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6.5分,起初有种叹惋,因为我心知《老古董》绝不止于此也远不止于此。但也许正如嵩哥所言吧——
“我希望自己珍惜青春,多做尝试,多做探索,而不是以投机的心态去讨好听众,去做所谓容易火容易打动人的歌。你信不信,我写一首歌的时候就已经大致知道这样写会被多少比例的听众接受,这是发行近百首歌并且十几年来从未有哪一个月中断过创作所获得的直觉判断力。但我并不会受这个判断的影响然后去调整作品方向以让它变得更受喜欢一些。喜欢,有的时候是很廉价的,今天喜欢的电影明星,喜欢哼唱的歌,喜欢吃的零食,明天很可能就不喜欢了。我们可以被喜欢,但大可不必刻意追求被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