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歌听多了会腻,而有些歌却越听越感动

人,诗意地栖居。
——荷尔德林
有一些人,是为理想而活的;也有一些歌曲,是为纯粹的诗意而发声的。
也不知从几时开始,民谣成了大众的一种标签,标榜文艺,标榜青年,甚至是——愤怒。这种感觉就好像,玩摇滚的人一定要长发披肩,嘴里叼烟一样,然后你才知道,定性思维何其根深蒂固,又是多么无厘头。
每天我们都活在声音里,从晨起到日落,水声、车声、风雨如晦、叽叽喳喳的人声鼎沸;惯性作祟,人们日复一日地工作行走,发声聊天,然后就忘了区分,哪些声音是属于自己的,哪些是他人的;忘记我属于个人与社会以外,还有自然在个体身上的馈赠。等到某天,整颗心湿漉漉的时候,歌啊曲啊诗啊词啊,不知始于何端,就全都出来了。
在南方,湿漉漉是生活的一部分,它连接着每个人的血肉,不能分离。特别是早春三月,空气把置身其间的每个人泡了一遍,一如《三月》的歌声:三月的春风拧出了水来······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一个燥热的中午。彼时刚从小妹妹家出来,太阳灼得人睁不开眼睛,水不是从空气里来,而是从身上汗如雨下,一路小跑到食堂,人多又杂,耳机里嗡嗡地响,觉得这歌,不好听。
又过两天,下起今年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秋雨,并不缠绵,来了就去,步履匆匆;闷热中的一场水,无论如何都是意义重大的。
我在图书馆的某个角落看书,那天看的应该是库切的《耻》,讲52岁的南非白人教授戴维·卢里因与一位女学生因艳遇而被逐出学界,他接受道德的审判,但是拒绝另外语言系统上的绑架。是的,人不能对美,对本性和自由的呼喊进行背叛,不然人何以面对自我。
耳机里又过到《三月》这首歌,并没有发觉,只是突然觉得:嗯,好像挺美的!又可能是因为空调凉爽的缘故,令人嗅到湿漉漉的秋日来临,当下一切都汇入无名的朦胧里。
相较守麦乐队《阴暗的王国》这张专辑的其他曲子,《三月》是温暖的发声,曲子和歌词都给出了很大的诗意空间,三月这个近乎执拗的姑娘,从天空飘落到地上,好长的维度,映着形形色色的、厚重的重影。特别是女声的演绎,空灵、幽幽荡荡地,无意间就晃入人心。可是它又不至于诡异,只隐隐地在空气里游走着。
又过了几天,傍晚大雨滂沱,一个人在广州某处街头走着,周围的车来来往往,很急,风一阵阵地吹过。反正全身几乎湿透雨也快没了,索性收起伞慢慢走着。重新拿出《三月》来听。
从来没有好好看过的这个城市,热闹与繁华盖住的凋零的美,都在一场雨的冲刷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绿色的树叶散在地上,一片两片,有的已经发黄,但是在南方里隐藏得很好,稍一走眼就容易被骗了,以为青葱一片。和着叶子上的雨水,踩起来吱吱地响,在一个快速的都市里,踩树叶成了难以言说的幸福。
为什么会感动呢,当你看到一场雨落下来的时候,会不会这样反问自己?而歌曲反复在耳边游吟,行走一定意义上成为了出走,是一种向往,一种期待,对自然荣枯,情感真实的欣赏,是一种启迪。
《三月》
离别的时候还早
姑娘的裙裾飞扬
三月的天空突然下起了雨来
三月的天空她从天上来
摇曳的风筝很高
湖水的歌声飞扬
她从三月里来 她从三月里来
三月的春风拧出了水来
她从三月里来她从三月里来
三月的春风拧出了水来
她从三月里来她从三月里来
三月的春风拧出了水来
后来忍不住,就在微信上找了守麦的其中一位成员,想聊聊三月,还有伟大的理想情怀。才知道这歌不止写的是三月,而且正正好就是在这个月份里写出来的。他让我感受广州的三月:“空气那么潮湿,一拧就能滴出水来”

三月的广州回南天
可惜我在广州待得并不多,对早春的广州也仅有一两面之缘,但我想着,用来感受与回味是足够的。因为哪怕不是广州,潮湿里带来的快意,适宜环境营造的气息,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接近。
他还讲了《霸王别姬》,是李碧华的霸王与虞姬,是段小楼与程蝶衣的霸王别姬,他讲:
“说好的一辈子,少一年,一天,一分一秒,都不是一辈子”。
然后,接下来就没有然后了,什么解释也没有,留下一个谜。
再后来,心里累得很,就装病回家休养。

纯粹的美,近乎毒药
因为不是周末,人也不是很多,我除了一个小书包什么都没带,就屁颠屁颠跑去坐车了。那天很凑巧,正对面坐着两个小丫头,四岁的有长头发,三岁的有大眼睛。
起初她们并不认识,并且相互嫌弃,后来好像是因为一块饼干的缘故,竟开始说起话来。我自顾自地在看某著名国产大鱼电影,等到结束抬头时,她俩已经成为至交好友,四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脸上堆满笑容;桌面凌乱散着一些被撕过的纸巾,因为列车行进的缘故,一会亮一会暗,那纸巾也好像跟着动起来了。
我意识到,故事开始了。
收起手机,开始尝试和她们聊天;她们同时用纸巾在做各种小球,做完就轮流送给我,一个,两个,三个,一边数着一边送。
“为什么送给姐姐这个呢?可不可以不送呢?”
“不行”,四岁的那妞先开始大喊一声,三岁的紧跟其后,
“为什么不行呢?”
“因为我们是好朋友呀”
话一溜出口,她俩就相视而笑,接下蹦蹦跳跳起来,甚至拥抱在一起,嘴边念叨着,好朋友好朋友。那时候整节车厢都好静,周围只弥散着她俩的声音,很多人在看着她们。
那些人在想什么呢?是愧疚、羡慕、欣慰还是有其他?要多久,一个人才能跟另外一个人成为好朋友;或者,爱上一个人,完成一个理想。对于她们俩来说,一秒钟足够,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却是一辈子都够不着的。
最后那个三岁女孩临下车的时候,突然把脸凑近我,说,姐姐让我看一下你的眼睛;问她看到什么,她只是摇头,只是笑,“看到眼睛”。这个回答,很玄。
最后半个小时内,周边从人潮满满变得只剩自己一个,空调凉凉的,就拿起《三月》再听一遍。
几乎也是在同时间,想起那句《霸王别姬》里的话,我突然意识到,这种绝对化的语境里面隐含的纯粹是多么难得与不可求,所以很多人亲近孩童、动物、黑色或者白。在被生活强奸过几千万遍以后,还保留一颗在夜里跳动的心。
而亲自吟诗,即兴作歌,当纯粹成为灵感在脑袋里攀爬出来时,对于作者来说是幸运的,对于我们每一个人,亦复如是。
就在这篇文章写到一半的时候,那个写歌词的人在微信里出现了;某种意义上,我更愿意称之为:写诗的人。
他讲述歌词的来由:
当时结束了一个苦逼的工作,刚过完年就被别人炒了鱿鱼
然后每天骑着单车送芝芝去上班啊,每天早上,她上班之后
我就有大片大片的时间发呆
然后带着我们家的金毛去大学城的中心湖去游泳
原来如此。恍惚想起大概两年多三年前,第一次男男女女一群人去大学城,我们就在中心湖边上,漫无目的地溜达。是的,还买了糖葫芦,是一个外省女子在卖,脸红红的,辫子很长。
纯粹的美,近乎毒药。

或许每一个热爱诗歌的人
都有一颗敏感而怀旧的心
——荷尔德林
有一些人,是为理想而活的;也有一些歌曲,是为纯粹的诗意而发声的。
也不知从几时开始,民谣成了大众的一种标签,标榜文艺,标榜青年,甚至是——愤怒。这种感觉就好像,玩摇滚的人一定要长发披肩,嘴里叼烟一样,然后你才知道,定性思维何其根深蒂固,又是多么无厘头。
每天我们都活在声音里,从晨起到日落,水声、车声、风雨如晦、叽叽喳喳的人声鼎沸;惯性作祟,人们日复一日地工作行走,发声聊天,然后就忘了区分,哪些声音是属于自己的,哪些是他人的;忘记我属于个人与社会以外,还有自然在个体身上的馈赠。等到某天,整颗心湿漉漉的时候,歌啊曲啊诗啊词啊,不知始于何端,就全都出来了。
在南方,湿漉漉是生活的一部分,它连接着每个人的血肉,不能分离。特别是早春三月,空气把置身其间的每个人泡了一遍,一如《三月》的歌声:三月的春风拧出了水来······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一个燥热的中午。彼时刚从小妹妹家出来,太阳灼得人睁不开眼睛,水不是从空气里来,而是从身上汗如雨下,一路小跑到食堂,人多又杂,耳机里嗡嗡地响,觉得这歌,不好听。
又过两天,下起今年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秋雨,并不缠绵,来了就去,步履匆匆;闷热中的一场水,无论如何都是意义重大的。
我在图书馆的某个角落看书,那天看的应该是库切的《耻》,讲52岁的南非白人教授戴维·卢里因与一位女学生因艳遇而被逐出学界,他接受道德的审判,但是拒绝另外语言系统上的绑架。是的,人不能对美,对本性和自由的呼喊进行背叛,不然人何以面对自我。
耳机里又过到《三月》这首歌,并没有发觉,只是突然觉得:嗯,好像挺美的!又可能是因为空调凉爽的缘故,令人嗅到湿漉漉的秋日来临,当下一切都汇入无名的朦胧里。
相较守麦乐队《阴暗的王国》这张专辑的其他曲子,《三月》是温暖的发声,曲子和歌词都给出了很大的诗意空间,三月这个近乎执拗的姑娘,从天空飘落到地上,好长的维度,映着形形色色的、厚重的重影。特别是女声的演绎,空灵、幽幽荡荡地,无意间就晃入人心。可是它又不至于诡异,只隐隐地在空气里游走着。
又过了几天,傍晚大雨滂沱,一个人在广州某处街头走着,周围的车来来往往,很急,风一阵阵地吹过。反正全身几乎湿透雨也快没了,索性收起伞慢慢走着。重新拿出《三月》来听。
从来没有好好看过的这个城市,热闹与繁华盖住的凋零的美,都在一场雨的冲刷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绿色的树叶散在地上,一片两片,有的已经发黄,但是在南方里隐藏得很好,稍一走眼就容易被骗了,以为青葱一片。和着叶子上的雨水,踩起来吱吱地响,在一个快速的都市里,踩树叶成了难以言说的幸福。
为什么会感动呢,当你看到一场雨落下来的时候,会不会这样反问自己?而歌曲反复在耳边游吟,行走一定意义上成为了出走,是一种向往,一种期待,对自然荣枯,情感真实的欣赏,是一种启迪。
《三月》
离别的时候还早
姑娘的裙裾飞扬
三月的天空突然下起了雨来
三月的天空她从天上来
摇曳的风筝很高
湖水的歌声飞扬
她从三月里来 她从三月里来
三月的春风拧出了水来
她从三月里来她从三月里来
三月的春风拧出了水来
她从三月里来她从三月里来
三月的春风拧出了水来
后来忍不住,就在微信上找了守麦的其中一位成员,想聊聊三月,还有伟大的理想情怀。才知道这歌不止写的是三月,而且正正好就是在这个月份里写出来的。他让我感受广州的三月:“空气那么潮湿,一拧就能滴出水来”

广州三月的回南天
三月的广州回南天
可惜我在广州待得并不多,对早春的广州也仅有一两面之缘,但我想着,用来感受与回味是足够的。因为哪怕不是广州,潮湿里带来的快意,适宜环境营造的气息,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接近。
他还讲了《霸王别姬》,是李碧华的霸王与虞姬,是段小楼与程蝶衣的霸王别姬,他讲:
“说好的一辈子,少一年,一天,一分一秒,都不是一辈子”。
然后,接下来就没有然后了,什么解释也没有,留下一个谜。
再后来,心里累得很,就装病回家休养。

霸王别姬
纯粹的美,近乎毒药
因为不是周末,人也不是很多,我除了一个小书包什么都没带,就屁颠屁颠跑去坐车了。那天很凑巧,正对面坐着两个小丫头,四岁的有长头发,三岁的有大眼睛。
起初她们并不认识,并且相互嫌弃,后来好像是因为一块饼干的缘故,竟开始说起话来。我自顾自地在看某著名国产大鱼电影,等到结束抬头时,她俩已经成为至交好友,四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脸上堆满笑容;桌面凌乱散着一些被撕过的纸巾,因为列车行进的缘故,一会亮一会暗,那纸巾也好像跟着动起来了。
我意识到,故事开始了。
收起手机,开始尝试和她们聊天;她们同时用纸巾在做各种小球,做完就轮流送给我,一个,两个,三个,一边数着一边送。
“为什么送给姐姐这个呢?可不可以不送呢?”
“不行”,四岁的那妞先开始大喊一声,三岁的紧跟其后,
“为什么不行呢?”
“因为我们是好朋友呀”
话一溜出口,她俩就相视而笑,接下蹦蹦跳跳起来,甚至拥抱在一起,嘴边念叨着,好朋友好朋友。那时候整节车厢都好静,周围只弥散着她俩的声音,很多人在看着她们。
那些人在想什么呢?是愧疚、羡慕、欣慰还是有其他?要多久,一个人才能跟另外一个人成为好朋友;或者,爱上一个人,完成一个理想。对于她们俩来说,一秒钟足够,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却是一辈子都够不着的。
最后那个三岁女孩临下车的时候,突然把脸凑近我,说,姐姐让我看一下你的眼睛;问她看到什么,她只是摇头,只是笑,“看到眼睛”。这个回答,很玄。
最后半个小时内,周边从人潮满满变得只剩自己一个,空调凉凉的,就拿起《三月》再听一遍。
几乎也是在同时间,想起那句《霸王别姬》里的话,我突然意识到,这种绝对化的语境里面隐含的纯粹是多么难得与不可求,所以很多人亲近孩童、动物、黑色或者白。在被生活强奸过几千万遍以后,还保留一颗在夜里跳动的心。
而亲自吟诗,即兴作歌,当纯粹成为灵感在脑袋里攀爬出来时,对于作者来说是幸运的,对于我们每一个人,亦复如是。
就在这篇文章写到一半的时候,那个写歌词的人在微信里出现了;某种意义上,我更愿意称之为:写诗的人。
他讲述歌词的来由:
当时结束了一个苦逼的工作,刚过完年就被别人炒了鱿鱼
然后每天骑着单车送芝芝去上班啊,每天早上,她上班之后
我就有大片大片的时间发呆
然后带着我们家的金毛去大学城的中心湖去游泳
原来如此。恍惚想起大概两年多三年前,第一次男男女女一群人去大学城,我们就在中心湖边上,漫无目的地溜达。是的,还买了糖葫芦,是一个外省女子在卖,脸红红的,辫子很长。
纯粹的美,近乎毒药。

广州大学城中心湖公园
或许每一个热爱诗歌的人
都有一颗敏感而怀旧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