这种改变,在专辑的第一首同名歌《Sam’s Town》里就能听出来。这首歌一开始就是急促的鼓点和强劲的吉它,让它的intro就给人一种雄壮的感觉。第30秒,The Killers招牌式的电音键盘响起,但是为了强调这张专辑的主旋律,键盘音乐短短两个小节后,低音吉它就又加了进去。这首歌整个吉它的旋律都很重,完全盖过了键盘的声音。这首歌的歌词最能体会到Brandon讲故事的能力:“I still remember Grandma Dixie’s wake,I never really know anybody to die before。Red,white and blue upon a birthday cake,my brother he was born on the Fourth of July。”他写的都是他自己的家人,他把完全真实的自己展现给了所有人。而结尾那句“I see London,I see Sam’s Town。”则是点腈之笔。一句话道出了他的理想和抱负。
《Interlude》后,就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我认为他们到现在为止最出色的一首歌:《When You Were Young》。这首歌有着比《Sam’s Town》更加强有力的前奏,完全是爆发式的。Dave的吉它在这首歌里简直可以用酣畅淋漓来形容。他的两段独奏都特别激昂,听了就有让人想跟着跳舞的冲动。而Mark的贝斯一直在配合着Brandon高亢的歌声,一步不差,和verse里Ronnie鼓声形成了完美的互补。还有Brandon的歌词!我简直要说,这是他写出来的最棒的歌词了:“You sit there in your heartache,waiting for some beautiful boys to save you from your old days。He doesn’t look a thing like Jesus,but he talks like a gentleman,like you imagined when you were young。”Brandon啊Brandon,他不是我,可是他怎么能这么懂我的心思呢。这些歌词,句句都写到我的心里去了。每次听到这首歌,我都会有一种错觉,访佛这首歌就是写给我一个人似的。只有他,才能把这么让人心碎的主题写得这么美,简直就是天才。他的歌词里,有绝望,有痛苦,可是听了后总还是能给人希望。这就是他最出色的地方。两段verse过后,是一段钢琴,节奏的快慢转换在此处安排的很巧妙,听起来顺畅极了。总之,这首歌的好真是说也说不完。
《Bling(Confession of a King)》是Brandon写给他的父亲的。他的父亲一直是他的榜样。在他眼中,他父亲是美国工人阶层的代表。 在外人看来,他父亲是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了,可是Brandon却觉得像他父亲这样的普通人才是最值得敬佩的。他说,“很多乐队都写关于工人阶层的歌,但是他们把工人阶级都描写的很悲惨很绝望,而我写的歌和他们完全相反。我从小在工人阶层家庭长大,我为此深感自豪。”他的父亲年轻时也曾酗酒,赌博,就如歌里写的:“I awoke on the roadside in the land of the free ride。I can’t pull it any longer, and the sun is beating down my neck。So I ran with the devil,left a trail of excuses。” 可是后来他还是痛改前非,把一家六个孩子抚养成人。在这首歌的结尾,Brandon唱到:“Higher and higher,we’re gonna take it。Down to the wire,we’re gonna make it。Higher and higher。”这是对他父亲的一种感恩和认可。他一直都说,他的父亲是他的棒样,他想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人。我想,这最后两句歌词,大概就是他的宣言。
《Read My Mind》是这张专缉里我第二喜欢的歌。这首歌的开头是键盘音和缓缓的鼓声。第一小节,Brandon几乎就是清唱。之后节奏一步步加快,声音也越来越响,吉它和贝斯一个接一个地加进去,一小节一小节地,制造出了chorus的高潮。它们一点也不显得拥挤,一切都很从容。这首歌的内容也和《Sam’s Town》很相似,都是关于年轻的梦想,现实的冲撞,勇气,还有希望。歌词里写到,“I never really gave up on breaking out of this two-star town。I got the green light,I got a little fight,I’m gonna turn this thing around。”每次听到这里,我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年轻的Brandon。通过这一首歌,他又一次把内心最私密的一面展现给了听歌的人,而听歌的人也因此而找到了共鸣。越是简单真实的东西就越容易让人感动,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真理。
《Uncle Jonny》是Brandon写给他的叔叔Jonny的。Jonny是他母亲的哥哥,也是他们家里最难念的那一本经。每隔几年,Jonny叔叔就会闹出些事来。吸毒,自杀,他几乎什么坏事都干过。但是不管他做了什么,到最后他总是能平安地活下来,没闹出人命来,所以Brandon一直相信Jonny本质上是个好人。Brandon写了这首歌给Jonny后,Jonny很开心,因为一直觉得自己骨子里就是一个摇滚灵魂。他总是穿着Led Zepplin的T恤,他配得上摇滚这个称号。
听完整张《Sam’s Town》,你会觉得虽然这只是The Killers的第二张专辑,但是他们听起来就给人一种好像在一起表演了很久一样的感觉。他们所有乐器之间的配合都滴水不漏,完美无缺。这就是用心花时间的结果。他们花在每一首歌上的精力越多,配合就越熟练,表演也就越自如。做这张专辑,他们冒了很大的风险。他们走了一条不为人熟知但是属于自己的路,他们创造了自己的风格,Brandon找到了他灵感的源泉,这就是我最敬佩他们的地方。如果说《Hot Fuss》是他们实现美国梦的证明,那么《Sam’s Town》则会告诉你他们是如何实现他们的美国梦的。这张专辑里的每首歌都是他们的故事,不虚假,不做作,所以听起来才那么亲切。更重要的是,Brandon年少时的那些偶像们也都变成了他的粉丝。David Bowie,Elton John曾去看过The Killers的演唱会,Pet Shop Boys,Bruce Springsteen曾邀请Brandon与他们同台演出。U2就更不用说了,Bono曾在众多场合赞美The Killers,称他们为“An exceptional American band。”我想,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代表美国梦了。当Brandon还是个小孩时,他大概做梦也不会想到他有一天会和那些卡带上唱歌的人们成为朋友,会受到他们的夸赞。可是他做到了,不是吗。谁说梦想太大就不能实现?看看Brandon。他的梦想大于现实,可是他的现实比梦想还要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