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誓言:don't break my heart
22岁的时候,王菲在干什么呢?
她刚来香港两年,跨越三千公里,从红都来到香江,学会了拗口的粤语。从所谓的北妹变成了靓女歌手。
22岁的时候,她去了纽约学习。回来后她漫不经心地开启了属于她的时代,
而22岁的我,快毕业了。为着能去她长大与生活的那个城市,在努力着与选择着。
我当然不知道20出头的王菲在香港的最初经历了怎样的艰难。她是那个时候的港飘,在那样一个城市她能够挺立出来,简直是一个神话。就如现在的我们,所有的迷惘以及怨念,憧憬,在异于以往的环境中,无可奈何的滋生着。
我遇见过一个像王菲的女孩。她有着一样的大眼,狡黠而明慧,别人一直握不住她的想法与她下一步的生活。她总在飘忽,却总给你最实在的温柔。记得在我最脆弱的时候她给我带来的所有安慰。话语或者文字,一切的点滴,我都记得。
我曾经忒真诚的对她说,看着你的生活我也很愉快,她说真的吗真的吗。笑的很开心很得意。她偶尔会耍点温柔,吓别人一跳,恼怒时也会弄点娇嗔,但是她一直是那么独立的人,从来不会隐于侩世。她自我的骄傲是那么盛气,却不凌人。
我真的很想告诉她,你承接了我的很多梦想,你一定不要改变自己,让我看见你的光芒,注视你不断延伸却未曾变向的轨迹,让我好好的祝福着你,让你的美丽永远存在于我的记忆。
她让我对北京的心仪加深了太多。北京真的是一个让我心驰的地方。这种表白我说了多遍了,都腻了。
那是个浪漫不死的城市,遍地都是汉子,满街都是死文青,比如当年那个抽着烟在胡同里串来串去,死活爱着一个摇滚歌手的王靖雯。
她在北京长大,在那儿叛逆,在那儿恋爱。在那儿结婚,在那儿写歌,在那儿做了一个幸福的女人。
这个世纪的头十年,一半的时间里,她出了三张唱片,办了几次演唱会;一半的时间里,她走进第二次婚姻,在非议与祝福中相夫教女,在期待与再期待中隐于家庭,偶尔在城市一角闪现,促成了部分歌迷的福分,稍稍满足了只愿一窥其貌的粉丝的小心愿。
她没有伟大到为了歌迷放弃自己的生活,所以很多人爱她爱到浓。也爱到不满与埋怨。
05年的时候,她在北京开始过着她平凡的生活。往回推去十年,这个大眼睛的女孩从香港跑回京城,在摇滚圈里混迹;她写着浮躁,唱着无常,在北方的九月撩起秋水,在原野里欣赏渺茫。
她的出世与入世,都是传奇。不是她自己的传奇,是我们眼中的传奇罢了。爱谁谁呢,过好自个儿日子就得了呗。
在北京的时候,她写了一首歌叫做誓言。她在里面唱:天越黑心越累我看见你的脸,听着你说不出口的誓言,那一刻我发现我有天,经过你的身边找不到你的视线。
这么直白的歌词我没有觉得哪儿好,但就是把我迷得神魂颠倒。我经常拖着歌最后的长调,骑着车在坡上吼,声嘶力竭,快意尽兴。
誓言是早期的作品,那时候北京还有一支乐队叫做黑豹,他们写过一首歌曲叫做dont break my heart。
我最开始是在颐和园里面听到这首歌。这是与电影很贴合的一首歌。我忘记不了那些晃动的镜头与这首穿插在岁月里的曲子。爱的炙热,爱的盲目,直白的嘶吼出纯的感情,让置于那个时代外的我,很受感动。
99年日本武道馆,王菲在这首歌的前奏中跃上舞台,白裙飘飘。她抖着身体,嘴角肆意;唱到半途,她忽然不好意思起来,明眸皓齿的笑得很可爱,随后她解开外套,抛到身后,继续唱着“你所拥有的是你的身体 诱人的美丽 我所拥有的是我的记忆 美妙的感觉(oh baby)”
她身后的一个男人,默默为她打着鼓,注视着她的背影,似乎也注视着他们共同的生活已经走进身后的影子。
大学的时候,我听了这个男人与这个女人所有的歌曲,听他们音乐里所有的爱,惆怅,哭泣,回首,洒脱,还有甜蜜。
在窦唯身边的王菲,应该是小女人十足,连傲气都转为一丝调皮。真的,王菲是双面的,迎合着太多人的喜欢。从不觉得她很冷,只觉得她是酷。女人的酷要高于男人的酷,因为男人对于女人永远的优雅而谦卑,这种气质让女人可以在依附男人的时候依旧保持着独立的思维与才华。
当两个酷的人碰撞到一起,除了创作火花般的作品,也就是产生一段铭心刻骨却不愿回顾的往昔罢了。
那时候的窦唯,应是任谁都会爱上。外貌沉默,声音极具爆发。在红磡的舞台上,他以一袭正装,直面与揶揄着这个剧变的社会。
多年后的窦唯,有了肚子,笑容明亮,眼神亲切。他回答着王菲的问题,客气而直观;他继续做着音乐,偶尔闹了点儿事,让外界一片嚷嚷;他的标签贴上了很多很多,但是他还是很多人的偶像,尽管他的身影总是湮没在一众中年男人的群像中。
一切一切,未曾改变。一切一切,却忘记最初的颜面。
王菲的歌曲告诉我要不在乎什么,要去爱什么,要去感受什么。
王菲,也许喜欢怀念你,多余看到你。
她刚来香港两年,跨越三千公里,从红都来到香江,学会了拗口的粤语。从所谓的北妹变成了靓女歌手。
22岁的时候,她去了纽约学习。回来后她漫不经心地开启了属于她的时代,
而22岁的我,快毕业了。为着能去她长大与生活的那个城市,在努力着与选择着。
我当然不知道20出头的王菲在香港的最初经历了怎样的艰难。她是那个时候的港飘,在那样一个城市她能够挺立出来,简直是一个神话。就如现在的我们,所有的迷惘以及怨念,憧憬,在异于以往的环境中,无可奈何的滋生着。
我遇见过一个像王菲的女孩。她有着一样的大眼,狡黠而明慧,别人一直握不住她的想法与她下一步的生活。她总在飘忽,却总给你最实在的温柔。记得在我最脆弱的时候她给我带来的所有安慰。话语或者文字,一切的点滴,我都记得。
我曾经忒真诚的对她说,看着你的生活我也很愉快,她说真的吗真的吗。笑的很开心很得意。她偶尔会耍点温柔,吓别人一跳,恼怒时也会弄点娇嗔,但是她一直是那么独立的人,从来不会隐于侩世。她自我的骄傲是那么盛气,却不凌人。
我真的很想告诉她,你承接了我的很多梦想,你一定不要改变自己,让我看见你的光芒,注视你不断延伸却未曾变向的轨迹,让我好好的祝福着你,让你的美丽永远存在于我的记忆。
她让我对北京的心仪加深了太多。北京真的是一个让我心驰的地方。这种表白我说了多遍了,都腻了。
那是个浪漫不死的城市,遍地都是汉子,满街都是死文青,比如当年那个抽着烟在胡同里串来串去,死活爱着一个摇滚歌手的王靖雯。
她在北京长大,在那儿叛逆,在那儿恋爱。在那儿结婚,在那儿写歌,在那儿做了一个幸福的女人。
这个世纪的头十年,一半的时间里,她出了三张唱片,办了几次演唱会;一半的时间里,她走进第二次婚姻,在非议与祝福中相夫教女,在期待与再期待中隐于家庭,偶尔在城市一角闪现,促成了部分歌迷的福分,稍稍满足了只愿一窥其貌的粉丝的小心愿。
她没有伟大到为了歌迷放弃自己的生活,所以很多人爱她爱到浓。也爱到不满与埋怨。
05年的时候,她在北京开始过着她平凡的生活。往回推去十年,这个大眼睛的女孩从香港跑回京城,在摇滚圈里混迹;她写着浮躁,唱着无常,在北方的九月撩起秋水,在原野里欣赏渺茫。
她的出世与入世,都是传奇。不是她自己的传奇,是我们眼中的传奇罢了。爱谁谁呢,过好自个儿日子就得了呗。
在北京的时候,她写了一首歌叫做誓言。她在里面唱:天越黑心越累我看见你的脸,听着你说不出口的誓言,那一刻我发现我有天,经过你的身边找不到你的视线。
这么直白的歌词我没有觉得哪儿好,但就是把我迷得神魂颠倒。我经常拖着歌最后的长调,骑着车在坡上吼,声嘶力竭,快意尽兴。
誓言是早期的作品,那时候北京还有一支乐队叫做黑豹,他们写过一首歌曲叫做dont break my heart。
我最开始是在颐和园里面听到这首歌。这是与电影很贴合的一首歌。我忘记不了那些晃动的镜头与这首穿插在岁月里的曲子。爱的炙热,爱的盲目,直白的嘶吼出纯的感情,让置于那个时代外的我,很受感动。
99年日本武道馆,王菲在这首歌的前奏中跃上舞台,白裙飘飘。她抖着身体,嘴角肆意;唱到半途,她忽然不好意思起来,明眸皓齿的笑得很可爱,随后她解开外套,抛到身后,继续唱着“你所拥有的是你的身体 诱人的美丽 我所拥有的是我的记忆 美妙的感觉(oh baby)”
她身后的一个男人,默默为她打着鼓,注视着她的背影,似乎也注视着他们共同的生活已经走进身后的影子。
大学的时候,我听了这个男人与这个女人所有的歌曲,听他们音乐里所有的爱,惆怅,哭泣,回首,洒脱,还有甜蜜。
在窦唯身边的王菲,应该是小女人十足,连傲气都转为一丝调皮。真的,王菲是双面的,迎合着太多人的喜欢。从不觉得她很冷,只觉得她是酷。女人的酷要高于男人的酷,因为男人对于女人永远的优雅而谦卑,这种气质让女人可以在依附男人的时候依旧保持着独立的思维与才华。
当两个酷的人碰撞到一起,除了创作火花般的作品,也就是产生一段铭心刻骨却不愿回顾的往昔罢了。
那时候的窦唯,应是任谁都会爱上。外貌沉默,声音极具爆发。在红磡的舞台上,他以一袭正装,直面与揶揄着这个剧变的社会。
多年后的窦唯,有了肚子,笑容明亮,眼神亲切。他回答着王菲的问题,客气而直观;他继续做着音乐,偶尔闹了点儿事,让外界一片嚷嚷;他的标签贴上了很多很多,但是他还是很多人的偶像,尽管他的身影总是湮没在一众中年男人的群像中。
一切一切,未曾改变。一切一切,却忘记最初的颜面。
王菲的歌曲告诉我要不在乎什么,要去爱什么,要去感受什么。
王菲,也许喜欢怀念你,多余看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