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语流行乐应是实验的
华语流行音乐是词更重要还是曲更重要?
我以为是曲。因为旋律是形式,词是内容。内容固然重要,但形式的创新才能代表音乐的前进。
如果要你说一首最喜欢的流行歌曲和原因的话,答案多半会是因为被歌词打动,而不是因为哪篇旋律,或哪段编曲。
因为文字比旋律更容易让人共情。
90后开始主动接触华语流行音乐约始于小学。我们也许都有过一段共通的在歌词本上的音乐回忆。
我在笔记本上抄过《爱在西元前》,在课桌上抄过《开不了口》,在橡皮上抄过《对不起》,甚至在初中月考考卷上默写过《珊瑚海》。
当时的我除了喜欢歌手之外,也深深被方文山、林夕、黄伟文或是周耀辉,这几位黄金作词人的功力折服。是他们的词开启了我们对音乐的向往和思考,直到现在说起那些词还是回味无穷。
可近年来,我越发觉得应该重新思考我和流行音乐的关系。
急速发展的科技产品让音乐“轰炸”进我们的日常生活。音乐在APP上,跟着我们各处移动,如影随形。我们随时随处接触它,同时,创作者也随时随地生产它。
一段抓耳的旋律可以引起万人狂欢。一首动情的歌曲可以及时传唱万里。
当然,对于音乐来说,这一定是件好事。音乐不应该孤芳自赏,永远都是有观众才好。
听歌之前,我们预设流行音乐就该是悦耳动听的,或是让我们听时倍感愉悦、节奏轻快,或是旋律安然,勾起几乎每个人都有的悲伤情绪。所以《告白气球》成了金曲,有人深夜为《演员》痛哭。
然而,华语流行音乐就只能是这样吗?
恍恍十余年,如今的金曲们更像是各种金曲的自我重复,或用已成定式的节奏和旋律欺骗大众的耳朵,或反复“雕琢”易引起大众共鸣悲伤情绪。
在我看来,这些音乐创作者都实在太无情了,难道华语音乐的听众只配听这些重复歌曲吗?
听众也实在对华语音乐太无情了,难道我们只期待《告白气球》吗?
我们应该相信流行音乐可以创新,作为艺术的一种无限前进。
应该打破对流行音乐的心理预设——它不只是用来填补我们空虚的心灵伤口,旋律稍微有些不悦耳,就把它随之抛弃。创作者也不应该只考虑歌曲的传唱度,把旋律当成计算机软件上数据,一遍遍使用已被证实的符合大众审美的音律。
“悦耳”只是我们多年被流行音乐训练出来的审美标准,歌词也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重要。当你开始愿意听那些被自己耳朵初定义的“不悦耳”时,你也许就更接近音乐的本质一点。因为“不设限”才是真正尊重音乐的方式,才能让你感情饱满地倾听音乐——而只有这样,你才能感受到这世上存在音乐的原因。
音乐不是用来满足人的,它有自我意识,它有自我情绪和表达方式。它是被人创造的,它应是引人思考的。
华语流行音乐不应该是芭乐音乐。流行音乐是实验的。
所以,听完《怪美的》整张专辑感动不已。真诚地谢谢蔡依林和她永不停下的前进。
(p.s.其实我这篇不能算乐评,因为毫无专业性且讨论内容不只是这张专辑。但却是认认真真听完专辑后的有感而发。pss.列举的歌曲只跟自己的个人记忆/喜好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