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听完这首歌,我觉得我有说些什么的必要了。
很明显副歌就是《雾里》的曲调。但抄不能完全抄啊,于是便把《雾里》副歌稍作修改。给人的感觉就是,听着听着,《雾里》的感觉来了,当你正要以为他要按《雾里》的调子继续唱时,他把结尾的音改一下(比方说原曲的结尾音扬上去了,他改成降下来,)。等你以为只是刚刚的调子有一点像时,《雾里》的感觉又来了,就这种反复横跳。我个人非常喜爱《雾里》这首歌,单曲循环了上百遍,我很确信他就是将《雾里》的副歌搬了过去,只不过小小修改了一下。
这样说吧,我打一个比方,他就好比抄别人作文,但又怕老师发现,于是把每个自然段结尾两句都改一下,就堂而皇之成了他自己的作文,他的原唱。我认为,这本质上还是抄袭,还是道德素质的缺乏,只不过抄得很聪明,目前看来确实很掩人耳目。
我还是希望华语乐坛可以尊重知识产权保护,不要把别人的作品与创作成果,偷过来换件衣服,就当作自己的作品耀武扬威,沾沾自喜,心里没有半分愧疚之心。
如果每个音乐人都靠抄袭创作,那你还有什么脸来说自己是音乐制作人,你的良心在哪里?被狗吃了?
倘若我的言论可以带给这些人一些警醒,带给路人一些引以为戒的典例,那也就有我写它的必要了
这话也只能在豆瓣说了,在其他平台绝对会被喷,别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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