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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在封面照片里尚残存着婴儿肥的Bob Dylan推出了他的第一张唱片《Bob Dylan》,半个世纪后,71岁的他形销骨立,第35张专辑《Tempest》得以发行。莎士比亚最后一部独立完成的戏剧亦名Tempest,于是有人猜测Dylan借此暗示封嗓,对这闲话,老人家还专门辟了下谣,有些恼火地认为闲话者实在别有用心。
不少第一次接触他的乐迷,听《Tempest》的过程里,纷纷表示有一种别致的欲望难以抑制——那就是扑身上去,帮这位老歌手把一直卡在喉咙里的那口痰咳出来。这口痰,诸位,他已经含了50年了。整个上世纪60年代,他都没有超过30岁,为摇滚乐和青年文化定下某种发音法的沙哑的唱腔和深远歌词,皆显得过于早熟,令世人猝不及防;那么事到如今,他这两样东西完全都没有变——也许更沙哑,更深远了那么一点点,但对于一个七十有一的老人,这一切终于都显得那么恰如其分,再无唐突之处。
新专辑迅速上榜。事实上,进入新世纪以来他行情一直见涨,吸引到全球许多青年人的关注。不是源于致敬,而是真心喜欢。为什么?不是因为他老而弥坚,甚至老树开出了新花,不过老花未调而已——不是他在进步,而是这个时代在退步。在整个摇滚乐世界麻木枯败、昏聩造作的当下,像他这样能保持原样、恪守水准的老家伙反而脱颖而出。老家伙有很多,没脱颖而出的老家伙们跟时代一起烂掉了。
确实应该颁发给他一座诺贝尔文学奖,这样,当我借此提出他文学上的造诣远高于音乐上的看法时,或会少惹恼其粉丝稍许。他实在太能写作了,每张专辑的歌词印出来,都是一部《吉檀迦利》。他跟泰戈尔还有一点很像,就是用不同的诗句来表达同样的几件事,一口气,径直从青年表达到了暮年。不要误会,我不是在暗示他们黔驴技穷,而是在赞叹他们对自我风格和主张近百年如一日的坚持不懈。
音乐上,我越来越不同意那种惯常的说法:他在乡村乐、民谣和布鲁斯的3P里任意地变换着角色,乃至身兼数职。我认为他是以无限重复为风格特点的极微乐派的代表者之一。你若不信,去听听新专辑的同名歌曲吧。在长达14分钟里,他把一个乐段重复了45次。45次!那,这首歌唱了些什么?这首歌把泰坦尼克的故事稍具魔幻主义地讲了一遍。他应该在中国发行这首歌。既然卡梅隆的3D版能赚大钱,迪伦的极微魔幻版为何不能?
泰坦尼克相关覆灭。被大家谈及最多的那首歌《Roll on John》也是关于死亡。不是在John Lennon死了32年他才想起来纪念,他想起来的不是Lennon,而是死亡。跟年轻时喜欢谈论性爱一样,他终于熬到了可以把玩死亡的年纪。但《Roll on John》里那种“Shine your light,Movin' on”式,哀荣遍野的乐观主义委实有些自己为自己压惊的味道,我更相信他在碟首曲《Duquesne Whistle》的Video里,致残一位浪漫主义者的想法,那是他由来已久的主旨:人生的徒劳。
专辑最好听的歌曲是《Scarlet Town》,令人想起Nick Cave的谋杀情歌;最好的歌词出现在怒不可遏的《Pay in Blood》中:“日以继夜 / 他们夺去你无用的希望 // 我越得到越失去 / 我越活越死。”
哦?难道他真地想来中国发展?
杨波:有一句老话,叫作Bob Dy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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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写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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