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记一则

其实我已不如当年那样爱她的歌,毕竟已不是当初的文艺腔,不再动不动觉得穿汗衣去北极冻死很美丽。但如果要去红馆献上处子秀,千嬅依然是首选。形式主义的人总是需要仪式感的,那就用这样一场演唱会矫情地告别青春。大个女了,不可以再像《少女的祈祷》一样生活的。
从大学时默默陪着我的这把声音,录音室唱功并不算太好,以前的现场更是车祸一般,夕爷却当她心头肉,只因她太会以声传情。
一开场,就发现红馆的灯光和音效狂甩国内的场地几条街。除了一些小瑕疵比如少少走音和甩拍,千嬅的唱功精进太多,而且这场也是她忘词最少的一次。
歪闷写给千嬅的《野孩子》和《可惜我是水瓶座》被放在老友怀旧部分里和《最好的债》一起放送。却都不太吸引我,一路都对痛到底然后走开的情路不赞赏。《少女的祈祷》,《小城大事》,《处处吻》,《烈女》,大热的歌曲唱了不少,却没份听到《假如让我说下去》和《姊妹》。
快歌一向麻麻,不说。
全场唯一哭的是再见二丁目,不得不得承认这首歌真是大杀器,深知自己okay,也依然被那恼人的旋律惹尽了眼泪。整场show最得我心的有两首,《狼来了》和《出埃及记》。如今我更爱她内敛一些的表演吧。
写到这里才发现,这个女人,也跟着燕姿和王菲一起走进了怀旧专场里。你看,还没来得及发觉,就从指缝中溜走了。
从大学时默默陪着我的这把声音,录音室唱功并不算太好,以前的现场更是车祸一般,夕爷却当她心头肉,只因她太会以声传情。
一开场,就发现红馆的灯光和音效狂甩国内的场地几条街。除了一些小瑕疵比如少少走音和甩拍,千嬅的唱功精进太多,而且这场也是她忘词最少的一次。
歪闷写给千嬅的《野孩子》和《可惜我是水瓶座》被放在老友怀旧部分里和《最好的债》一起放送。却都不太吸引我,一路都对痛到底然后走开的情路不赞赏。《少女的祈祷》,《小城大事》,《处处吻》,《烈女》,大热的歌曲唱了不少,却没份听到《假如让我说下去》和《姊妹》。
快歌一向麻麻,不说。
全场唯一哭的是再见二丁目,不得不得承认这首歌真是大杀器,深知自己okay,也依然被那恼人的旋律惹尽了眼泪。整场show最得我心的有两首,《狼来了》和《出埃及记》。如今我更爱她内敛一些的表演吧。
写到这里才发现,这个女人,也跟着燕姿和王菲一起走进了怀旧专场里。你看,还没来得及发觉,就从指缝中溜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