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者须轻盈
那个男孩的父亲经常在深夜从窗户爬进他的房间去。他戴着令所有小孩怖栗的面具,他悄声袭至床边,他大喊,他尖叫。他说他只是想教会孩子不要在晚上敞开窗户睡觉而已。可是,那些夜晚,那些惊栗,从此化为男孩永恒的梦魇挥之不去。迫不得已,本来是期盼精灵会飞来梦里的天真的心,却要和降下的鬼魅幽魂共寝。
再后来,“颤栗”成了这个男孩的唱片的名字。再后来……
其实,Michael Jackson的音乐从未在我心中占据过座位。十年以前,我听到了Beat It,然后就把它忘了。那时候我还以为这个题目的意思是“殴打它”。在多愁善感的少年时代,我迷恋感伤情歌无法自拔;在青春的进行时,我堕入强烈的摇滚节拍义无反顾。在温柔与暴烈之间的杰克逊,我早已遗忘。即使就流行乐而言,艾顿庄的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里不紧不慢的讲述与节制,也远比The Girl Is Mine里的甜腻媚俗更得我心。
也许,只是到一年以前,我才重新认识了他。当我再想起他时,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已经成了追悼他的一曲挽歌。
这是个畏首畏尾的年代,任何艺术都要被置放20年以上,来证实评论家们的狂言不谬。杰克逊却执意要在当下的世界里掀起波澜。在Thriller这张专辑里,在流行旋律之外,他轻松玩转funk风(Billie Jean和Wanna Be Startin' Somethin')和舞曲节拍(Baby Be Mine和P.Y.T.),他甚至请来Van Halen一起玩摇滚(Beat It),请来麦卡特尼情歌对唱(The Girl Is Mine),以参差多态的风格,糅合他羽毛一样灵逸的音色、水晶般脆净的假声、和独门的vocal hiccup唱法。Allmusic评价道:“舞曲和摇滚的节奏更富于冲动,流行与抒情的音色也更柔和和深沉了。”"This was a record that had something for everybody...much of this is just simply great music. "
借用一句V的话:A revolution without dancing is a revolution not worth having. 在音乐之外,他的舞,他的MV,更是对舞台和音乐影像惊天动地的redefinition,这无需赘言——即使内心充满崩溃和释放的冲动,他的才华是克制的。即使欲望和恐惧都那么强烈,他的舞蹈仍是日神式的:表现理想的精确性,理想的空间关系,理想的、纯粹的强度。他不自觉地实践着现代舞先驱“使舞蹈回归为仪式”的指教,鼓动着新审美精神的解放。从此,这个舞者,这个亲爱的偏执狂,代替了那个黑皮肤孩子的模样;他不停地跳着,终于跳入了一个与他一直渴望的童话世界相隔蓬山万重的摩登世界。
舞者须轻盈。他却是世界上最滞重的舞者。对许多人来说,他只是一个涂了几斤脂粉的癔病者,一个关节可以像金属一样扭曲的变形金刚,一个执意要将永无庄里的彼得潘从天上拖到床上的钩子船长。这位威猛而幼稚的庞大固埃,像History的MV里那座惊人的石像一样,让评论家们不安于座。他的歌词那么庸俗,他的MV浮华又空洞。一种审美逻辑被形成了:他的销量远比舞姿重要,他的舞蹈又远比音乐重要,而为了遮掩皮肤病而做的漂白,和修正因舞蹈而摔坏的鼻子而做的整形术,是最重要的。
完美的行动来源于彻底的冷漠。他不是刚刚开始把玩多轨录音时的Brian Wilson,不是高唱Make love, not war的列侬,不是能把三首歌曲合成一首的Radiohead,不是对政府高喊Fxxk you, I won't do what you tell me的RATM。巨人的肩上,应只见舞池的彩灯而不是任何人道主义与音乐革命的大旗,他说,他只是对Rolling Stone杂志的编辑们一句"black people on the cover of magazines doesn't sell copies"感到不满,他只想做"the biggest, wealthiest star in show business". 然而才华,总是要超越天才的本心,给历史树立道标,赢取憔悴人生之后的声名。
我们与巨人同行多年。我们从巨人身上发现自我。现在,我们眼睁睁地目送巨人回到迷雾之中。沉重的舞者,已然化为轻盈。颤栗,也当归于寂灭。群声聒噪的批评家们,亦大多呥呥而噍,乡乡而饱已矣。向之所欣,已为陈迹,一生成败,后人咨嗟。我本不是他的fan,也没有弄懂这个轻忽的生命。我是没资格悼念他的人,最后就随手抄一段木心的文字送与他吧:
“一个散步也会迷路的人,我明知生命是什么,是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听凭风里飘来花香泛溢的街,习惯于眺望命题模糊的塔,在一顶小伞下大声讽评雨中的战场——任何事物,当它失去第一重意义时,便有第二重意义显出来,时常觉得是第二重意义更容易由我靠近,与我适合,犹如墓碑上倚着一辆童车,热面包压着三页遗嘱,以致晴美的下午也就此散布在第二重意义中而俨然迷路了,我别无逸乐,每当稍有逸乐,哀愁争先而起,哀愁是什么呢,要是知道哀愁是什么,就不哀愁了……”
(授权TOM音乐转载:http://music.ent.tom.com/2009-06-26/002F/26070453.html)
再后来,“颤栗”成了这个男孩的唱片的名字。再后来……
其实,Michael Jackson的音乐从未在我心中占据过座位。十年以前,我听到了Beat It,然后就把它忘了。那时候我还以为这个题目的意思是“殴打它”。在多愁善感的少年时代,我迷恋感伤情歌无法自拔;在青春的进行时,我堕入强烈的摇滚节拍义无反顾。在温柔与暴烈之间的杰克逊,我早已遗忘。即使就流行乐而言,艾顿庄的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里不紧不慢的讲述与节制,也远比The Girl Is Mine里的甜腻媚俗更得我心。
也许,只是到一年以前,我才重新认识了他。当我再想起他时,Don't Let the Sun Go Down on Me已经成了追悼他的一曲挽歌。
这是个畏首畏尾的年代,任何艺术都要被置放20年以上,来证实评论家们的狂言不谬。杰克逊却执意要在当下的世界里掀起波澜。在Thriller这张专辑里,在流行旋律之外,他轻松玩转funk风(Billie Jean和Wanna Be Startin' Somethin')和舞曲节拍(Baby Be Mine和P.Y.T.),他甚至请来Van Halen一起玩摇滚(Beat It),请来麦卡特尼情歌对唱(The Girl Is Mine),以参差多态的风格,糅合他羽毛一样灵逸的音色、水晶般脆净的假声、和独门的vocal hiccup唱法。Allmusic评价道:“舞曲和摇滚的节奏更富于冲动,流行与抒情的音色也更柔和和深沉了。”"This was a record that had something for everybody...much of this is just simply great music. "
借用一句V的话:A revolution without dancing is a revolution not worth having. 在音乐之外,他的舞,他的MV,更是对舞台和音乐影像惊天动地的redefinition,这无需赘言——即使内心充满崩溃和释放的冲动,他的才华是克制的。即使欲望和恐惧都那么强烈,他的舞蹈仍是日神式的:表现理想的精确性,理想的空间关系,理想的、纯粹的强度。他不自觉地实践着现代舞先驱“使舞蹈回归为仪式”的指教,鼓动着新审美精神的解放。从此,这个舞者,这个亲爱的偏执狂,代替了那个黑皮肤孩子的模样;他不停地跳着,终于跳入了一个与他一直渴望的童话世界相隔蓬山万重的摩登世界。
舞者须轻盈。他却是世界上最滞重的舞者。对许多人来说,他只是一个涂了几斤脂粉的癔病者,一个关节可以像金属一样扭曲的变形金刚,一个执意要将永无庄里的彼得潘从天上拖到床上的钩子船长。这位威猛而幼稚的庞大固埃,像History的MV里那座惊人的石像一样,让评论家们不安于座。他的歌词那么庸俗,他的MV浮华又空洞。一种审美逻辑被形成了:他的销量远比舞姿重要,他的舞蹈又远比音乐重要,而为了遮掩皮肤病而做的漂白,和修正因舞蹈而摔坏的鼻子而做的整形术,是最重要的。
完美的行动来源于彻底的冷漠。他不是刚刚开始把玩多轨录音时的Brian Wilson,不是高唱Make love, not war的列侬,不是能把三首歌曲合成一首的Radiohead,不是对政府高喊Fxxk you, I won't do what you tell me的RATM。巨人的肩上,应只见舞池的彩灯而不是任何人道主义与音乐革命的大旗,他说,他只是对Rolling Stone杂志的编辑们一句"black people on the cover of magazines doesn't sell copies"感到不满,他只想做"the biggest, wealthiest star in show business". 然而才华,总是要超越天才的本心,给历史树立道标,赢取憔悴人生之后的声名。
我们与巨人同行多年。我们从巨人身上发现自我。现在,我们眼睁睁地目送巨人回到迷雾之中。沉重的舞者,已然化为轻盈。颤栗,也当归于寂灭。群声聒噪的批评家们,亦大多呥呥而噍,乡乡而饱已矣。向之所欣,已为陈迹,一生成败,后人咨嗟。我本不是他的fan,也没有弄懂这个轻忽的生命。我是没资格悼念他的人,最后就随手抄一段木心的文字送与他吧:
“一个散步也会迷路的人,我明知生命是什么,是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听凭风里飘来花香泛溢的街,习惯于眺望命题模糊的塔,在一顶小伞下大声讽评雨中的战场——任何事物,当它失去第一重意义时,便有第二重意义显出来,时常觉得是第二重意义更容易由我靠近,与我适合,犹如墓碑上倚着一辆童车,热面包压着三页遗嘱,以致晴美的下午也就此散布在第二重意义中而俨然迷路了,我别无逸乐,每当稍有逸乐,哀愁争先而起,哀愁是什么呢,要是知道哀愁是什么,就不哀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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