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
扫码直接下载
。
不得不說LZ,你有點毛病= = 你對方大同甚至是仇視了, 如果我聽了不喜歡的歌曲,我也不會留言罵的, 更何況你還時刻關注你的留言, 我無語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觉 就像我爱大同 讨厌脑残的你一样
。。。听完记得和狂潮。。很爱啊。。其他感觉一般。。。
大同的才华是有目共睹的,在他前几张专辑里就完全展现出来 这张只是他向自己喜爱的经典致敬,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爱的经典老歌 难道你就没有去唱过那些你爱的歌吗 请不要老以挑剔的眼光去看待别人的努力 不喜欢其实可以选择不听的 不是有那么多歌手出新歌吗~~~~~~~~~~
对不起 我没有些人那么高尚 喜欢就是喜欢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他以前唱的那些歌虽然我不爱 但至少不那么反感 听他的这两首纯粹只是因为他翻唱了我爱的歌 估计这辈子也不会再去听了 向自己心中的经典致敬 没错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 他有他的 你们有你们的 我也有我的 你们有权利说喜欢 我就有权利说不喜欢 仅此而已 over
写下我的最后几句回应,以后此贴便再也与我无关。 1、我是第一次用这个功能,在专辑页面看到“写乐评”的时候并不知道写了以后就会发到页面成为一个帖子让所有人看到,我以为只是自己添加的一句短评而已,纯粹表达个人情绪,并不想让我的一句话成为一个话题被人关注和对峙。所以,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发了言还时刻关注帖子的动静,只可惜豆瓣功能太强大,所有的回复都有提醒。如果有的同学还不知道这个功能的话,建议你也去发一篇帖子试试就知道了,呵呵,正好主题可以写写这个你们喜欢的方大同和这些你们喜欢的歌。 2、我并不认为我的句子中有所谓的“骂”的成分,只是表达自己听完歌曲以后最直观的感觉。如果连这些都已经惨绝到无法抒发的话,我已经不知道这个平台的意义了。难道这里只许点头,不许摇头吗?呵呵,不知道是谁“有点毛病”。 3、我还不至于去“仇视”方大同,只是对他比较没感,毕竟除了他唱的这两首歌让我不舒服以外,和他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不需要花那么大力气去“仇视”一个与我生活无关紧要的人。所以也请不要动不动就为了捍卫自己的所谓偶像而敌对别人。 4、我的短评并非针对人,只是针对作品翻唱而言。我不是那种无聊到一听到不喜欢的歌就到处“撒泼”的人,只是这一次的对象是,我最爱的歌。我不是什么婉约害羞的主儿,从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所以这一次,难以沉默。 5、最后,还是我想要说的这句话:向自己心中的经典致敬,没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方大同有方大同的,你们有你们的 我也有我的。
楼主你记住你的第五点 既然知道这个道理,还说什么糟蹋
不喜欢是正常的事 为什么要用这么偏激的表达方式 根本不考虑我们喜欢方大同的人看到这个会是什么感觉 lz不喜欢可以不要听啊 何必折磨了自己又来这里混淆视听
看来方大同的才能已经被LZ认可了,为什么呢因为大同唱这首歌在挑战你心中的经典,而且很成功,如果真的是一无是处我想你也不会跑到这里来发泄了。LZ你就认了吧。
LZ你就认了吧。
其實在你內容里寫了“糟蹋”二字 你已經嚴重“糟蹋”了歌手的用心 不明白LZ還能辯解
自从特务鸡翻过王菲的《怀念》以后…………………… 总之,有了特务鸡垫底 我就无所谓别人怎么翻唱王菲的歌了 不过大同的红豆确实很好听~
LOL你的標題和評論看完就想絞殺你
其实唱得很不错 个人认为
没人硬塞给你听~
完全同意Lz
支持楼主
LZ还是小孩子,,过个几年,你会后悔现在的言论,,一看就是不懂音乐的装精斑子。
LS是武汉的!
2009-08-30 20:07:03: orange!!clock (雀斑医生) 早几年前也挺他,现在没以前的味道了··有才华不是这么捧的··觉得这张比较失败 ======================================== 早几年是不是指的第一张? 恩,其实那些人都那么说 虽然我也不喜欢这一章,但其实方大同出道还没那么几年
呵,LZ那么拽,自己去唱嘛。
同意楼主,我知道方大同是BABY FACE,克莱普顿或者杰克逊的粉丝,他要是想对偶像致敬的话就多磨练一阵子,而不是现在,看看这张专辑,唱腔老是往BABY FACE那边靠,结果整的稀奇古怪的。
我觉得记得是最大的亮点
兰州你继续装 ,还有豆瓣这空间给你自慰,回到现实就垃圾了,赶紧继续
跟傻逼粉丝没什么好说的
方大同唱的红豆就是好听!!!!!!
不喜歡的話不要聽就好了 寫出來大家都不高興 何必
呵呵,争议纷纷!!!!!翻得不错!!!!!!!
囧 好像lz心里有好多不平衡一样 囧囧囧 你不平衡方大同 未必方大同会平衡华语乐坛 翻唱是他自己的事 说白了 与我们无关 我们只是听众 爱听不听
每个人风格不一样,大同唱的很有韵味啊 大爱
LZ别不爽 你的评论 真的是骂了 在我看来 还很过火 不过 我就是来看你怎么骂的 骂出水平 骂出风格 PS 这张翻唱碟在我听来是惊喜
翻唱一首歌想唱好是很有难度的 既要延续原唱的精髓还要唱出新意 大同是创作型歌手 完全有能力有实力唱自己歌 楼主可以不喜欢 但不要来这随便乱喷 既然是第一次发言就去别的帖子看看豆瓣的传统 豆瓣自来就是个分享各自喜好的地方 本来很好很和谐 不懂事的新同学请尊重下好吗 你不要来糟蹋就好了
我觉得这张比起前几张确实差点儿 翻的很无感 不过翻唱经典歌曲还得唱出新意也是挺难的 只是LZ说话这方式明摆着会被粉丝围攻 我不是粉丝都觉得有点儿刻薄- -
不喜欢可以不看 不爱听可以不听 但是不能亵渎他对音乐的热爱 无论别人怎么说 大同就是大同不会去改变 虽然是别人的经典歌曲 但是不得不承认在他的演绎下 又有了不同的味道 他的才华任何人都不能否定
2009-09-12 12:11:47: 小单车™ (I love Motorola Droid!!) 同感,红豆和记得。。。。。。。 英文的就更没感觉了。。。对于iTunes只有英文歌的人来说,方先生唱的这些英文歌。。。只能说,发音还准。 ========================================= 重点在于:iTunes 只有英文歌 发音还准 我噗了
这本就应该是个兼容并包的平台。 豆瓣儿什么时候也成了脑残粉丝团了。。。
真有趣,为了一张专辑的评价开骂,继续继续 我旁观,一堆无聊人。
慨叹啊 有些人需要去看一下哈姆雷特!
LZ,你适合去听特务鸡的《爱的练习语》 你一定觉得好听 或者你可以去听卢广仲
光编曲就秒杀原唱。
兄弟,他作曲虎的一批..
您终于被泥头车创了
这么好的制作和翻唱,你别听就是,并不需要你的尊耳来增色
> 去Timeless 可啦思刻的论坛
求购timeless黑胶唱片(严肃活泼土酷)
多听几遍简直就是上瘾!贪恋他声音中温暖细腻的幸福!(小舟)
温暖的声音(有声默片)
wonderful tonight(夕)
专辑中最爱的一首(Takki.)
最赞回应
不得不說LZ,你有點毛病= =
你對方大同甚至是仇視了,
如果我聽了不喜歡的歌曲,我也不會留言罵的,
更何況你還時刻關注你的留言,
我無語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觉
就像我爱大同
讨厌脑残的你一样
。。。听完记得和狂潮。。很爱啊。。其他感觉一般。。。
大同的才华是有目共睹的,在他前几张专辑里就完全展现出来
这张只是他向自己喜爱的经典致敬,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爱的经典老歌 难道你就没有去唱过那些你爱的歌吗
请不要老以挑剔的眼光去看待别人的努力
不喜欢其实可以选择不听的 不是有那么多歌手出新歌吗~~~~~~~~~~
对不起 我没有些人那么高尚
喜欢就是喜欢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他以前唱的那些歌虽然我不爱 但至少不那么反感
听他的这两首纯粹只是因为他翻唱了我爱的歌
估计这辈子也不会再去听了
向自己心中的经典致敬 没错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
他有他的 你们有你们的 我也有我的
你们有权利说喜欢 我就有权利说不喜欢
仅此而已
over
不得不說LZ,你有點毛病= =
你對方大同甚至是仇視了,
如果我聽了不喜歡的歌曲,我也不會留言罵的,
更何況你還時刻關注你的留言,
我無語了。。。。。。。。。
写下我的最后几句回应,以后此贴便再也与我无关。
1、我是第一次用这个功能,在专辑页面看到“写乐评”的时候并不知道写了以后就会发到页面成为一个帖子让所有人看到,我以为只是自己添加的一句短评而已,纯粹表达个人情绪,并不想让我的一句话成为一个话题被人关注和对峙。所以,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发了言还时刻关注帖子的动静,只可惜豆瓣功能太强大,所有的回复都有提醒。如果有的同学还不知道这个功能的话,建议你也去发一篇帖子试试就知道了,呵呵,正好主题可以写写这个你们喜欢的方大同和这些你们喜欢的歌。
2、我并不认为我的句子中有所谓的“骂”的成分,只是表达自己听完歌曲以后最直观的感觉。如果连这些都已经惨绝到无法抒发的话,我已经不知道这个平台的意义了。难道这里只许点头,不许摇头吗?呵呵,不知道是谁“有点毛病”。
3、我还不至于去“仇视”方大同,只是对他比较没感,毕竟除了他唱的这两首歌让我不舒服以外,和他也没什么深仇大恨,不需要花那么大力气去“仇视”一个与我生活无关紧要的人。所以也请不要动不动就为了捍卫自己的所谓偶像而敌对别人。
4、我的短评并非针对人,只是针对作品翻唱而言。我不是那种无聊到一听到不喜欢的歌就到处“撒泼”的人,只是这一次的对象是,我最爱的歌。我不是什么婉约害羞的主儿,从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所以这一次,难以沉默。
5、最后,还是我想要说的这句话:向自己心中的经典致敬,没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式,方大同有方大同的,你们有你们的 我也有我的。
楼主你记住你的第五点
既然知道这个道理,还说什么糟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觉
就像我爱大同
讨厌脑残的你一样
不喜欢是正常的事 为什么要用这么偏激的表达方式
根本不考虑我们喜欢方大同的人看到这个会是什么感觉
lz不喜欢可以不要听啊 何必折磨了自己又来这里混淆视听
看来方大同的才能已经被LZ认可了,为什么呢因为大同唱这首歌在挑战你心中的经典,而且很成功,如果真的是一无是处我想你也不会跑到这里来发泄了。LZ你就认了吧。
LZ你就认了吧。
其實在你內容里寫了“糟蹋”二字
你已經嚴重“糟蹋”了歌手的用心
不明白LZ還能辯解
自从特务鸡翻过王菲的《怀念》以后……………………
总之,有了特务鸡垫底
我就无所谓别人怎么翻唱王菲的歌了
不过大同的红豆确实很好听~
LOL你的標題和評論看完就想絞殺你
其实唱得很不错 个人认为
没人硬塞给你听~
完全同意Lz
支持楼主
LZ还是小孩子,,过个几年,你会后悔现在的言论,,一看就是不懂音乐的装精斑子。
LS是武汉的!
2009-08-30 20:07:03: orange!!clock (雀斑医生)
早几年前也挺他,现在没以前的味道了··有才华不是这么捧的··觉得这张比较失败
========================================
早几年是不是指的第一张?
恩,其实那些人都那么说
虽然我也不喜欢这一章,但其实方大同出道还没那么几年
呵,LZ那么拽,自己去唱嘛。
同意楼主,我知道方大同是BABY FACE,克莱普顿或者杰克逊的粉丝,他要是想对偶像致敬的话就多磨练一阵子,而不是现在,看看这张专辑,唱腔老是往BABY FACE那边靠,结果整的稀奇古怪的。
我觉得记得是最大的亮点
兰州你继续装 ,还有豆瓣这空间给你自慰,回到现实就垃圾了,赶紧继续
兰州你继续装 ,还有豆瓣这空间给你自慰,回到现实就垃圾了,赶紧继续
跟傻逼粉丝没什么好说的
方大同唱的红豆就是好听!!!!!!
不喜歡的話不要聽就好了
寫出來大家都不高興
何必
呵呵,争议纷纷!!!!!翻得不错!!!!!!!
囧
好像lz心里有好多不平衡一样
囧囧囧 你不平衡方大同 未必方大同会平衡华语乐坛
翻唱是他自己的事 说白了 与我们无关 我们只是听众 爱听不听
囧
好像lz心里有好多不平衡一样
囧囧囧 你不平衡方大同 未必方大同会平衡华语乐坛
翻唱是他自己的事 说白了 与我们无关 我们只是听众 爱听不听
每个人风格不一样,大同唱的很有韵味啊
大爱
LZ别不爽 你的评论 真的是骂了
在我看来 还很过火
不过 我就是来看你怎么骂的
骂出水平 骂出风格
PS 这张翻唱碟在我听来是惊喜
翻唱一首歌想唱好是很有难度的
既要延续原唱的精髓还要唱出新意
大同是创作型歌手
完全有能力有实力唱自己歌
楼主可以不喜欢 但不要来这随便乱喷
既然是第一次发言就去别的帖子看看豆瓣的传统
豆瓣自来就是个分享各自喜好的地方
本来很好很和谐
不懂事的新同学请尊重下好吗
你不要来糟蹋就好了
我觉得这张比起前几张确实差点儿
翻的很无感
不过翻唱经典歌曲还得唱出新意也是挺难的
只是LZ说话这方式明摆着会被粉丝围攻
我不是粉丝都觉得有点儿刻薄- -
不喜欢可以不看
不爱听可以不听
但是不能亵渎他对音乐的热爱
无论别人怎么说
大同就是大同不会去改变
虽然是别人的经典歌曲
但是不得不承认在他的演绎下
又有了不同的味道
他的才华任何人都不能否定
2009-09-12 12:11:47: 小单车™ (I love Motorola Droid!!)
同感,红豆和记得。。。。。。。
英文的就更没感觉了。。。对于iTunes只有英文歌的人来说,方先生唱的这些英文歌。。。只能说,发音还准。
=========================================
重点在于:iTunes 只有英文歌 发音还准
我噗了
这本就应该是个兼容并包的平台。
豆瓣儿什么时候也成了脑残粉丝团了。。。
真有趣,为了一张专辑的评价开骂,继续继续 我旁观,一堆无聊人。
慨叹啊 有些人需要去看一下哈姆雷特!
LZ,你适合去听特务鸡的《爱的练习语》
你一定觉得好听
或者你可以去听卢广仲
光编曲就秒杀原唱。
兄弟,他作曲虎的一批..
您终于被泥头车创了
您终于被泥头车创了
这么好的制作和翻唱,你别听就是,并不需要你的尊耳来增色
> 我来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