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前,走过的都已经不再记得
十年前我还在蹉跎着我美好的青春。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们伟大的理科实验班同学们,怀抱着伟大的社会主义理想,去隔壁马路扫雪。
后来回忆起来的时候,我试图和一个上海男人complain,扫雪这件事情是多么的廉价和risky,妈的说到兴头上发现对方没有共鸣——上海的学生扫个xx雪。
现在我身边的人身价都还可以,没人再来找他们扫雪。可见,人,是分贵贱的,至少是有单价的,有的一个钟500,有的过夜40。是吧马超?
说回来。扫雪乏善可陈,多半变成了雪仗。只是回来的路上,发现了这张,学友的新专辑。当时的心情,就像是在寒冷的冬夜,洗了个热水澡,爽并感冒着。
两个原因,一是他的上一张专辑《不后悔》实在是有失水准,虽然他唱的总不会难听,但是实在是不怎么样。另一个原因是高中生活对我来说真的太空虚了,放羊的孩子看到地上一根甘蔗,肯定兴奋的觉得真好,世界上还有不是羊的东西,其实没什么好的,只是空虚的生活被甘蔗一下撑开了。也有可能是高粱杆,看看,别咬。
不知不觉过了10年,至今还记得我打开磁带时候的快乐。快乐真的是一种自己的感觉,有的时候是两个人的感觉,有的时候还可以更多人,但是中国法律推荐两个人。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总是那么带劲儿!所以我总来都是一个人。
后来听到“她来听我的演唱会”,觉得这张专辑真是有演唱会的气氛,于是我是如此的开心,就和金旭(一个遥远的名字)同学说,震好听震好听,金旭听了一耳朵,断言:这就是一张演唱会的录音,理由是音调非常的飘逸。但是我觉得不是,我认为如果是演唱会,封面应该更美丽一些。我们争执不下,一度面红,但是正所谓……反正就是形势急转直下,我不小心按了一下耳机插口,发现原来耳机没完全插入(如果您的电脑安装了绿坝,可能这段就看不到了),在完全插入之后通体通透,声音清晰响亮完全没有了神秘感。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在争执一些事情,事后看来很无聊,一边嘲笑当年的自己,一边继续争执下去。没死的,统统算年轻。
跑题了。这张专辑。
走过1999。是同名主打歌,我觉得很好听,可惜戴上了年份的套子。不停提到年份的歌曲特别容易老,就好像在不停的提醒自己褪流行了一样,唯一的例外是:19xx年,有是一个春天,我们在……而且这首歌特别容易跑调,前面部分我每次唱都以个人发挥为主。
你好毒。张学友同学尝试唱儿歌。连MV都是布偶对打,没啥好说的,只能算是天王的平淡之作,竟然有无关人士喜欢,no comments。
留给自己一个晚上,和认床。是那种在不经意间哼歌的时候会蹦出来的旋律。没有任何理由。其他歌曲,可能很久才会想起来,但是我竟然都记得歌词,可见当年我真的没有用心在各种定理上,脑子里面都是大便。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张学友真的很适合唱这种娓娓道来又撕心裂肺的歌曲,每次都感人至深,比如说想和你去吹吹风,比如说我真的受伤了。这首日后出现在无数个演唱会中,捎带着他竟然还学会了吉他,说变弹边唱是自己最性感的pose。他的演唱会真的不能多说话……二十多年来,只有他的舞技可以媲美他雷人的语录。这首歌很多人喜欢,于是KTV中偶尔会有人邀请我唱。记忆中只有两次我拿捏的还不错,一次是很久之前和SQE同事一起,一次是几个月前和坤安小T一起。唱到别人哭,是一种境界;唱到自己哭……连自己都舍得骗,想哭不容易啊。
心如刀割。MV讲的是当年明明很喜欢,她却跟着他走了,再见的时候伤心的一塌糊涂,有个什么词形容来着……哦,对,心如刀割,恰好和歌名一样。这首歌印象中,我只驾驭过一次,那是我和好朋友前大胖子兼辣手摧花的害羞数学家Qiulan,和他美艳不可方物但是见到鸟都能一阵兴奋又不幸插在有蹄哺乳动物的生理排泄物上的前女友一起。我成功的驾驭了第一段,觉得自己都被自己他妈感动了,正想继续enjoy第二段的时候,烦人的他前女友忽然非要唱。她是唱美声也不民族出身的,会吹长笛,音准特别好,可是怎么听怎么别扭。
每个男人的美好回忆里都有一个女人,最糟糕的回忆里却不一定有,可见男人只要见到女人,总不会太糟糕。但是这是我比较糟糕的几段回忆之一。
说完了。歌神之所以是歌神,衬托很重要但刘德华唱歌难听是一方面,还有重要的就是他能把这么多首不怎么好听的歌唱到好听,而其他人都是尽量不要把一首好听的歌糟蹋了就好了,什么洒哟娜拉哟,洒哟娜拉哟……竟然都能虏获我们team柬埔寨一姐的芳心,只能说男人长得白很重要。
说的多了,只求给大家添个乐子。将来在墓碑上也可以写:他肾亏,但是娱乐了大家。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们伟大的理科实验班同学们,怀抱着伟大的社会主义理想,去隔壁马路扫雪。
后来回忆起来的时候,我试图和一个上海男人complain,扫雪这件事情是多么的廉价和risky,妈的说到兴头上发现对方没有共鸣——上海的学生扫个xx雪。
现在我身边的人身价都还可以,没人再来找他们扫雪。可见,人,是分贵贱的,至少是有单价的,有的一个钟500,有的过夜40。是吧马超?
说回来。扫雪乏善可陈,多半变成了雪仗。只是回来的路上,发现了这张,学友的新专辑。当时的心情,就像是在寒冷的冬夜,洗了个热水澡,爽并感冒着。
两个原因,一是他的上一张专辑《不后悔》实在是有失水准,虽然他唱的总不会难听,但是实在是不怎么样。另一个原因是高中生活对我来说真的太空虚了,放羊的孩子看到地上一根甘蔗,肯定兴奋的觉得真好,世界上还有不是羊的东西,其实没什么好的,只是空虚的生活被甘蔗一下撑开了。也有可能是高粱杆,看看,别咬。
不知不觉过了10年,至今还记得我打开磁带时候的快乐。快乐真的是一种自己的感觉,有的时候是两个人的感觉,有的时候还可以更多人,但是中国法律推荐两个人。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总是那么带劲儿!所以我总来都是一个人。
后来听到“她来听我的演唱会”,觉得这张专辑真是有演唱会的气氛,于是我是如此的开心,就和金旭(一个遥远的名字)同学说,震好听震好听,金旭听了一耳朵,断言:这就是一张演唱会的录音,理由是音调非常的飘逸。但是我觉得不是,我认为如果是演唱会,封面应该更美丽一些。我们争执不下,一度面红,但是正所谓……反正就是形势急转直下,我不小心按了一下耳机插口,发现原来耳机没完全插入(如果您的电脑安装了绿坝,可能这段就看不到了),在完全插入之后通体通透,声音清晰响亮完全没有了神秘感。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在争执一些事情,事后看来很无聊,一边嘲笑当年的自己,一边继续争执下去。没死的,统统算年轻。
跑题了。这张专辑。
走过1999。是同名主打歌,我觉得很好听,可惜戴上了年份的套子。不停提到年份的歌曲特别容易老,就好像在不停的提醒自己褪流行了一样,唯一的例外是:19xx年,有是一个春天,我们在……而且这首歌特别容易跑调,前面部分我每次唱都以个人发挥为主。
你好毒。张学友同学尝试唱儿歌。连MV都是布偶对打,没啥好说的,只能算是天王的平淡之作,竟然有无关人士喜欢,no comments。
留给自己一个晚上,和认床。是那种在不经意间哼歌的时候会蹦出来的旋律。没有任何理由。其他歌曲,可能很久才会想起来,但是我竟然都记得歌词,可见当年我真的没有用心在各种定理上,脑子里面都是大便。
她来听我的演唱会。张学友真的很适合唱这种娓娓道来又撕心裂肺的歌曲,每次都感人至深,比如说想和你去吹吹风,比如说我真的受伤了。这首日后出现在无数个演唱会中,捎带着他竟然还学会了吉他,说变弹边唱是自己最性感的pose。他的演唱会真的不能多说话……二十多年来,只有他的舞技可以媲美他雷人的语录。这首歌很多人喜欢,于是KTV中偶尔会有人邀请我唱。记忆中只有两次我拿捏的还不错,一次是很久之前和SQE同事一起,一次是几个月前和坤安小T一起。唱到别人哭,是一种境界;唱到自己哭……连自己都舍得骗,想哭不容易啊。
心如刀割。MV讲的是当年明明很喜欢,她却跟着他走了,再见的时候伤心的一塌糊涂,有个什么词形容来着……哦,对,心如刀割,恰好和歌名一样。这首歌印象中,我只驾驭过一次,那是我和好朋友前大胖子兼辣手摧花的害羞数学家Qiulan,和他美艳不可方物但是见到鸟都能一阵兴奋又不幸插在有蹄哺乳动物的生理排泄物上的前女友一起。我成功的驾驭了第一段,觉得自己都被自己他妈感动了,正想继续enjoy第二段的时候,烦人的他前女友忽然非要唱。她是唱美声也不民族出身的,会吹长笛,音准特别好,可是怎么听怎么别扭。
每个男人的美好回忆里都有一个女人,最糟糕的回忆里却不一定有,可见男人只要见到女人,总不会太糟糕。但是这是我比较糟糕的几段回忆之一。
说完了。歌神之所以是歌神,衬托很重要但刘德华唱歌难听是一方面,还有重要的就是他能把这么多首不怎么好听的歌唱到好听,而其他人都是尽量不要把一首好听的歌糟蹋了就好了,什么洒哟娜拉哟,洒哟娜拉哟……竟然都能虏获我们team柬埔寨一姐的芳心,只能说男人长得白很重要。
说的多了,只求给大家添个乐子。将来在墓碑上也可以写:他肾亏,但是娱乐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