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流行音乐不再流行

“流行音乐”一词很明显是舶来语。其英文原名是“pop music”,如果把pop理解为popular,则popular在英文中有三个常用义:流行的、通俗的、受欢迎的(据《牛津简明英汉词典》)。将pop music翻译成“流行音乐”是比较片面的,“流行”一词在汉语中有两重含义,其一是“广泛传播”,如流行感冒;其二是“盛行一时的”,如流行音乐(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而“盛行一时的”未必是通俗的或受欢迎的,因此我说:“流行音乐”未必真的流行。
09年3月7日,由李宗盛、罗大佑、周华健、张震岳(排名不分先后)组成的纵贯线乐队在台北“小巨蛋”体育场开了一场演唱会,盛况可谓空前。演唱会“爆满”屡见不鲜,而台北市市长郝龙斌与陈升、张艾嘉、庾澄庆等上百位演艺界明星一齐到场观看演出的情况就较为罕见。纵贯线乐队都准备了些哪些歌曲呢?除一首四人联手创作的新歌《亡命之徒》(歌名还和老鹰乐队一首经典老歌《Desperado》撞车了)外,其余都是老歌。如果我们将《双截棍》、《江南》称作老歌的话,那么这些歌曲称得上曾祖一辈了,多流行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首首家喻户晓,《我是一只小小鸟》、《恋曲1990》、《爱我别走》、《明天我要嫁给你》等等。
从这样的设计来看,这是一场怀旧演唱会,说得难听点,叫做“炒冷饭”,说得好听点,四位老前辈在“玩票”。然而就是这样的“玩票”行为,却得到了如此热烈的反响和欢迎,从一方面来说,是这老四位极富人气,从另一方面来考虑,或许也能折射出当下流行乐坛的尴尬现状——无新饭可吃,只好炒炒冷的。
欧美流行乐坛也面临着“乏新可陈”的局面,U2携新作《无限地平线》(<No Line On The Horizon>)出山,布兰妮如大变活人般卷土重来,迈克尔•杰克逊手头缺钱,再次宣布进行“最后一次”巡演,这都是当今流行乐坛最重要的大事件;本届格莱美酷玩乐队再度获奖;销售排行榜前几名的乐队都是出道多年甚至元老级的乐队,而就演出市场来说,流行乐坛的代表人物的地位依然不可撼动。
第一重尴尬——近几年没有一个带有巨星气质的新人出现。有一天去找内弟,他喜欢的歌手我已经都不认识了,我想这不是我的错,待我为自己辩解。
我眼中最后一个流行音乐巨星是周杰伦,在他的鼎盛时期,决非今天的某些在局部地区局部人群很红的歌星能够比拟的。一开始,周杰伦遭到中年人的诟病,鄙夷他的口齿不清和渺小眼睛,经过了一个相当长的磨合期,周杰伦突围了。高中时的某一天,一个女同学欣喜而神秘地对我说:昨天我写作业的时候在听周杰伦的歌,妈妈突然进来了,那时正好放到《安静》,妈问我这是谁的歌,我说是周杰伦的。妈很惊讶,原来他不止能唱《双截棍》啊,这歌还挺好听的,叫什么名字?再放一遍吧?又经过一段时间,就像周星驰被影评人斥为低俗的喜剧终于戴上了“后现代”的高帽子,周杰伦的咬字吞音也成了个人特色,全国各地都有模仿者;他的被留海挡住一半的小眼在中学生心中建立了新的审美标准。
这才称得上“盛行一时”,歌星本人充满了争议和社会性,他的歌他的人他的事,如风中的微生物飘进每个人的耳朵,不管你想听不想听。
第二重尴尬——愿意讨论流行音乐的人越来越少。甚至有一些自认档次高品位不凡者羞于谈论(华语)流行音乐,在他们眼中,通俗的流行音乐几乎等同于低俗,听流行音乐成了一件“没文化”的事。想起昨天才看过的青春偶像吸血鬼电影《暮光之城》,里面两个十七岁的孩子听音乐,男孩打开CD机,女孩眼睛闪了一下光,“德彪西?”,男孩微笑着点点头,女孩接口说,“他的某某曲第X曲特别好。”把我看晕了。这使我发现,近些年流行音乐的尴尬,是与歌曲本身密切相关的。
流行歌曲变得为了流行而流行——在这里流行的含义则成了词典中的第一解:广泛传播。不再追求内容的深度,很苍白,生命力很弱。流行歌曲也可以令人回味、很有意义。返回头去看纵贯线的曲目,几乎每首歌的内容都很丰富,有的歌曲甚至承载着一个时代。例如罗大佑的《鹿港小镇》、《爱人同志》,李宗盛的《和自己赛跑的人》、《凡人歌》,这些歌曲唱出了台北这座城市的脉搏,台湾人的生活状态,才能时隔二十年依然为人传唱,为各层次的民众喜爱。口水歌《双截棍》居然又在《疯狂的赛车》中被人哼唱,其中不无理由:周杰伦是第一个这样用音乐演绎中国功夫的,在他之前只有主旋律的屠洪刚一派。被推到天顶上的摇滚教父崔健得到的最高评价,并不是他的某首歌曲的节奏非常好,或他的形象质朴而另类,或他把民乐、流行音乐、布鲁斯、摇滚乐结合在一起的音乐试验令人激赏,而是——崔健唱出了一个时代中国人的良心。这样的流行歌曲本身就是一道公众议题。
流行音乐需要奔跑在生活的沃野,吟唱来自这个时代、这个世界的声音。
09年3月7日,由李宗盛、罗大佑、周华健、张震岳(排名不分先后)组成的纵贯线乐队在台北“小巨蛋”体育场开了一场演唱会,盛况可谓空前。演唱会“爆满”屡见不鲜,而台北市市长郝龙斌与陈升、张艾嘉、庾澄庆等上百位演艺界明星一齐到场观看演出的情况就较为罕见。纵贯线乐队都准备了些哪些歌曲呢?除一首四人联手创作的新歌《亡命之徒》(歌名还和老鹰乐队一首经典老歌《Desperado》撞车了)外,其余都是老歌。如果我们将《双截棍》、《江南》称作老歌的话,那么这些歌曲称得上曾祖一辈了,多流行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首首家喻户晓,《我是一只小小鸟》、《恋曲1990》、《爱我别走》、《明天我要嫁给你》等等。
从这样的设计来看,这是一场怀旧演唱会,说得难听点,叫做“炒冷饭”,说得好听点,四位老前辈在“玩票”。然而就是这样的“玩票”行为,却得到了如此热烈的反响和欢迎,从一方面来说,是这老四位极富人气,从另一方面来考虑,或许也能折射出当下流行乐坛的尴尬现状——无新饭可吃,只好炒炒冷的。
欧美流行乐坛也面临着“乏新可陈”的局面,U2携新作《无限地平线》(<No Line On The Horizon>)出山,布兰妮如大变活人般卷土重来,迈克尔•杰克逊手头缺钱,再次宣布进行“最后一次”巡演,这都是当今流行乐坛最重要的大事件;本届格莱美酷玩乐队再度获奖;销售排行榜前几名的乐队都是出道多年甚至元老级的乐队,而就演出市场来说,流行乐坛的代表人物的地位依然不可撼动。
第一重尴尬——近几年没有一个带有巨星气质的新人出现。有一天去找内弟,他喜欢的歌手我已经都不认识了,我想这不是我的错,待我为自己辩解。
我眼中最后一个流行音乐巨星是周杰伦,在他的鼎盛时期,决非今天的某些在局部地区局部人群很红的歌星能够比拟的。一开始,周杰伦遭到中年人的诟病,鄙夷他的口齿不清和渺小眼睛,经过了一个相当长的磨合期,周杰伦突围了。高中时的某一天,一个女同学欣喜而神秘地对我说:昨天我写作业的时候在听周杰伦的歌,妈妈突然进来了,那时正好放到《安静》,妈问我这是谁的歌,我说是周杰伦的。妈很惊讶,原来他不止能唱《双截棍》啊,这歌还挺好听的,叫什么名字?再放一遍吧?又经过一段时间,就像周星驰被影评人斥为低俗的喜剧终于戴上了“后现代”的高帽子,周杰伦的咬字吞音也成了个人特色,全国各地都有模仿者;他的被留海挡住一半的小眼在中学生心中建立了新的审美标准。
这才称得上“盛行一时”,歌星本人充满了争议和社会性,他的歌他的人他的事,如风中的微生物飘进每个人的耳朵,不管你想听不想听。
第二重尴尬——愿意讨论流行音乐的人越来越少。甚至有一些自认档次高品位不凡者羞于谈论(华语)流行音乐,在他们眼中,通俗的流行音乐几乎等同于低俗,听流行音乐成了一件“没文化”的事。想起昨天才看过的青春偶像吸血鬼电影《暮光之城》,里面两个十七岁的孩子听音乐,男孩打开CD机,女孩眼睛闪了一下光,“德彪西?”,男孩微笑着点点头,女孩接口说,“他的某某曲第X曲特别好。”把我看晕了。这使我发现,近些年流行音乐的尴尬,是与歌曲本身密切相关的。
流行歌曲变得为了流行而流行——在这里流行的含义则成了词典中的第一解:广泛传播。不再追求内容的深度,很苍白,生命力很弱。流行歌曲也可以令人回味、很有意义。返回头去看纵贯线的曲目,几乎每首歌的内容都很丰富,有的歌曲甚至承载着一个时代。例如罗大佑的《鹿港小镇》、《爱人同志》,李宗盛的《和自己赛跑的人》、《凡人歌》,这些歌曲唱出了台北这座城市的脉搏,台湾人的生活状态,才能时隔二十年依然为人传唱,为各层次的民众喜爱。口水歌《双截棍》居然又在《疯狂的赛车》中被人哼唱,其中不无理由:周杰伦是第一个这样用音乐演绎中国功夫的,在他之前只有主旋律的屠洪刚一派。被推到天顶上的摇滚教父崔健得到的最高评价,并不是他的某首歌曲的节奏非常好,或他的形象质朴而另类,或他把民乐、流行音乐、布鲁斯、摇滚乐结合在一起的音乐试验令人激赏,而是——崔健唱出了一个时代中国人的良心。这样的流行歌曲本身就是一道公众议题。
流行音乐需要奔跑在生活的沃野,吟唱来自这个时代、这个世界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