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带不走的是我自己。
九月下旬的蓉城,是连绵不断的雨季。撑伞的人们、潮湿的街道和拥挤的站台,是每天早晚上下班时重复的场景。与雨水相伴而来的是气温也随之陡降,闷热的酷暑突然就变成了微凉的清秋,不再回头。
这是我结识成都的第三年,“成都”这个地名对我而言也变得愈发亲切。就像外面的人们常说的“少不入川,老不出蜀”;就像这里的人们常说的“来了就走不脱了”。
我不相信命中注定论。因为生活一直在证明,因为蝴蝶效应,看似无关的小事常常比“决定”的影响更大。无论是好事坏事,很多事情的发展,其实都是超出我们预想路线的。
第一次来成都,只是13年夏季一次计划外的长期出差。我有时在想,如果我是以短途旅行的方式经过这座城市,就像我这几年走过的大大小小几十座城市一样,那么成都在我的印象里又该是怎样的一座城呢,此时我又身在何处?我不知道。
对一座城市最深入的旅行,是你把自己进入它去生活。这是我长久以来坚信的真理。
而之前的几年,我也确实在为此践行着。我去了北京,住过天通苑,睡了四环五环六环,也爱在鼓楼和后海边走走转转;我去了上海,初识南方,才发现原来南北方有这么多差异,这些差异又格外有趣;后面的日子,我还计划着趁年轻想去广州或者深圳,要去杭州或者厦门。而成都,尽管我在来到它的第二年选择了离开,却还是鬼使神差的回来了。对的,它把我截胡了。
初识成都的日子,工作调动到陌生的环境,同事各有各自生活。四川盆地里的天空阴沉总不见阳光,饮食口味尚未习惯,彼时的天府二街也还没有太多商业。冷冷清清形单影只,那段时间其实心情是不太好的。但是总归要调整自己,慢慢地,与同事渐渐打成一片,认识一些可敬可爱的朋友,都是极其开心值得的事情。
记忆会慢慢累积。深夜里的小酒馆,清晨时的府南河边,下午熙攘的梁家巷,日落时分的南二环……在这座城市里喝酒撸串唱歌踏青倾过了心思谈过了恋爱。浣花溪文殊院望江楼,大街小巷都踩了脚印,吃了火锅尝了串串啃了兔头,哪怕是挤过了公交加过了晚班,生活总有多般,成都也变得渐渐鲜活起来。
和我在成都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在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可是依然是一颗不安分的心呐。按着计划,第二年的春天,趁着换工作的时候要离开。离开前的旅行,却又有意外的相遇和挽留。思虑,纠结,做决定,把留成都的可行性提上家庭议程。
可是自己明明才是问题的根源啊。天下之大有让我好奇的不凡,四海不是家却总想去看看。那就不要过多制造痛苦吧。沉默,失望,这样的过程并不愉悦,更不洒脱。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挽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那么,其实从前年从离开成都的那天开始,我的内心便是这样的想法:
理想的状态或许是不现实的。因为你总会和脚下的地方建立诸多的联系,而之后再说走就走,不论对他人或自己,总归是不负责任。假如不能按部就班的进行城市生活计划,那就尽早多走走看看,快些满足了你这些好奇心,把这总要折腾的少年心性,尽早的浪完!
背上旅行包,带两件衣服,住青旅食街边餐。一年半时间,两次长途旅行和几次小顺道,把重庆西安郑州南昌厦门泉州深圳广州桂林天津武汉济南青岛一个个走遍,慢车卧铺去拉萨,独自深夜游香港,南去了越柬马,北去了黑龙江。
中间我居然还能在北京上了三个季度的班。
北漂是离家的初衷,我是喜欢北京的,既然没够,就狠狠过把瘾吧。
嗯,就要这样,挤公交换地铁,住城中村睡上下铺。留不下的恋爱不能谈,买不起的房子就看看。
嗯,就要这样以毒攻毒,把livehouse看腻,把北漂的瘾儿过足,把不断租房搬家的感觉过吐。
然后,你爱上了哪里,就可以心安的留下了吧。
相比而言,在走过了这么多地方后,我确实喜欢成都。
我爱这座城市的休闲,爱它的文化里特有的气息。这里从不缺好吃的从不缺好耍的,这里有好看的风景和好看的姑娘,有还算好找的工作,有相对足够的城市地位。何况,它还有可以让我接受的相对友好的房价。
假如走的时候我在想“说不定会回来”,那想回就回呗?
那么,是什么时候做了决定呢?
大约就是第一次听到赵雷那首《成都》的时候吧。我睡在北京某城中村的铺上,收到朋友给我发来的现场录制版,那是这首歌第一次被大家听到,录于赵雷在成都的巡演现场,音频质量不高,有现场的各种声音,有“吃火锅”,有“我爱成都”。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过去的都已过去,但生活可以再次开启。没有无法释怀的往事,但有关于成都的记忆。如果择不了人,那就择城吧。在川哥与祥子每天哼唱《成都》的北京大屯里,半瓶白酒下肚,独自一人收拾行李,作别两位多多少少因我才去北京的山东兄弟。
只不过不到一年,这俩哥,都跑来成都高新区上班,不久后都在成都买了房子,还和我住一个小区……
嗯,进一步印证了我蝴蝶效应的观点。
回来成都,很多事情如旧。
依然一人来去,依然少有晴天,城南又有发展,物价依然不低,房价有涨可接受,工作依然会加班。但爱打麻将爱消费爱“出去耍”的城市,总有被原谅的理由。
但是最舒适的感觉,是不再把自己当过客。
我不会说是否余生在此,未发生的事情多着呢,何必夸下海口信誓旦旦。把想法放心坎,何况,想那么远有屁用,你还是个单身汉。
归属感这东西就像安全感,更多时候,也是自己给的。
不想未来去向,心安便是吾乡。
我永远爱我三千里外的山东金乡,它是我的起初,它也是我的归宿。但我也决定用同样的热情去爱这里,爱它的草木,爱它的朝夕。
歌里唱“成都,带不走只有的你”,
我想对我而言,
成都,带不走的,是我自己。
这是我结识成都的第三年,“成都”这个地名对我而言也变得愈发亲切。就像外面的人们常说的“少不入川,老不出蜀”;就像这里的人们常说的“来了就走不脱了”。
我不相信命中注定论。因为生活一直在证明,因为蝴蝶效应,看似无关的小事常常比“决定”的影响更大。无论是好事坏事,很多事情的发展,其实都是超出我们预想路线的。
第一次来成都,只是13年夏季一次计划外的长期出差。我有时在想,如果我是以短途旅行的方式经过这座城市,就像我这几年走过的大大小小几十座城市一样,那么成都在我的印象里又该是怎样的一座城呢,此时我又身在何处?我不知道。
对一座城市最深入的旅行,是你把自己进入它去生活。这是我长久以来坚信的真理。
而之前的几年,我也确实在为此践行着。我去了北京,住过天通苑,睡了四环五环六环,也爱在鼓楼和后海边走走转转;我去了上海,初识南方,才发现原来南北方有这么多差异,这些差异又格外有趣;后面的日子,我还计划着趁年轻想去广州或者深圳,要去杭州或者厦门。而成都,尽管我在来到它的第二年选择了离开,却还是鬼使神差的回来了。对的,它把我截胡了。
初识成都的日子,工作调动到陌生的环境,同事各有各自生活。四川盆地里的天空阴沉总不见阳光,饮食口味尚未习惯,彼时的天府二街也还没有太多商业。冷冷清清形单影只,那段时间其实心情是不太好的。但是总归要调整自己,慢慢地,与同事渐渐打成一片,认识一些可敬可爱的朋友,都是极其开心值得的事情。
记忆会慢慢累积。深夜里的小酒馆,清晨时的府南河边,下午熙攘的梁家巷,日落时分的南二环……在这座城市里喝酒撸串唱歌踏青倾过了心思谈过了恋爱。浣花溪文殊院望江楼,大街小巷都踩了脚印,吃了火锅尝了串串啃了兔头,哪怕是挤过了公交加过了晚班,生活总有多般,成都也变得渐渐鲜活起来。
和我在成都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在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可是依然是一颗不安分的心呐。按着计划,第二年的春天,趁着换工作的时候要离开。离开前的旅行,却又有意外的相遇和挽留。思虑,纠结,做决定,把留成都的可行性提上家庭议程。
可是自己明明才是问题的根源啊。天下之大有让我好奇的不凡,四海不是家却总想去看看。那就不要过多制造痛苦吧。沉默,失望,这样的过程并不愉悦,更不洒脱。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挽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那么,其实从前年从离开成都的那天开始,我的内心便是这样的想法:
理想的状态或许是不现实的。因为你总会和脚下的地方建立诸多的联系,而之后再说走就走,不论对他人或自己,总归是不负责任。假如不能按部就班的进行城市生活计划,那就尽早多走走看看,快些满足了你这些好奇心,把这总要折腾的少年心性,尽早的浪完!
背上旅行包,带两件衣服,住青旅食街边餐。一年半时间,两次长途旅行和几次小顺道,把重庆西安郑州南昌厦门泉州深圳广州桂林天津武汉济南青岛一个个走遍,慢车卧铺去拉萨,独自深夜游香港,南去了越柬马,北去了黑龙江。
中间我居然还能在北京上了三个季度的班。
北漂是离家的初衷,我是喜欢北京的,既然没够,就狠狠过把瘾吧。
嗯,就要这样,挤公交换地铁,住城中村睡上下铺。留不下的恋爱不能谈,买不起的房子就看看。
嗯,就要这样以毒攻毒,把livehouse看腻,把北漂的瘾儿过足,把不断租房搬家的感觉过吐。
然后,你爱上了哪里,就可以心安的留下了吧。
相比而言,在走过了这么多地方后,我确实喜欢成都。
我爱这座城市的休闲,爱它的文化里特有的气息。这里从不缺好吃的从不缺好耍的,这里有好看的风景和好看的姑娘,有还算好找的工作,有相对足够的城市地位。何况,它还有可以让我接受的相对友好的房价。
假如走的时候我在想“说不定会回来”,那想回就回呗?
那么,是什么时候做了决定呢?
大约就是第一次听到赵雷那首《成都》的时候吧。我睡在北京某城中村的铺上,收到朋友给我发来的现场录制版,那是这首歌第一次被大家听到,录于赵雷在成都的巡演现场,音频质量不高,有现场的各种声音,有“吃火锅”,有“我爱成都”。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过去的都已过去,但生活可以再次开启。没有无法释怀的往事,但有关于成都的记忆。如果择不了人,那就择城吧。在川哥与祥子每天哼唱《成都》的北京大屯里,半瓶白酒下肚,独自一人收拾行李,作别两位多多少少因我才去北京的山东兄弟。
只不过不到一年,这俩哥,都跑来成都高新区上班,不久后都在成都买了房子,还和我住一个小区……
嗯,进一步印证了我蝴蝶效应的观点。
回来成都,很多事情如旧。
依然一人来去,依然少有晴天,城南又有发展,物价依然不低,房价有涨可接受,工作依然会加班。但爱打麻将爱消费爱“出去耍”的城市,总有被原谅的理由。
但是最舒适的感觉,是不再把自己当过客。
我不会说是否余生在此,未发生的事情多着呢,何必夸下海口信誓旦旦。把想法放心坎,何况,想那么远有屁用,你还是个单身汉。
归属感这东西就像安全感,更多时候,也是自己给的。
不想未来去向,心安便是吾乡。
我永远爱我三千里外的山东金乡,它是我的起初,它也是我的归宿。但我也决定用同样的热情去爱这里,爱它的草木,爱它的朝夕。
歌里唱“成都,带不走只有的你”,
我想对我而言,
成都,带不走的,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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