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走了, 以后都不会有神了

中午在地铁上看到新闻, 周遭的人开始三两议论, 这让我想起<甜蜜蜜>里的最后一幕, 黎小军和李翘在纽约街头看着橱窗里的电视; 神走了, 总是很突然, 几代人的心里肯定会空空的;
小学四年级, 音乐老师觉得除了教唱《卖报歌》和《小毛驴》, 还应该让学生们开开眼, 看些西洋的, 时髦的,能让人震撼得说不出话来的东西;她播了一部挺长的音乐录影带,相当于四五遍练唱, 但三十个小朋友却觉得仿佛一眨眼世界就变了,由这个课堂开始,生动跳跃的气息延展四散,在荒野公路上和邦尼兔跳着奇异舞蹈的歌手就像魔法师, 让我们开始觉得音乐课很美好,周老师很美丽;小朋友雀跃地不住拍手发问,往后课堂里我们又看了各式各样的音乐录影带,埃及法老或鬼怪惊悚的,就这样迈克杰克逊成为了我们的第二位音乐老师, 那时他已经是个白人;
后来知道了他原来是黑人,有个同样唱歌动听的妹妹, 与伊丽莎白泰勒是忘年之交,娶过猫王的女儿,他的辉煌与浮沉充斥着非议和不可思议,这些年人们热衷于看他整形失败的恐怖模样, 媒体把他形容成怪叔叔,无时不刻地指责他奢靡荒唐的生活习惯,好像流行之王已经成为千夫所指的恶鬼,但他三月份向全世界宣布复出, 要在伦敦开演唱会, 预售票4小时内狂卖200万张;他是真的喜欢小朋友,召集一众好友高唱着We are the world, we are the children, 而曾经的小朋友们也都还喜欢他;
我认为成就偶像的原因有两个,要不离你很近 ,近到足够扎入你的心里,唱出你的那些破事儿,就像Bob Dylan和Frank Sinatra, 狂野地凭着一把吉他和一支麦克风, 让你觉得那就是心上人对自己的告白, 直勾勾的诱惑; 或者离你很远, 远得你分明知道看不清够不着, 隔着几层炫目迷离的光晕, 公众眼里的猫王和MJ永远是一身华美的演出服, 永远有大批人马保驾护航, 永远带着浅浅的微笑接受狂热者的膜拜, 完全是神的作派, 天晓得他何以创出如此奇妙的太空舞步, 天晓得他清奇的高音却将快歌慢摇演绎地味道十足;
如今舞技出众者大有人在, 洋人华人高丽棒子, 80后90后的, 练得卖力炫得更卖力, 但看的人终究没有那种惊艳的感觉了; 一个共享的时代不会诞生神, 人人披上华丽的金边红色夹克都有可能成为X国偶像, 但"King of the pop"这一名号却是后来者怎都担待不起的了, 说起来我们这一代算是赶上了见证神的好时光, 纵然神现在走了, 耳边回响不止的依旧是神吟神语;
“I came, I saw, I conqu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