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的悸动,长大了就不要去读懂
我曾经下过一个决定:如果有一天我愤青不起,我一定写一篇关于谢霆锋的东西,告诉未来的自己曾拥有过怎样的年轻。读着字里行间自以为是的牛逼,我安慰自己该风流的都在年轻时风流殆尽。尽管之后的路还是要默默而闷骚地走下去,不过我已经宽恕这颗渐老的心灵。愤青是年少的证据。那个时候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这个时候的我读起。过去的自己拯救未来的自己。
还记得初中的时候我妈接我放学回家,正面对着城隍庙,我手握一把空气,摆出弹吉他的POSE,深情款款地在大街上边走边唱“说再见,别说永远,再见不会是永远”。周围的一景一物,一草一木,哪怕是那三个坑人钱的路边小摊我至今依旧历历在目。这条走过千百遍的路让我印象太过深刻,以至我很担心将来老了不慎得老年痴呆了我会像神经病一样瘫在躺椅上边弹空气边唱这歌,遇到围观的群众还会很junk地爆粗:“再看!再看兜你卵!”
我一直都很庆幸在我十几岁的年纪,遇到的是谢霆锋而不是陈奕迅。那个时候的我境界还远远不够,并不能理解陈医生歌里那些历经剥皮去骨阵痛后的大彻大悟;而谢霆锋则不同。虽然他唱歌水平只比五音不全好一点,但旋律正点。快歌激昂、张狂,正好为十几岁的愤怒青年提供通往狗屎世界的天窗;而慢歌又自怨自艾地恰到好处,供那些自以为忧伤的文艺青年为赋新词强说愁。于是我指着电视机撕心裂肺“为何拿甜言蜜语印证你嘴巴有用”;或者肝肠寸断地表示“爱上你是我最大的光荣,平庸的生命从此不普通”;甚至用一双饱含真挚的眼眸含情脉脉地对录音机吟唱“和情人深深一吻来代替讲话好吗”……是的,这就是年轻。现在再听《估计错误》,“应该开心的为什么只得到痛苦,要责备的人结果相反被我袒护”——丫的典型的言情小说里悔得肠子都青了的男主角的专有台词。但是那时的我们就是很受用,那时的我们就是很推崇。滚你妈的《富士山下》《葡萄成熟时》,年轻人就他妈应该老老实实呆在那里唱那些肤浅的情歌和摇滚。即使忧伤如我,即使矜贵如《人来人往》,在十七岁的那个年纪也不过只听得进一句“闭起双眼你最挂念谁,眼睛睁开身边竟是谁”,还把一个“竟”字唱得咬牙切齿。你一个脑残非主流看个秒5都蛋疼好多天你能听得懂?多吃几年酚酞去吧!
《活着VIVA》成为了我这一生第一首会唱的粤语歌、《VIVA》成为我第一张买的粤语专辑。这盘磁带我爱它到差点把它听得“肝肠寸断”的地步。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初试声啼唱粤语我表示还是很害羞的。可惜由于音质不够理想以及想象力过于夸张,没有能够全部都唱对。前段时间重新下载,我自己都被自己的读音给震惊了!我这人皮薄,不比周杰伦厚颜无耻。要我像低能一样唱个歌连歌词都含糊不清我自问无能为力……
自从摊上《无极》这泡狗屎以后,谢霆锋似乎猛然觉得自己在演戏方面很有潜力。他在采访时说在拍《无极》的时候他问导演:“无欢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凯歌哥充满禅机地解释:“无欢啊,其实在每个人的心里。你心里有无欢,我心里也有无欢。”他听后低头一脸沉思。再一抬头,眼神不对劲了!!!所以说都怪陈凯歌!都怪陈凯歌!多正常一摇滚青年啊就这么被你洗脑了!!
《Reborn》之后,谢霆锋再也没有推出一张正经专辑。在宣传《listen up》的时候,他说:“人们总是关注谢霆锋的花边新闻,而忽略了谢霆锋的音乐。所以我把这张专辑叫做《listen up》,希望大家能认真听我的音乐。”是的,谢霆锋有个很奇怪的口语习惯:他很不喜欢使用人称代词称呼自己。比如他经常说“谢霆锋说什么什么什么什么”,或者“谢霆锋怎么怎么怎么怎么”……后来《listen up》的结果,时间也不用我们猜了,都揭晓了,群众一如既往地注视他的私生活。于是他愤而转投拍戏,再也没有写出20岁时那般耀眼的歌曲。人过坚而易折,因此不用不明白为什么如今站在港乐巅峰的是Eason。打个不恰当的比方,陈奕迅和谢霆锋,就如同1989年的《夕阳之歌》和《千千阙歌》,一个是经典,一个是流行。流行,所以更容易抓住年轻人的心。因为年轻,所以纤细。因为纤细,所以脆弱,所以哭得梨花带雨。高中毕业、出国留学、相爱相守再到分离,哪个不值得年轻人泪流满面?于是我们在KTV里咆哮“来日纵使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我们抱头痛哭,我们许诺下次相见,我们拍照留念,我们用QQ廉价地维系情感爱恋!
然后呢?回过头再看。年轻时的山盟海誓,又有多少经得起时间考验!
而《夕阳之歌》则不同,《夕阳之歌》需要岁月。“多经典的歌后,一眨眼已走”,我总觉得林夕的《夕阳无限好》是在向这首歌致敬。《夕阳之歌》里没有别离没有承诺没有眼泪没有悲伤,它只是娓娓道来一段故事。虽然故事的最后也会有淡淡的伤淡淡的沧桑,但心里知道这是必须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忘怀。谁都要继续走下去,谁都是这样继续走下去。当有一天我们也可以心平气和地劝诫所爱的人,你看看我绝不罕有,在大街上兜个圈你就找不着我了,那么此生任何情意便也放得下,再也不提。从此以后得到的都是侥幸,失去的都是人生。
上海音乐频道有过一段时间一直在播谢霆锋《VIVA LIVE》演唱会。那时候我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他穿着背心牛仔裤,弹着吉他唱着歌,一瞬间我以为谢霆锋是全世界最帅的男孩。无奈世事难料,岁月是把杀猪刀。当年飞扬跋扈唱着“独自去偷欢我谢绝你监管”的少年,终究变成了今日在银幕上拖家带口赚奶粉钱的男人。《VIVA LIVE》这场演唱会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以致后来我第一次去KTV唱歌——自己的腔调居然变得和谢霆锋一模一样!比如在闭眼前先翻一下白眼,比如上半身微微前倾,比如一手拿麦克风一手上举抓一把空气,比如嘴巴对着麦克风28°左倾……几年过去了,我把腔调改了,可MP3里一直存着那么几首歌。歌里电吉他弹奏的激昂的前奏,不管听几百次总能给我带来一串莫名的悸动,仿佛一根狗尾草划过心尖尖头。年轻时我一直试图理清那种悸动是什么,现在想想,那叫愤怒。
我把我知道的所有最美好的文字都形容过谢霆锋,我也说过“听了谢霆锋我再也喜欢不上其他男歌手”,可是到最后,我还是不喜欢了。我也喜欢了陈奕迅,居然还是很喜欢的那种喜欢。我现在的电脑里也有了陈奕迅所有的红馆演唱会。我默默而闷骚地注视着他由一个热血青年发福成今日的咆哮帝,由通透的嗓音变得沙哑无比。而我喜欢的,是《shall we dance》结尾的四两拨千斤。所以说喜欢这个变量,时间、质量、受力对象,远没有这一秒的“是”或“不是”来得重要。“说过请你别要别离,赞过你可爱动人无比,但我逐年逐岁改变趣味”。也许我们并不善忘,但是我们绝对善变。变到最后,就像那场演唱会的最后:经历了假退场,唱完了最后一首歌,我看着你离开,然后我离开,曲终人散。余音弥漫在空气里,残留着我对你的爱。
谢谢你的爱。
还记得初中的时候我妈接我放学回家,正面对着城隍庙,我手握一把空气,摆出弹吉他的POSE,深情款款地在大街上边走边唱“说再见,别说永远,再见不会是永远”。周围的一景一物,一草一木,哪怕是那三个坑人钱的路边小摊我至今依旧历历在目。这条走过千百遍的路让我印象太过深刻,以至我很担心将来老了不慎得老年痴呆了我会像神经病一样瘫在躺椅上边弹空气边唱这歌,遇到围观的群众还会很junk地爆粗:“再看!再看兜你卵!”
我一直都很庆幸在我十几岁的年纪,遇到的是谢霆锋而不是陈奕迅。那个时候的我境界还远远不够,并不能理解陈医生歌里那些历经剥皮去骨阵痛后的大彻大悟;而谢霆锋则不同。虽然他唱歌水平只比五音不全好一点,但旋律正点。快歌激昂、张狂,正好为十几岁的愤怒青年提供通往狗屎世界的天窗;而慢歌又自怨自艾地恰到好处,供那些自以为忧伤的文艺青年为赋新词强说愁。于是我指着电视机撕心裂肺“为何拿甜言蜜语印证你嘴巴有用”;或者肝肠寸断地表示“爱上你是我最大的光荣,平庸的生命从此不普通”;甚至用一双饱含真挚的眼眸含情脉脉地对录音机吟唱“和情人深深一吻来代替讲话好吗”……是的,这就是年轻。现在再听《估计错误》,“应该开心的为什么只得到痛苦,要责备的人结果相反被我袒护”——丫的典型的言情小说里悔得肠子都青了的男主角的专有台词。但是那时的我们就是很受用,那时的我们就是很推崇。滚你妈的《富士山下》《葡萄成熟时》,年轻人就他妈应该老老实实呆在那里唱那些肤浅的情歌和摇滚。即使忧伤如我,即使矜贵如《人来人往》,在十七岁的那个年纪也不过只听得进一句“闭起双眼你最挂念谁,眼睛睁开身边竟是谁”,还把一个“竟”字唱得咬牙切齿。你一个脑残非主流看个秒5都蛋疼好多天你能听得懂?多吃几年酚酞去吧!
《活着VIVA》成为了我这一生第一首会唱的粤语歌、《VIVA》成为我第一张买的粤语专辑。这盘磁带我爱它到差点把它听得“肝肠寸断”的地步。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初试声啼唱粤语我表示还是很害羞的。可惜由于音质不够理想以及想象力过于夸张,没有能够全部都唱对。前段时间重新下载,我自己都被自己的读音给震惊了!我这人皮薄,不比周杰伦厚颜无耻。要我像低能一样唱个歌连歌词都含糊不清我自问无能为力……
自从摊上《无极》这泡狗屎以后,谢霆锋似乎猛然觉得自己在演戏方面很有潜力。他在采访时说在拍《无极》的时候他问导演:“无欢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凯歌哥充满禅机地解释:“无欢啊,其实在每个人的心里。你心里有无欢,我心里也有无欢。”他听后低头一脸沉思。再一抬头,眼神不对劲了!!!所以说都怪陈凯歌!都怪陈凯歌!多正常一摇滚青年啊就这么被你洗脑了!!
《Reborn》之后,谢霆锋再也没有推出一张正经专辑。在宣传《listen up》的时候,他说:“人们总是关注谢霆锋的花边新闻,而忽略了谢霆锋的音乐。所以我把这张专辑叫做《listen up》,希望大家能认真听我的音乐。”是的,谢霆锋有个很奇怪的口语习惯:他很不喜欢使用人称代词称呼自己。比如他经常说“谢霆锋说什么什么什么什么”,或者“谢霆锋怎么怎么怎么怎么”……后来《listen up》的结果,时间也不用我们猜了,都揭晓了,群众一如既往地注视他的私生活。于是他愤而转投拍戏,再也没有写出20岁时那般耀眼的歌曲。人过坚而易折,因此不用不明白为什么如今站在港乐巅峰的是Eason。打个不恰当的比方,陈奕迅和谢霆锋,就如同1989年的《夕阳之歌》和《千千阙歌》,一个是经典,一个是流行。流行,所以更容易抓住年轻人的心。因为年轻,所以纤细。因为纤细,所以脆弱,所以哭得梨花带雨。高中毕业、出国留学、相爱相守再到分离,哪个不值得年轻人泪流满面?于是我们在KTV里咆哮“来日纵使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我们抱头痛哭,我们许诺下次相见,我们拍照留念,我们用QQ廉价地维系情感爱恋!
然后呢?回过头再看。年轻时的山盟海誓,又有多少经得起时间考验!
而《夕阳之歌》则不同,《夕阳之歌》需要岁月。“多经典的歌后,一眨眼已走”,我总觉得林夕的《夕阳无限好》是在向这首歌致敬。《夕阳之歌》里没有别离没有承诺没有眼泪没有悲伤,它只是娓娓道来一段故事。虽然故事的最后也会有淡淡的伤淡淡的沧桑,但心里知道这是必须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忘怀。谁都要继续走下去,谁都是这样继续走下去。当有一天我们也可以心平气和地劝诫所爱的人,你看看我绝不罕有,在大街上兜个圈你就找不着我了,那么此生任何情意便也放得下,再也不提。从此以后得到的都是侥幸,失去的都是人生。
上海音乐频道有过一段时间一直在播谢霆锋《VIVA LIVE》演唱会。那时候我躺在沙发上,看着电视里他穿着背心牛仔裤,弹着吉他唱着歌,一瞬间我以为谢霆锋是全世界最帅的男孩。无奈世事难料,岁月是把杀猪刀。当年飞扬跋扈唱着“独自去偷欢我谢绝你监管”的少年,终究变成了今日在银幕上拖家带口赚奶粉钱的男人。《VIVA LIVE》这场演唱会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以致后来我第一次去KTV唱歌——自己的腔调居然变得和谢霆锋一模一样!比如在闭眼前先翻一下白眼,比如上半身微微前倾,比如一手拿麦克风一手上举抓一把空气,比如嘴巴对着麦克风28°左倾……几年过去了,我把腔调改了,可MP3里一直存着那么几首歌。歌里电吉他弹奏的激昂的前奏,不管听几百次总能给我带来一串莫名的悸动,仿佛一根狗尾草划过心尖尖头。年轻时我一直试图理清那种悸动是什么,现在想想,那叫愤怒。
我把我知道的所有最美好的文字都形容过谢霆锋,我也说过“听了谢霆锋我再也喜欢不上其他男歌手”,可是到最后,我还是不喜欢了。我也喜欢了陈奕迅,居然还是很喜欢的那种喜欢。我现在的电脑里也有了陈奕迅所有的红馆演唱会。我默默而闷骚地注视着他由一个热血青年发福成今日的咆哮帝,由通透的嗓音变得沙哑无比。而我喜欢的,是《shall we dance》结尾的四两拨千斤。所以说喜欢这个变量,时间、质量、受力对象,远没有这一秒的“是”或“不是”来得重要。“说过请你别要别离,赞过你可爱动人无比,但我逐年逐岁改变趣味”。也许我们并不善忘,但是我们绝对善变。变到最后,就像那场演唱会的最后:经历了假退场,唱完了最后一首歌,我看着你离开,然后我离开,曲终人散。余音弥漫在空气里,残留着我对你的爱。
谢谢你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