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你,在一个酒局上,而你却是酒局以外的人。或者说,认识你是为了续摊。续酒的摊,而非感情的。
你穿着皮衣坐在琴盒上,你脱下衣服扑向我,这一切都没什么特别。
四个月后,我觉得你会离开我,在某一次我打你电话关机的时候,你就一下子消失。所有的衣服、物品、琴,都留在原地。我搬过无数次家,为你的东西换过无数次纸箱,但最终你依然没有回来。
可惜,这一切关于消失的幻想都止于这个互联网年代。我找了个略懂网络的技术员,盗了你的QQ密码,从你妈的口中得知了你的去向。一切都没了惊喜,平常的不能再平常。
只可惜,我一推开门,你依然赤裸着上身,睡眼惺忪的趴在我的床上。
爱,像是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