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的才是最美的

失去的才是最美的
《有关时间旅行的热门问题》中提及,有的人希望通过时间旅行回到过去,杀死他喜爱的某位歌手或者演员——在他们完成最好的艺术作品,达到生涯的巅峰之后,走上生涯的下坡路之前。这是如此艰难又再寻常不过的阻碍,歌手必须学会承受这些——你忠实且狂热的FANS可能严酷苛刻到不愿意接受你的任何新尝试,他们希望你停留在他们最爱的时期,这意味着你是唯一的,也必须以那个单元化的唯一体存在在他们的精神世界,被他们热爱与追捧着。
与此相矛盾的是,任何艺术形式的探求似乎都是永恒而无止境的,没有人愿意机械地重复固有的东西,自满自足于过去,谁也不愿走进一条死巷。对歌手的探索与改变而言,任何元素对于最初几乎都是悖逆或者叛离的,秉持旧有的精髓固然重要,在此基础上不断吸收与融合新的元素,包括生活的给养,逐渐形成自己成熟的创作风格更是必须。他们拥有变幻自己风味的权利和自由。相比之下我只希望保留自己最爱的他们,是多么自私。
日渐圆润的作品并不一定真正讨人喜爱,留在记忆里的,深刻的,往往是那些原生态的,粗糙而真实,质朴而尖锐的,比如羽泉这两个年轻人青春年少时的初试啼声。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也宁愿时间停在世纪之交的夏天,我宁愿羽泉没有在《最美》获得一定的销量与声誉之后更进一步,我宁愿他们停留在最初的那一刻,仍然昂着头面若陶醉地唱着“你在我眼中是最美”,在青春无法遣怀的黑夜暗影里,在挥汗如雨的烈日骄阳下,在闪烁着我们年轻汗水的水龙头旁,但我不强求,我知道这样的夏天和这样的歌声一起一去不复返了。
我经常会在晚上洗完澡后步行去县城夜市的地摊搜寻卡带,他们大多是盗版,正版是比恐龙罕见的灭绝物体,高仿则如神来之笔偶然现身。过了好几年,县城的唱片店里才慢慢把正版卡带和CD放上高高的货架,但鲜有人问津。在二十世纪末的最后几年里,在县城这一行政区划级别,你很难不去接受盗版猖獗的现状,因为除此以外别无选择。中学生们把晚上用来吃饭的生活费一掰为二,一半用来买廉价的烧饼果腹,一半则攒起来,定期去买几盘卡带,以慰劳久困难伸的耳朵和青春躁动不已火光四射的心。这盘卡带是那时我靠半饱的学生生涯抠出来的上百盘卡带大军的一员——我有两个纸箱和一个抽屉专门用来置放他们。现在回头想想,对音乐的热情几乎毁了我的人生,或者说,他已经毁了我的一部分人生,但我并不后悔,我本就是这样依凭着热爱无悔地走着,不用停下来用理性来充斥自我,爱与恨都是无悔的。
事实证明,人与人是可以通过频繁的接触培养出感情来的,一来二往,和地摊小贩混得相当熟悉,以至于一个眼神便可意会彼此心事。当然,当这层感情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时,受益的一方更乐意把他的笑脸凑在你面前,乐不可支。我简直上了瘾,几乎一有时间就要穿过半个县城来到夜市,像个孤独的独行侠,蹲在满是灰尘的地摊前,在一排又一排或破旧或簇新的卡带里翻翻捡捡,任由自行车铃声在屁股后方不停地喧响,那确实与我无关。
在小摊上买到了《谢谢你的爱1999》,于是从外婆家找出舅舅年轻时买的吉他,擦拭一新,背着他穿越县城的小区和大街,去朋友GJ家,然后和他一起在路灯下边走边刷弦,不成曲谱地吼着,这一场景永远拓印在了空荡荡的小城郊区的夜晚大街上,在我脑海中永久居住了下来,遑论生死。冬天,我戴黑色毛绒帽子,把帽沿拉至眼帘,遮住了眉毛。我和GJ都养成了收集墨镜的坏习惯,晚上出门也是眼前一黑,我们把自己迸射的灵魂装在了我们年轻的身体里,但在这身体的表面套上了一层用来保护与拒绝的外壳。那时的人们称此为“装酷”,现在这一指代可以以“装逼”代替。但我们就是那样热衷于此,从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我们只是在日常的生活里饰演好自己,从不一人分饰二角。
买到完全陌生的《最美》的时候,知道羽泉的人还相当少,我也没有通过什么渠道了解过他们,后来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们才红起来。当时我以这个星球上最具嗅觉的星探自居,在我的发掘下,既涌现出了流行天后蔡依林、萧亚轩等,也有朴树这样的实力派重量级民谣音乐人(我听朴树半年后他上了春晚才走红),同理,羽泉则是我发现的最好的青春组合之一。而当时的普遍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同学、朋友、邻居以及表哥都会从我这里借卡带去听,我给他们推荐了这些新人的卡带,他们不感兴趣,而等新人们红起来后,他们又会恬不知耻地二进宫,从我这里把当初弃之不顾的卡带重新借走。这一点常常令我沾沾自喜,自觉得一直走在他们前面,这种无意义的自满自足像是虚幻的泡沫一度包裹着我,令我无法认清自己的真实面目。
翻来覆去地听《最美》,几乎把卡带听坏,但我从不抱怨,宁愿新买一盘继续听。我的邻居TJ比我大三岁,他极富侵略性地借用行为曾让我很懊恼,他把卡带借走的时间常常是整个月。因此在把《最美》递给他们时,我不得不发表外交辞令,告诫他在一周内归还否则免谈。但这次,TJ终究还是拖了一个月,他把卡带还给我时我松了口气,他说:“最后那首《海》太牛逼了!”而我仍然据理力争,认为其他任何一首都不比《海》要差,《海》甚至可以用来催眠。
如此喜爱《最美》自然流淌出来的青春恬美与纯粹无暇,仿佛在阳光下凝望着不远处的甜蜜恋人;喜爱《感觉不到你》中的柔声低吟和“I wanna bring you into my heart”那句浅尝辄止的撕心裂肺,在夜里难眠的驿动心灵;喜爱《转弯》对曲折人生空灵朦胧的潜在窥觑——人生仍然高速行驶并不断转弯;喜爱《蜡人》中的酣畅淋漓,仿佛浊浪排空式的层层推进直至高潮转回——直到现在我还喜欢在KTV点这首歌并独自唱完;喜爱《怎么能够》高潮部分对自我严刑逼供式的冷峻拷问;喜爱《爱浪漫的人》中描绘的单纯美好的友情和雪夜街头路灯下的温暖场景(这样的场景在当时我的生活中俯首即拾);喜爱《谁不曾,谁不想》中对自我的怀疑与确认;喜欢《爱自己》的自信旷达;喜爱《回头想想》中对旧人的怀念与辛酸一隅。
我几乎是一口气论证了专辑里的所有歌曲,为了证明他们都是好的,都更胜于《海》,TJ沉默了,不再反驳,他大概看到了我的盲目执着与偏于激烈的表达方式,不再试图滋惹升级的分歧。亦或是为了今后继续借我的卡带而暂时屈就于我的观点。现在想起来,我当时的冷暴力令我自己都浑身不自在,我不该强迫他接受我的观点,每个人眼中《最美》的部分当然可以是不同的。直至后来我和三五好友一起去海边,海风吹拂着我们,衣服显得有点单薄,我们裸露在海的潮湿中的手臂,在海边的齐腰荒草中留影,在废弃的破船上逗留,在泥滩上用石块的尖角写下“I LOVE U”,似乎这一切可以被永远地定格在那里,等着我们重拾这份往日的美好一幕。我也似乎因此慢慢懂得了《海》,听懂了《海》中那份沉静的苦涩和欲哭无泪。生活大概就是这样改变着我们的看法吧。
他们后来走上了更加流行化、市场化的路线,但始终秉持着做好音乐人的信念。然而刚出道时的他们,在我心目中也占据着如此重要的位置,以至于这么多年后当我和他们重新相遇时,不得不写下以上这段繁琐而婆妈的怀旧文字,顺便怀念一段偏执而蒙昧的年轻岁月,怀念一些与我同行的相知的旧友,怀念这些旋律在当时对于我的紧紧抓攫。我想,这大抵就是爱吧,能够穿越年月而亘古存在,我不再试图去改变什么,也不会傻乎乎地真的穿越到过去,把他们杀死在那个穿白色背心的苦夏,因为这些年来我慢慢地接受了一个事实:失去的才是最美的。
再相逢真的不如只怀念,对吗?
2010年8月15日
《有关时间旅行的热门问题》中提及,有的人希望通过时间旅行回到过去,杀死他喜爱的某位歌手或者演员——在他们完成最好的艺术作品,达到生涯的巅峰之后,走上生涯的下坡路之前。这是如此艰难又再寻常不过的阻碍,歌手必须学会承受这些——你忠实且狂热的FANS可能严酷苛刻到不愿意接受你的任何新尝试,他们希望你停留在他们最爱的时期,这意味着你是唯一的,也必须以那个单元化的唯一体存在在他们的精神世界,被他们热爱与追捧着。
与此相矛盾的是,任何艺术形式的探求似乎都是永恒而无止境的,没有人愿意机械地重复固有的东西,自满自足于过去,谁也不愿走进一条死巷。对歌手的探索与改变而言,任何元素对于最初几乎都是悖逆或者叛离的,秉持旧有的精髓固然重要,在此基础上不断吸收与融合新的元素,包括生活的给养,逐渐形成自己成熟的创作风格更是必须。他们拥有变幻自己风味的权利和自由。相比之下我只希望保留自己最爱的他们,是多么自私。
日渐圆润的作品并不一定真正讨人喜爱,留在记忆里的,深刻的,往往是那些原生态的,粗糙而真实,质朴而尖锐的,比如羽泉这两个年轻人青春年少时的初试啼声。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也宁愿时间停在世纪之交的夏天,我宁愿羽泉没有在《最美》获得一定的销量与声誉之后更进一步,我宁愿他们停留在最初的那一刻,仍然昂着头面若陶醉地唱着“你在我眼中是最美”,在青春无法遣怀的黑夜暗影里,在挥汗如雨的烈日骄阳下,在闪烁着我们年轻汗水的水龙头旁,但我不强求,我知道这样的夏天和这样的歌声一起一去不复返了。
我经常会在晚上洗完澡后步行去县城夜市的地摊搜寻卡带,他们大多是盗版,正版是比恐龙罕见的灭绝物体,高仿则如神来之笔偶然现身。过了好几年,县城的唱片店里才慢慢把正版卡带和CD放上高高的货架,但鲜有人问津。在二十世纪末的最后几年里,在县城这一行政区划级别,你很难不去接受盗版猖獗的现状,因为除此以外别无选择。中学生们把晚上用来吃饭的生活费一掰为二,一半用来买廉价的烧饼果腹,一半则攒起来,定期去买几盘卡带,以慰劳久困难伸的耳朵和青春躁动不已火光四射的心。这盘卡带是那时我靠半饱的学生生涯抠出来的上百盘卡带大军的一员——我有两个纸箱和一个抽屉专门用来置放他们。现在回头想想,对音乐的热情几乎毁了我的人生,或者说,他已经毁了我的一部分人生,但我并不后悔,我本就是这样依凭着热爱无悔地走着,不用停下来用理性来充斥自我,爱与恨都是无悔的。
事实证明,人与人是可以通过频繁的接触培养出感情来的,一来二往,和地摊小贩混得相当熟悉,以至于一个眼神便可意会彼此心事。当然,当这层感情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时,受益的一方更乐意把他的笑脸凑在你面前,乐不可支。我简直上了瘾,几乎一有时间就要穿过半个县城来到夜市,像个孤独的独行侠,蹲在满是灰尘的地摊前,在一排又一排或破旧或簇新的卡带里翻翻捡捡,任由自行车铃声在屁股后方不停地喧响,那确实与我无关。
在小摊上买到了《谢谢你的爱1999》,于是从外婆家找出舅舅年轻时买的吉他,擦拭一新,背着他穿越县城的小区和大街,去朋友GJ家,然后和他一起在路灯下边走边刷弦,不成曲谱地吼着,这一场景永远拓印在了空荡荡的小城郊区的夜晚大街上,在我脑海中永久居住了下来,遑论生死。冬天,我戴黑色毛绒帽子,把帽沿拉至眼帘,遮住了眉毛。我和GJ都养成了收集墨镜的坏习惯,晚上出门也是眼前一黑,我们把自己迸射的灵魂装在了我们年轻的身体里,但在这身体的表面套上了一层用来保护与拒绝的外壳。那时的人们称此为“装酷”,现在这一指代可以以“装逼”代替。但我们就是那样热衷于此,从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我们只是在日常的生活里饰演好自己,从不一人分饰二角。
买到完全陌生的《最美》的时候,知道羽泉的人还相当少,我也没有通过什么渠道了解过他们,后来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们才红起来。当时我以这个星球上最具嗅觉的星探自居,在我的发掘下,既涌现出了流行天后蔡依林、萧亚轩等,也有朴树这样的实力派重量级民谣音乐人(我听朴树半年后他上了春晚才走红),同理,羽泉则是我发现的最好的青春组合之一。而当时的普遍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同学、朋友、邻居以及表哥都会从我这里借卡带去听,我给他们推荐了这些新人的卡带,他们不感兴趣,而等新人们红起来后,他们又会恬不知耻地二进宫,从我这里把当初弃之不顾的卡带重新借走。这一点常常令我沾沾自喜,自觉得一直走在他们前面,这种无意义的自满自足像是虚幻的泡沫一度包裹着我,令我无法认清自己的真实面目。
翻来覆去地听《最美》,几乎把卡带听坏,但我从不抱怨,宁愿新买一盘继续听。我的邻居TJ比我大三岁,他极富侵略性地借用行为曾让我很懊恼,他把卡带借走的时间常常是整个月。因此在把《最美》递给他们时,我不得不发表外交辞令,告诫他在一周内归还否则免谈。但这次,TJ终究还是拖了一个月,他把卡带还给我时我松了口气,他说:“最后那首《海》太牛逼了!”而我仍然据理力争,认为其他任何一首都不比《海》要差,《海》甚至可以用来催眠。
如此喜爱《最美》自然流淌出来的青春恬美与纯粹无暇,仿佛在阳光下凝望着不远处的甜蜜恋人;喜爱《感觉不到你》中的柔声低吟和“I wanna bring you into my heart”那句浅尝辄止的撕心裂肺,在夜里难眠的驿动心灵;喜爱《转弯》对曲折人生空灵朦胧的潜在窥觑——人生仍然高速行驶并不断转弯;喜爱《蜡人》中的酣畅淋漓,仿佛浊浪排空式的层层推进直至高潮转回——直到现在我还喜欢在KTV点这首歌并独自唱完;喜爱《怎么能够》高潮部分对自我严刑逼供式的冷峻拷问;喜爱《爱浪漫的人》中描绘的单纯美好的友情和雪夜街头路灯下的温暖场景(这样的场景在当时我的生活中俯首即拾);喜爱《谁不曾,谁不想》中对自我的怀疑与确认;喜欢《爱自己》的自信旷达;喜爱《回头想想》中对旧人的怀念与辛酸一隅。
我几乎是一口气论证了专辑里的所有歌曲,为了证明他们都是好的,都更胜于《海》,TJ沉默了,不再反驳,他大概看到了我的盲目执着与偏于激烈的表达方式,不再试图滋惹升级的分歧。亦或是为了今后继续借我的卡带而暂时屈就于我的观点。现在想起来,我当时的冷暴力令我自己都浑身不自在,我不该强迫他接受我的观点,每个人眼中《最美》的部分当然可以是不同的。直至后来我和三五好友一起去海边,海风吹拂着我们,衣服显得有点单薄,我们裸露在海的潮湿中的手臂,在海边的齐腰荒草中留影,在废弃的破船上逗留,在泥滩上用石块的尖角写下“I LOVE U”,似乎这一切可以被永远地定格在那里,等着我们重拾这份往日的美好一幕。我也似乎因此慢慢懂得了《海》,听懂了《海》中那份沉静的苦涩和欲哭无泪。生活大概就是这样改变着我们的看法吧。
他们后来走上了更加流行化、市场化的路线,但始终秉持着做好音乐人的信念。然而刚出道时的他们,在我心目中也占据着如此重要的位置,以至于这么多年后当我和他们重新相遇时,不得不写下以上这段繁琐而婆妈的怀旧文字,顺便怀念一段偏执而蒙昧的年轻岁月,怀念一些与我同行的相知的旧友,怀念这些旋律在当时对于我的紧紧抓攫。我想,这大抵就是爱吧,能够穿越年月而亘古存在,我不再试图去改变什么,也不会傻乎乎地真的穿越到过去,把他们杀死在那个穿白色背心的苦夏,因为这些年来我慢慢地接受了一个事实:失去的才是最美的。
再相逢真的不如只怀念,对吗?
201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