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
认识JJ是因为这张专辑
还记得那年刚刚考完高中,这个男孩子的《翅膀》经常在电台打榜,我个人并不很喜欢这首歌,但记住了他的声音。说起来我是非常讨厌阿杜的声音的,JJ的声线其实和他有些像,却没有那么沙哑,多一份调皮和温柔,就这么一点点的差异,对于我却产生了完全不同的效应。
后来在电视台看他到北京上海宣传,声音与形象终于对上了符号。于是我去音像店买下了这张CD,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其实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基本上从不会考虑去买一张刚刚出道的新人的唱片,但JJ是个特例。到现在,我电脑中的音乐文件中也基本上没有JJ的作品,因为他的每一张唱片都是我必购的CD。
因此,渐渐JJ成为了我最最喜欢的男歌手。先是被他的创作吸引,当然这是最主要的一点。JJ从很早之前开始就为别人创作,虽然也是在认识他之后我才知道,但的确有些歌我都是在发现很好听之后才知道,原来是JJ写的。这无形中更增添了我对他的喜爱,似乎开始有一种偏执,到处收集JJ为别人写下的歌。
而后,是他的人。他的脸,他的表情,他的青涩,统统都喜欢。还记得读高中时,有一次听说他有女朋友的时候,心情顿时低落了不少,呵呵。身边的朋友,如果听了他的专辑对我说“嘿,他不错哦”,我总是兴奋地欢欣鼓舞。因为那是JJ,我最喜欢的JJ,喜欢他不只是因为他的音乐。我这辈子第一次看的演唱会就是JJ的第一场在上海的演唱会,2006年6月7日,虹口体育场,高考结束的第二天。
从《江南》开始,JJ越来越红,在《一千年以后》后人气爆炸。似乎这对于主流歌手来说,这是无可避免的趋势,接下来便是写真集各种通告,这总让我担心他是否还有创作的娴静。但还好,似乎在他要出唱片的前半年就没有什么他的消息,想来应该是为了筹备自己的专辑。
JJ从不是个依靠炒作来提高自己的曝光度的歌手,但依旧无可避免的是唱片质量开始低下,或者也可以说是因为大家对你的期望越来越高。尤其作为一个创作歌手来说,江郎才尽是总有一天要面对的。但公平地说,JJ是一个很努力也很谦逊的艺人,他的唱功是没得挑剔的,总是尽力在寻求自己的突破。此外,喜欢科幻片的他,也总爱往自己的唱片中加入未来的元素。而外形上也是如此,越来越潮越来越帅,不过我还是很爱他最初出道时那憨憨的发型,其实只要他那可爱的表情不变,在我心里他都是一样的帅气。
其实这么多的胡言乱语是因为听了JJ的最新专辑《100天》之后才想写下的。虽然对于JJ的喜爱不单单只是因为音乐,可音乐是构成喜爱的核心元素。时至今日对于已经听过很多种类型音乐的我来说,JJ的音乐已然退让到二线,对于他的创作也已经不再抱有很高的期望,但作为一个流行音乐歌手,JJ是绝对合格的。只是对我而言他更多已是一个怀念的标志,怀念一个对于曾经的我来说,是那么特别的一个歌手。
JJ的包装是成功的,当年应该是有很多很多像我一样的小女生为他着迷,这种感觉和恋爱并无二致。只是流逝的时光慢慢过滤掉了人心中的一些单纯,渐渐一些曾经很吸引你的人或事,在岁月中也就褪去了那些光芒。
我依然还是很喜欢JJ,很喜欢。虽然已经很久没有关注他,喜欢他带着酒窝的笑容,喜欢他略带中性的嗓音,喜欢他很久以前写下的那些歌曲。只是现在,这种程度的热情已经可以被理智的判断所控制,虽然嗓音还是那么游刃有余,即使是经过那么致命的打击。JJ的特色自然还是存在的,在《跟屁虫》这首歌里我还是能感受到那个可爱淘气的大男孩。只是已无法掩饰,他标志性的情歌已经愈发日渐西山,或许也并非是在退步,只是流行音乐本就容易发腻。自然明白一个身处流行乐坛的创作歌手的压力有多大,可这就是成名的代价。
对一个人或者事失去兴趣的过程是残酷的,可以的话我希望对所有曾经喜欢的人都可以停留在最初被他们吸引的阶段。但这个了解的过程本身就有两种结果,要么挖得越深越有味道于是越来越喜欢,要么渐渐干涸直至了无兴致。总有些人或者事,你只得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心渐渐远离。但也因此,最后留得下来的,自然就是值得我们珍藏一辈子的心爱。
自然评断别人总是轻而易举,我们在判定别人的同时也在被别人判定,若不想被喜欢的人淘汰,似乎唯一的途径便是不断提升自己,做最好的自己。如果这样也在劫难逃,至少还有自己的快乐。
而这个叫JJ的男生,对于我是个如此特别的存在,不管今后他的实力还会不会再度叫我惊艳,我总要感谢他曾创作出的最初青涩而又美好的音乐,陪伴同样青涩的我度过了那么些年华。若海蝶为他的定位始终是那个年龄段的听众,那么我相信他依旧是成功的,毕竟他的确是真心热爱他的职业,同时又是那么努力而认真的歌手。
去年秋天的时候他像从天而降的仙兵仙将似的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草坪上,拍摄可爱多的广告,我总记得当我们最近的时候,距离不过半米。
还记得那年刚刚考完高中,这个男孩子的《翅膀》经常在电台打榜,我个人并不很喜欢这首歌,但记住了他的声音。说起来我是非常讨厌阿杜的声音的,JJ的声线其实和他有些像,却没有那么沙哑,多一份调皮和温柔,就这么一点点的差异,对于我却产生了完全不同的效应。
后来在电视台看他到北京上海宣传,声音与形象终于对上了符号。于是我去音像店买下了这张CD,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其实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基本上从不会考虑去买一张刚刚出道的新人的唱片,但JJ是个特例。到现在,我电脑中的音乐文件中也基本上没有JJ的作品,因为他的每一张唱片都是我必购的CD。
因此,渐渐JJ成为了我最最喜欢的男歌手。先是被他的创作吸引,当然这是最主要的一点。JJ从很早之前开始就为别人创作,虽然也是在认识他之后我才知道,但的确有些歌我都是在发现很好听之后才知道,原来是JJ写的。这无形中更增添了我对他的喜爱,似乎开始有一种偏执,到处收集JJ为别人写下的歌。
而后,是他的人。他的脸,他的表情,他的青涩,统统都喜欢。还记得读高中时,有一次听说他有女朋友的时候,心情顿时低落了不少,呵呵。身边的朋友,如果听了他的专辑对我说“嘿,他不错哦”,我总是兴奋地欢欣鼓舞。因为那是JJ,我最喜欢的JJ,喜欢他不只是因为他的音乐。我这辈子第一次看的演唱会就是JJ的第一场在上海的演唱会,2006年6月7日,虹口体育场,高考结束的第二天。
从《江南》开始,JJ越来越红,在《一千年以后》后人气爆炸。似乎这对于主流歌手来说,这是无可避免的趋势,接下来便是写真集各种通告,这总让我担心他是否还有创作的娴静。但还好,似乎在他要出唱片的前半年就没有什么他的消息,想来应该是为了筹备自己的专辑。
JJ从不是个依靠炒作来提高自己的曝光度的歌手,但依旧无可避免的是唱片质量开始低下,或者也可以说是因为大家对你的期望越来越高。尤其作为一个创作歌手来说,江郎才尽是总有一天要面对的。但公平地说,JJ是一个很努力也很谦逊的艺人,他的唱功是没得挑剔的,总是尽力在寻求自己的突破。此外,喜欢科幻片的他,也总爱往自己的唱片中加入未来的元素。而外形上也是如此,越来越潮越来越帅,不过我还是很爱他最初出道时那憨憨的发型,其实只要他那可爱的表情不变,在我心里他都是一样的帅气。
其实这么多的胡言乱语是因为听了JJ的最新专辑《100天》之后才想写下的。虽然对于JJ的喜爱不单单只是因为音乐,可音乐是构成喜爱的核心元素。时至今日对于已经听过很多种类型音乐的我来说,JJ的音乐已然退让到二线,对于他的创作也已经不再抱有很高的期望,但作为一个流行音乐歌手,JJ是绝对合格的。只是对我而言他更多已是一个怀念的标志,怀念一个对于曾经的我来说,是那么特别的一个歌手。
JJ的包装是成功的,当年应该是有很多很多像我一样的小女生为他着迷,这种感觉和恋爱并无二致。只是流逝的时光慢慢过滤掉了人心中的一些单纯,渐渐一些曾经很吸引你的人或事,在岁月中也就褪去了那些光芒。
我依然还是很喜欢JJ,很喜欢。虽然已经很久没有关注他,喜欢他带着酒窝的笑容,喜欢他略带中性的嗓音,喜欢他很久以前写下的那些歌曲。只是现在,这种程度的热情已经可以被理智的判断所控制,虽然嗓音还是那么游刃有余,即使是经过那么致命的打击。JJ的特色自然还是存在的,在《跟屁虫》这首歌里我还是能感受到那个可爱淘气的大男孩。只是已无法掩饰,他标志性的情歌已经愈发日渐西山,或许也并非是在退步,只是流行音乐本就容易发腻。自然明白一个身处流行乐坛的创作歌手的压力有多大,可这就是成名的代价。
对一个人或者事失去兴趣的过程是残酷的,可以的话我希望对所有曾经喜欢的人都可以停留在最初被他们吸引的阶段。但这个了解的过程本身就有两种结果,要么挖得越深越有味道于是越来越喜欢,要么渐渐干涸直至了无兴致。总有些人或者事,你只得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心渐渐远离。但也因此,最后留得下来的,自然就是值得我们珍藏一辈子的心爱。
自然评断别人总是轻而易举,我们在判定别人的同时也在被别人判定,若不想被喜欢的人淘汰,似乎唯一的途径便是不断提升自己,做最好的自己。如果这样也在劫难逃,至少还有自己的快乐。
而这个叫JJ的男生,对于我是个如此特别的存在,不管今后他的实力还会不会再度叫我惊艳,我总要感谢他曾创作出的最初青涩而又美好的音乐,陪伴同样青涩的我度过了那么些年华。若海蝶为他的定位始终是那个年龄段的听众,那么我相信他依旧是成功的,毕竟他的确是真心热爱他的职业,同时又是那么努力而认真的歌手。
去年秋天的时候他像从天而降的仙兵仙将似的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草坪上,拍摄可爱多的广告,我总记得当我们最近的时候,距离不过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