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泡尿功夫,青春已经作古
初一的时候,我还是个1米55的小矮人。坐在教室的第一排,憋憋屈屈的,成天吃一肚子粉笔末。班上的女孩子开始发育,上体育课的时候以肚子疼为理由频频请假。男生开始变声,压低哑哑的公鸭嗓,坏笑着,暗暗地宣称自己看上班里的谁谁谁。我没有一个可以谁谁谁的对象。因为我看上去太小,他们都不带我玩。那是1998年,那个时候的我,应该是连青春期也不算吧。
妈妈一直说她年轻时最喜欢的歌曲是《洪湖水浪打浪》,唱了几十年,依然喜欢。我总是笑笑,觉得可以喜欢一辈子的歌曲不可能存在。然后1999年,我在电视上的MTV第一次听到《白桦林》,大吃一惊。从此我知道,它应该是我最喜欢的那首歌了,至少在当时是。然后整张专辑一遍一遍地听。他唱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他唱穿新衣吧剪新发型呀,他唱妈妈我恶心在他们的世界,他唱我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他唱你的生命它不长不能用它来悲伤……
然后一个早上,我洗脸的时候,发现额头多了几个小疙瘩,未成年的青春痘,微微凸起,泛着喜色。接下来的一年半的时间,我的小身板被莫名的力量疯狂拉扯着,从155公分一路飙到179,现在想来都害怕。那爆炸的青春期,那沸腾的荷尔蒙。元旦舞会上,我手握话筒,手忙脚乱,一句歌词出口,微微颤抖,却也成了公鸭嗓: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调起的太高了,唱不上去,大家吃瓜子,笑。
然后朴树五年没有出新专辑,而我已经上了高中,经历了一次很痛苦的单恋,开始打篮球,开始抽烟,开始留长发。我记得很清楚,那个下午,我和华子刚打完球,在南湖公园的小摊上吃煎饼。然后一个盗版音像摊上忽然传来熟悉的声音,却已是换了一种味道:再没什么能让我下跪,我们笑着灰飞烟灭……惊鸿一般短暂,如夏花一样绚烂,这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
刚开始强烈地拒绝他的转变,然后听的多了,还是喜欢上,觉得极好。电台采访他,让他对等候他唱片多时的歌迷说点什么。他笑着说:我长大了,希望你们也是。 他表示不想对其他的艺人发表看法:我觉得没权利批评别人,做自己想做的事就得了。你体验的事越来越多,会喜欢越来越复杂的电影,或者越来越简单的,赤裸裸的东西。
那是2003年,我17岁,开始喜欢一个长发的成绩很好很好的漂亮女生,然后我的成绩变得很坏很坏。我听他的歌曲,我看他的采访,我很想问问他爱情是什么。可是他把头发扎成一个小辫,手指交叉:“爱情,就是觉得每个人生命里都有一个冤家,你经常发现离不开她。”我还想知道,是不是只有很帅的男生才可以吸引女生的目光。然而他说:“小的时候觉得自己很帅,长大以后觉得去你妈的。以后估计越来越每况愈下。我是屎样美男。”那个时候,有点失望,觉得我的偶像不仅不牛掰,没有给我想要的答案,还说自己是屎样美男。
接着是大学,谈了两个女朋友,甩人一次,被甩一次。被甩的一次发生在一年前,纠结得不得了。但我妈仍念念不忘那个被我抛弃的英语系女孩,冲我嚷嚷:“你呀,报应!”。大学四年,他没有再出专辑。我在平淡中过渡,戒了烟,剪了头发,看很多艰涩的书和电影,有人谓之:装逼。大家一致表示同意。
现在的我,似乎也变成了朴树说的那种男人了,是周期型的,有生物高潮,生物低潮。心情像月亮似的,好几天,坏几天。无聊的时候照镜子,发现自己好久没有长青春痘了。笑,老了呢。但是他的歌曲,两张专辑的歌曲,整整齐齐,都在MP3里。
朴树第一张专辑《我去2000年》的唱片文案是这样写的:“不说话,只沉默。这平淡的生活,这不快乐的生活。我的9W台灯。” 第二张专辑,歌词内页,开始的时候写道:“在蓝天下,献给你,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年华。”拉开手边抽屉,成叠的CD上,躺着一包没开过包的中南海。
耳机里还是他10年前的歌声:“我们都是这样的匆忙长大,那些问题从来没有人回答,就让它们都去吧,随着风远远去吧,让该来的来,我们在这里等待……”听着听着,兀自一笑。从前总以为,我们拥有最漫长的青春期。可是一泡尿功夫,青春已经作古。
妈妈一直说她年轻时最喜欢的歌曲是《洪湖水浪打浪》,唱了几十年,依然喜欢。我总是笑笑,觉得可以喜欢一辈子的歌曲不可能存在。然后1999年,我在电视上的MTV第一次听到《白桦林》,大吃一惊。从此我知道,它应该是我最喜欢的那首歌了,至少在当时是。然后整张专辑一遍一遍地听。他唱静静的村庄飘着白的雪,他唱穿新衣吧剪新发型呀,他唱妈妈我恶心在他们的世界,他唱我梦到一个孩子在路边的花园哭泣,他唱你的生命它不长不能用它来悲伤……
然后一个早上,我洗脸的时候,发现额头多了几个小疙瘩,未成年的青春痘,微微凸起,泛着喜色。接下来的一年半的时间,我的小身板被莫名的力量疯狂拉扯着,从155公分一路飙到179,现在想来都害怕。那爆炸的青春期,那沸腾的荷尔蒙。元旦舞会上,我手握话筒,手忙脚乱,一句歌词出口,微微颤抖,却也成了公鸭嗓: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调起的太高了,唱不上去,大家吃瓜子,笑。
然后朴树五年没有出新专辑,而我已经上了高中,经历了一次很痛苦的单恋,开始打篮球,开始抽烟,开始留长发。我记得很清楚,那个下午,我和华子刚打完球,在南湖公园的小摊上吃煎饼。然后一个盗版音像摊上忽然传来熟悉的声音,却已是换了一种味道:再没什么能让我下跪,我们笑着灰飞烟灭……惊鸿一般短暂,如夏花一样绚烂,这是一个不能停留太久的世界……
刚开始强烈地拒绝他的转变,然后听的多了,还是喜欢上,觉得极好。电台采访他,让他对等候他唱片多时的歌迷说点什么。他笑着说:我长大了,希望你们也是。 他表示不想对其他的艺人发表看法:我觉得没权利批评别人,做自己想做的事就得了。你体验的事越来越多,会喜欢越来越复杂的电影,或者越来越简单的,赤裸裸的东西。
那是2003年,我17岁,开始喜欢一个长发的成绩很好很好的漂亮女生,然后我的成绩变得很坏很坏。我听他的歌曲,我看他的采访,我很想问问他爱情是什么。可是他把头发扎成一个小辫,手指交叉:“爱情,就是觉得每个人生命里都有一个冤家,你经常发现离不开她。”我还想知道,是不是只有很帅的男生才可以吸引女生的目光。然而他说:“小的时候觉得自己很帅,长大以后觉得去你妈的。以后估计越来越每况愈下。我是屎样美男。”那个时候,有点失望,觉得我的偶像不仅不牛掰,没有给我想要的答案,还说自己是屎样美男。
接着是大学,谈了两个女朋友,甩人一次,被甩一次。被甩的一次发生在一年前,纠结得不得了。但我妈仍念念不忘那个被我抛弃的英语系女孩,冲我嚷嚷:“你呀,报应!”。大学四年,他没有再出专辑。我在平淡中过渡,戒了烟,剪了头发,看很多艰涩的书和电影,有人谓之:装逼。大家一致表示同意。
现在的我,似乎也变成了朴树说的那种男人了,是周期型的,有生物高潮,生物低潮。心情像月亮似的,好几天,坏几天。无聊的时候照镜子,发现自己好久没有长青春痘了。笑,老了呢。但是他的歌曲,两张专辑的歌曲,整整齐齐,都在MP3里。
朴树第一张专辑《我去2000年》的唱片文案是这样写的:“不说话,只沉默。这平淡的生活,这不快乐的生活。我的9W台灯。” 第二张专辑,歌词内页,开始的时候写道:“在蓝天下,献给你,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年华。”拉开手边抽屉,成叠的CD上,躺着一包没开过包的中南海。
耳机里还是他10年前的歌声:“我们都是这样的匆忙长大,那些问题从来没有人回答,就让它们都去吧,随着风远远去吧,让该来的来,我们在这里等待……”听着听着,兀自一笑。从前总以为,我们拥有最漫长的青春期。可是一泡尿功夫,青春已经作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