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文字的信徒

【在有生之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似是故人来。
会见林夕,彷佛是去会一个很重要的客人。
无法估算林夕在我成长中的影响。
只知道,我听着王菲,张国荣的歌长大;
只知道,自我迷上王菲,迷上陈奕迅,迷上杨千嬅的声音,迷上他们唱出的一字一句开始。
是林夕和黄霑让我深深感受到文字的独有魔力。
可惜黄霑已被上天召回,如今只剩林夕了。
在大家更多关注歌手,关注歌曲能否打榜时,我独独爱上了其中的文字。
我不喜欢听一首完全注水的歌。
在KTV里,一些人动情地唱着嚎叫着一些毫无生气的文字时,往往觉得可笑。厌恶文字拼凑成的歌曲,觉得侮辱了这些字句。
独特的具有魔力的文字却往往能起死回生,而拥有这种起死回生的能力的人,唯有林夕。
林夕来到暨大开讲座,使到暨大整个校园沸腾。队伍延绵几千米,从礼堂到体育馆,几乎囊括了整个暨大生活区。
有些人无法理解。
他们无法理解,一个从小就听着这个人的文字长大,而如今那个人却要出现在面前的那种兴奋感和幸福感。
当你要去会见一个在你成长中举足轻重的一个人时,你是否如我一般,排除万难?
在友人的催促下,我们提前差不多三小时去排队。礼堂门前已经有人排起长队了。
我毫无怨言地排起了队,毕竟这个机会可不能随便丢弃。
从礼堂门口,到金三路口,到饭堂,不断有人加入,也不断有人加塞,听说龙尾直达邵逸夫体育馆的胯下。
【爱上一个天使的缺点,用一种魔鬼的语言】
如果不是林夕,我们不可能在正儿八经的礼堂里听到这些流行曲,甚至不少是自己喜欢的。
林夕刚出场时,第一感觉是温文尔雅,完全没大叔的模样。
刚开始时,他似乎有点小紧张,似乎要努力用最好的麦克风来让我们听清。
他说话时,甚至有些磕噌,头还不时低着。
心想,这个林夕怎么这么腼腆啊,不是见过很多大场面了么。
讲了许久,心里觉得林夕也无非凡人。
他可能作词厉害,但演讲水平还是一般,甚至会举出乏味的例子,说一段让人莫名其妙的话。
1个小时演讲结束,观众提问,我也很踊跃地举起了手,无奈话筒都在两边,坐在前排中间的我只能看着过道的人提问。
观众提问后,才发现真正的林夕大神出现了。
原来林夕也和我一样,也是慢热型的射手。
于是,他开始为我们讲些心经,开始说他所虔诚信仰的佛。
有人问他所喜欢听的曲子,他说是粤曲,南音,二胡声,我当时就激动地鼓起了掌,作为一个流行乐坛文化的带头人之一,能保持对古典传统文化的热爱无不让人敬重。
在回答问题过程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洒脱。
无论是提到王菲的离去,还是提到杨千嬅和他的合作;
有人问起《暗涌》。他在里面写道,越美丽的东西越不可碰。
我有时会感觉自己会被句魔咒所控制。
我通常不会选择最美丽最炫目的东西,通常不会站在最美丽的东西旁边。
可能因为是我心中潜在的自卑感,可能总是觉得“白雪公主不多,认命扮矮人的有太多个,早有六个。多我这个不多”。
他的坦率,直接也令人佩服。
一名观众兜兜转转地说了一堆,问他的看法,他直接说:你是问我对方文山的看法吧。
他的回答里让人明白了他的意思:方文山所能填的词,他也可以做到。
我个人也认为林夕的词是比方文山高一个境界的。
方文山努力刻画的一种意象,“华丽”的场景,注重诗意的表达,但总觉得是触表而已。
而林夕的词更多是笑中带泪的豁达淡然,往往可以触动人的内心,把人最微妙的情感表达出来。
当听到杨千嬅唱出“青春彷佛因你爱我开始”,打心底就爱上了这首歌。
当王菲的声音远远飘来,“还记得当天旅馆的门牌,还留着笑着离开的神态”,让人分不清天上抑或人间;
当陈奕迅唱出“我唱得不够动人你别皱眉”时,便喜欢上陈奕迅,喜欢上这把动人的嗓音所演绎出的最平淡动人的文字;
而方文山的青花瓷,东风破,至今我还是把词当作诗来看,而非一首歌。
方文山的词,在你认真的看着那些文字时,你可能会爱上这些唯美的文字;
而林夕的词,我们在无意中突然听见那些字句时,会被瞬间感动,直渗于心。
可能是在CD音像店里听到学友的“从此以后,无忧无求”;
可能是深夜听到电台在播王菲的“你是千堆雪,我是长街”
可能是在电视里的MTV看到杨千嬅的“原来你非不快乐,只你一人未发觉”
【shalk we talk】
记得小学的时候,喜欢把歌词抄在贴满公仔纸的硬抄本上。
除了罗大佑高晓松们的歌之外,最多的就是王菲和张学友的歌。
初中的时候,见课间挺闷的,我会上去讲台把收音机打开,我会和几个朋友一起唱“若这一束吊灯倾泻下来,或者我已不会存在”来吸引女生的注意;
高中的时候,喜欢上早期的周杰伦,会一边拿着歌词本,一边把周杰伦的《七里香》来回循环播放;
喜欢把陈奕迅的歌跳着来放,一边放一边试图模仿陈奕迅的嗓音,看自己能否唱出那些平淡真挚的字句:
shall we talk shall we talk
就当重新手拖手去上学堂
陪我讲
陪我讲出我们最后何以生疏
谁怕讲
谁会可悲得过孤独探戈
到大学后,去KTV的次数多了,但是去的次数越多,去的人数越多,自己就会觉得厌烦和排斥。
始终觉得唱歌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倾诉。
在这么多人面前,我所用心唱出的感情,往往会淹没在喝啤酒和玩骰子的嘈杂声中,虽然我唱的有点惨不忍睹。
很怀念和三五知己在小房里低声地唱出自己喜欢的歌。
唱起“成人都寄望收获,情人只听见承诺,为何都不大努力懂得珍惜对方”时,我会瞬间双眼模糊;
也会痴迷地念叨着“拦路雨偏似雪花,饮泣的你冻吗?这风褛我给你磨到有襟花”
“吻下来,豁出去,这对白似覆水”
彷佛世界只我一人。
在讲座末段,有人拿谱的曲子想让林夕现场填词(我也曾有过拿自己作的词给他看的想法)。
如果林夕能当场完成,无论他填的是什么,我们都会致以最热烈的欢呼。
但,出乎意料地,没有。
他以行动来表达自己对填词这门艺术的尊重。
“凭我的经验和技巧,我能马上填好,但是填词不是拿来娱宾的…..”
【一个人失眠,全世界失眠】
在讲座过程中,细心的同学会注意到,(后来从照片才得知),林夕一直用手拿着佛珠。
他真的是虔诚的佛教信徒。
在乌烟瘴气炫目混乱的娱乐圈里,林夕让所谓的流行文化并不完全向庸俗化屈服。
苏东坡是他那个年代的流行文化带头人,林夕也应该可以说是先进流行文化的领导者之一。
当然,苏东坡和林夕,根本是不同时空的桔子和苹果,无法对比。
但他们都信佛,都能在吵杂的环境里让自己心如止水,并带给我们一方精神净土。
虽然未能找他在书上签字,未能亲口问道问题有些许遗憾,但今晚见到林夕却已感觉是恩赐。
我买他的书时,在扉页写上:我们都是文字的信徒。
我们信仰文字。
因为林夕,我更加相信文字本身所具有的神奇魔力。
谢谢你。
我希望,在我四十八岁的时候,也能如你这般优雅
轻捻着佛珠
云淡风轻,平常心地看待一切
虽然也会历经坎坷和失败,但仍能淡然、微笑地面对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