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人爱装熟,中老年爱装纯
说到因为爱情,大家就把焦点转移到王菲走音这件事上我觉得是不对的,虽然她确实走音了。但这首歌也确实是好歌,不会因为走音就减损了魅力。事实上,王菲就算不走音也不能给原曲增光添彩,我一直觉得女声部分如果换成那英应该会比现在好很多。王天后空灵脱俗的标签是不适合这首歌的,这支曲子原本就是沾了地气的世俗歌曲,相反,当王天后以饱受岁月摧残的嗓子颤颤悠悠提心吊胆地唱出来以后,我才会觉得:嗯,这才是逝去的青春的赶脚。
说起来,王菲和陈奕迅都是中生代歌手了,但是因为成名年代不同,没什么人会把他们看作同时代的歌手。不过我最近发现了一个他们的共同点──都是为生活所逼的一线冲锋员。想当年王菲为了爱情,物质金钱什么的都是浮云,甚至甘愿在破烂的四合院里倒马桶。而今天呢?陈天王为了供养挥霍无度的老婆,冒着嗓子越来越残的风险在每年几百场的live上吼到声嘶力竭;而王菲也顶着大众对她嗓音和状态猛烈的质疑毅然开嗓,背后缘由也是为了维持家庭日益庞大的开销吧,毕竟那个老公是不怎么成事的,两个女儿还在家里嗷嗷待哺呢。嗯,又残嗓又不得不赚钱,还真是绝配,把这两人凑一块儿的制作人肯定是个高级黑。
像王天后和陈天王这样子为了生活奔波的中年组合突然来了首纯情到令人脸红心跳的因为爱情,当然噱头十足,全曲渲染的那种什么“因为爱情就可以长生不老”的理念,经过诸位亲身体验,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幻觉。但是又有先人说过──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所以这种已经被证实为比按需分配还飘渺的爱情理念才会被这么多饱受岁月摧残的人趋之若鹜,这也难怪此歌会大受欢迎了──我发现,喜欢此歌的青少年人数基本为负,然而我妈只在春晚上听过一遍,没错,破音的那个版本后,就喜欢到热泪盈眶。这就好像那个在去年以一曲深滚和像你的人大红大紫的阿呆一样,人家年轻嘛,才22岁,唱些少年老成的歌一样能出名。成熟之于少年人,正如纯情之于中年人,都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东西。
那么多粉丝拼命为王菲的破音洗白,我觉得很可笑。你自己的眼角都爬上了鱼尾纹,肚子也渐渐隆起,胸部也开始下垂,你凭什么要求人家不老?我觉得这些粉丝才是最残忍最白痴的。虽然我们都迷恋过王菲年轻时的嗓音,但我更觉得,看着当年偶像和自己一起变老变残,也不失为一桩幸灾乐祸的美事。
说起来,王菲和陈奕迅都是中生代歌手了,但是因为成名年代不同,没什么人会把他们看作同时代的歌手。不过我最近发现了一个他们的共同点──都是为生活所逼的一线冲锋员。想当年王菲为了爱情,物质金钱什么的都是浮云,甚至甘愿在破烂的四合院里倒马桶。而今天呢?陈天王为了供养挥霍无度的老婆,冒着嗓子越来越残的风险在每年几百场的live上吼到声嘶力竭;而王菲也顶着大众对她嗓音和状态猛烈的质疑毅然开嗓,背后缘由也是为了维持家庭日益庞大的开销吧,毕竟那个老公是不怎么成事的,两个女儿还在家里嗷嗷待哺呢。嗯,又残嗓又不得不赚钱,还真是绝配,把这两人凑一块儿的制作人肯定是个高级黑。
像王天后和陈天王这样子为了生活奔波的中年组合突然来了首纯情到令人脸红心跳的因为爱情,当然噱头十足,全曲渲染的那种什么“因为爱情就可以长生不老”的理念,经过诸位亲身体验,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幻觉。但是又有先人说过──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所以这种已经被证实为比按需分配还飘渺的爱情理念才会被这么多饱受岁月摧残的人趋之若鹜,这也难怪此歌会大受欢迎了──我发现,喜欢此歌的青少年人数基本为负,然而我妈只在春晚上听过一遍,没错,破音的那个版本后,就喜欢到热泪盈眶。这就好像那个在去年以一曲深滚和像你的人大红大紫的阿呆一样,人家年轻嘛,才22岁,唱些少年老成的歌一样能出名。成熟之于少年人,正如纯情之于中年人,都是可望而不可求的东西。
那么多粉丝拼命为王菲的破音洗白,我觉得很可笑。你自己的眼角都爬上了鱼尾纹,肚子也渐渐隆起,胸部也开始下垂,你凭什么要求人家不老?我觉得这些粉丝才是最残忍最白痴的。虽然我们都迷恋过王菲年轻时的嗓音,但我更觉得,看着当年偶像和自己一起变老变残,也不失为一桩幸灾乐祸的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