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小们,我诅咒你们。
永远不能让我承认,鬼哭狼嚎是音乐。
走失的主人就是为鬼哭狼嚎录了音。左小祖咒真像被人诅咒了一样,发了疯般吼叫着。你根本听不清他在嚎什么,阿斯玛里一直在重复着一句听起来像“爱什么什么”的话,暗示了:他唱的爱什么什么吧。
被称为中国摇滚第一人的左小祖咒,,,我不知道哪个脑残冕了这么重的冠给他。我不管脑残们把他称为先锋艺术家,尽管几乎每个先锋艺术家都是神经病,但幸好逻辑还在,并不是每个神经病都能成为先锋派,刚刚好,也幸亏这个定律在,左小祖咒下辈子也甭想当艺术家。那些将他捧为艺术家的别有用心的脑残们,一石二鸟了,第一鸟:左小祖咒被捧高了,也就会摔得稀巴烂;第二鸟:糟践了本就贱糟糟的中国当代艺术界。
按照《走失的主人》的标准,只要会发声的动物,都能当摇滚歌手。这样的声音,不管听感如何,只要能够从那个肉嗓子里被释放出来就是胜利,不管曲调,不管旋律,只管嚎叫。我为左小扼腕,如果生在乱世,他一定是英豪,因为嚎一声能够让所有不安分的人死掉。这样的声音自顾自地被释放,游走,随着唱碟机一次又一次被传送出来,根本不想着归宿,不想着耳膜,这声音排斥耳朵,声音的悲哀得到了最大化,声音生来被听的命运被搁浅在人鬼两界之间,永世不得超生。目前为止,还无法提及“音乐”两字。这声音纵使其修炼千年也无法聚集一点点灵气,更别幻化歌曲与音乐,让世人得以聆听。真得很像诅咒,听到的人会从高点急速坠下。如果摇滚音乐按听后效果论,无疑的,古今中外,我想,左小祖咒乃第一歌喉。
是的,摇滚乐最自由,最鲜活,最能体现艺术感和创意。抓住摇滚精神的终能在人类精神领域里占有一席之地,其影响力绝不亚于莎士比亚、契科夫或海明威,又因籍着音乐的穿透力,歌词的思想和意识潜移默化地转移到受众心中,因而,摇滚乐的双媒体特性(文学和音乐)较之传统文学更胜一筹,可以说影响力又比莎士比亚、契科夫和海明威等文豪更深刻、有效,比如鲍勃·迪伦、约翰·列侬和U2乐队。
然而,摇滚乐也是最毒最狠的婊子生的王八蛋。多少人披着摇滚乐的外衣像鬼魂一般游走,为自己和同行人唱着自认为特立独行的挽歌。他们滥用摇滚乐赋予他们的自由,自认为写出几个不合语法的字、多敲几次回车就成为诗,自认为写一些带着性暗示的词语或政治领域词语就是敢于冲破。然后把这些只算是字的东西嚎叫出来,就感觉是横空出世了。他是故意的吗?如果是,左小太可恨了,过分极了,欺人太甚,以为国人不懂什么是摇滚,拿这些烂玩意出来忽悠人;如果不是故意的,那左小太可怜了,他什么求生的本事都没有,也只能这么自欺且欺人,当个诈骗犯。其实,当代艺术突入中华,让很多人都无所适从,西方的艺术创作观和作品形态理念被生拉硬扯到黄皮肤、黑眼珠的华人艺术生活中,于是出现了第一批真正的伪艺术家,比如把自己全身涂满蜂蜜然后引来苍蝇爬满全身,或者召集几个狐朋狗友神经病爬上一座秃山,脱光,垒起来,说为这个山增高了一米。可怜这些奇思却无妙想的人,包括左小在内,因其毫无劳动技能、毫无知识技能,偷奸耍滑般盗取一些所谓概念,用尽管属于自己但却是父母馈赠的媒介——身体,妓女和强盗也是这么做的——来引起公众的侧目,再换取一些谋生的基本物资。他们什么都能离开,却离不开噱头、夸张、无聊。也只有在国内对当代艺术的冲击无所适从,无所应对,并且大众真正艺术感并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留下了一些空隙给了他们苟延残喘的时空,允许他们闹腾一段时间。
艺术也是自由的,但同时,艺术是绝对严肃的。摇滚乐也一样。“左小”们,我诅咒你们。
走失的主人就是为鬼哭狼嚎录了音。左小祖咒真像被人诅咒了一样,发了疯般吼叫着。你根本听不清他在嚎什么,阿斯玛里一直在重复着一句听起来像“爱什么什么”的话,暗示了:他唱的爱什么什么吧。
被称为中国摇滚第一人的左小祖咒,,,我不知道哪个脑残冕了这么重的冠给他。我不管脑残们把他称为先锋艺术家,尽管几乎每个先锋艺术家都是神经病,但幸好逻辑还在,并不是每个神经病都能成为先锋派,刚刚好,也幸亏这个定律在,左小祖咒下辈子也甭想当艺术家。那些将他捧为艺术家的别有用心的脑残们,一石二鸟了,第一鸟:左小祖咒被捧高了,也就会摔得稀巴烂;第二鸟:糟践了本就贱糟糟的中国当代艺术界。
按照《走失的主人》的标准,只要会发声的动物,都能当摇滚歌手。这样的声音,不管听感如何,只要能够从那个肉嗓子里被释放出来就是胜利,不管曲调,不管旋律,只管嚎叫。我为左小扼腕,如果生在乱世,他一定是英豪,因为嚎一声能够让所有不安分的人死掉。这样的声音自顾自地被释放,游走,随着唱碟机一次又一次被传送出来,根本不想着归宿,不想着耳膜,这声音排斥耳朵,声音的悲哀得到了最大化,声音生来被听的命运被搁浅在人鬼两界之间,永世不得超生。目前为止,还无法提及“音乐”两字。这声音纵使其修炼千年也无法聚集一点点灵气,更别幻化歌曲与音乐,让世人得以聆听。真得很像诅咒,听到的人会从高点急速坠下。如果摇滚音乐按听后效果论,无疑的,古今中外,我想,左小祖咒乃第一歌喉。
是的,摇滚乐最自由,最鲜活,最能体现艺术感和创意。抓住摇滚精神的终能在人类精神领域里占有一席之地,其影响力绝不亚于莎士比亚、契科夫或海明威,又因籍着音乐的穿透力,歌词的思想和意识潜移默化地转移到受众心中,因而,摇滚乐的双媒体特性(文学和音乐)较之传统文学更胜一筹,可以说影响力又比莎士比亚、契科夫和海明威等文豪更深刻、有效,比如鲍勃·迪伦、约翰·列侬和U2乐队。
然而,摇滚乐也是最毒最狠的婊子生的王八蛋。多少人披着摇滚乐的外衣像鬼魂一般游走,为自己和同行人唱着自认为特立独行的挽歌。他们滥用摇滚乐赋予他们的自由,自认为写出几个不合语法的字、多敲几次回车就成为诗,自认为写一些带着性暗示的词语或政治领域词语就是敢于冲破。然后把这些只算是字的东西嚎叫出来,就感觉是横空出世了。他是故意的吗?如果是,左小太可恨了,过分极了,欺人太甚,以为国人不懂什么是摇滚,拿这些烂玩意出来忽悠人;如果不是故意的,那左小太可怜了,他什么求生的本事都没有,也只能这么自欺且欺人,当个诈骗犯。其实,当代艺术突入中华,让很多人都无所适从,西方的艺术创作观和作品形态理念被生拉硬扯到黄皮肤、黑眼珠的华人艺术生活中,于是出现了第一批真正的伪艺术家,比如把自己全身涂满蜂蜜然后引来苍蝇爬满全身,或者召集几个狐朋狗友神经病爬上一座秃山,脱光,垒起来,说为这个山增高了一米。可怜这些奇思却无妙想的人,包括左小在内,因其毫无劳动技能、毫无知识技能,偷奸耍滑般盗取一些所谓概念,用尽管属于自己但却是父母馈赠的媒介——身体,妓女和强盗也是这么做的——来引起公众的侧目,再换取一些谋生的基本物资。他们什么都能离开,却离不开噱头、夸张、无聊。也只有在国内对当代艺术的冲击无所适从,无所应对,并且大众真正艺术感并没有建立起来的时候,留下了一些空隙给了他们苟延残喘的时空,允许他们闹腾一段时间。
艺术也是自由的,但同时,艺术是绝对严肃的。摇滚乐也一样。“左小”们,我诅咒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