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同:他不是本地人

方大同最奇怪的作词作品,恐怕就是《无菇朋友》了:“无菇的朋友,也许不会打你。无菇的朋友,也许不会杀你。”作者还宣传这是首禁毒歌曲,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第二怪的是《张永成》:“对手!我跟你没有什么怨仇。我没有金带在我背后,我老婆让我觉得幸福。”如果我是对手,会觉得这个架有点打不起来。
方大同的跨文化背景使他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接触了不同的语言:英语、夏威夷英语、普通话、上海话、广东话。他对这五种语言和方言的掌握,都谈得上是高阶的流利水平,哪怕只在上海生活过五年都可以现场把《红豆》改成用上海话演唱,可见得这种方言一直停留在他心里。但是到了歌词创作上,方大同却形成了一种有点冷幽默的拼贴风格:东一句西一句,一本正经地词不达意。
在口语表达上,方大同也有属于他的特点。他用广东话说“上面”这两个字时,有时候会难以控制“上”字的音调,错误地发成“伤面”。这让我想起我的一个朋友加百列,他是澳门土生土长的葡萄牙及美国后裔,虽然广东话也算母语,但也经常把“上面”说成“伤面”。巧合的是,加百列也因为母亲是老师,所以通过美国函授课程完成了高中学业。他和方大同这种“国际”孩子,学习和日常生活使用的语言存在冲突,中文(不管普通话还是广东话)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声音,他们几乎接触不到汉字的象形意义。而歌词创作也是一种写作,方大同在汉语书写和阅读上的缺失,的确会影响到他在歌词上的表达。
有人开玩笑说比利时难出文学大师,是因为他们有三个官方语言:荷兰语、法语和德语,及一个不太被官方承认的弗拉芒语。比利时人终其一生都在学习语言,而没有时间使用它们。 这个笑话仿佛刻画了方大同的生活。他学语言很快,大概因为耳朵极好,而且沉默寡言的他其实相当喜欢观察周遭,把歌词当成一种并不追求意义的日记在写,总之先记录下来再说。比如《妹妹》的歌词:“当年她大概一岁,我才五岁,还不知道她是谁。妈妈说那是你的表妹,我说OK。”我感到方大同创作歌词时的视角,像个“外地人”,或者说像个还在学习这种语言的学生。 为《四人游》填词的林夕和为《爱爱爱》填词的周耀辉在创作普通话歌词时,也给人明显的同感:他们都是成年后才学习普通话音韵的人。 方大同后期的歌词大多都由台湾作词人崔惟楷完成,这才淡化了“外地人”的味道。崔惟楷就像方大同的翻译,用更精准的词语为他书写心情,也让听歌的人更能明白歌曲创作的原意。我个人最喜欢他俩合作的《Over》:“ It's over,心碎了然后呢?结束了闷够了,是否该放手了?灰的坏的苦的恨的都过去了,阳光出来了”,用词简单明朗,颇有福音歌曲的气质。而灵魂乐有一部分血液正是来自教堂唱诗班,此时此刻我的感觉跟历史产生了一次轻微的共振。
不知道是不是童年数次搬迁、又正好去的都是本地文化相当强势的上海、广州和香港,方大同已经很习惯自己是个外来者,习惯了需要学习当地的语言和文化。这使得他身上没有那种来自强势文化背景“本地人”的理所当然,即使用更为擅长的英文创作时,也几乎不会出现任何俚语和流行语,而选择非常简单的单词。比如《Sing along song》: “I wrote this song/ It's not too long/ Cause I'm thinking about you/ I wrote this song/ Maybe I'm wrong/ To be called all about you”,我想初中生理解起来都毫无难度。
另一方面,这使方大同在语言上的发音失去了一种“气口”(读作 khuì-kháu)——我从闽南语中借来这个说法,指的是一个人说话的语气和措辞,现在延申为说一种语言时的地道程度。也就是说,方大同的每一种语言都有不同程度上的“不地道”,这倒不是说他的发音不标准,而是一种说话时的气质差异。方大同一直不愿意唱广东歌的一部分原因恐怕也来源于此。反过来举例,许冠杰唱广东歌就非常有“气口”,比如他的《半斤八两》:“半斤八两,就算有福都无你享;半斤八两,仲惨过滚水渌猪肠;半斤八两,鸡碎甘多都要啄”,歌词除了使用大量口语化的俗语,最后一个“啄”(读作doek)就非常有气口。 另外,谭咏麟、李克勤也是非常有广东话“气口”的歌手。
失去“气口”却给方大同带来其他的特色。我非常喜欢他用普通话发an和ang音的字,比如《复刻回忆》:“在不同的城市努力,偶尔也会想想你”的“想想”;翻唱张震岳《路口》:“一个人走,无聊的路口,我还在做梦,以为你会喜欢我”的“欢”;还有《四人游》:“原来才显出你温柔”的“原”,他都比标准发音发得更扁一些,我觉得是这是受到广东话影响的结果,很有珠江三角洲孩子的特色。这种特色以前常见于在台湾发行过国语歌曲的香港歌手身上,比如陈小春、梁咏琪。而比他们年轻一代的陈奕迅和谢安琪,唱国语歌时几乎没有了口音,甚至有了些国语“气口”。在听方大同的时候,我总是在期待那个我喜欢的an字出现,有种吃炒花甲吃到差不多,却总还能在盘子里找到带肉的贝壳那种过瘾。(因为炒花甲是道很广东的菜,我觉得拿来举例挺好玩的。)
方大同独特的文化背景使他必然不会是任一城市的“本地人”,他是个外来者,但更是个连结者。他的另类给我们展现了语言的另一种可能,也提供了一个向外看的视角:也许我们可以试着去做另一个地方的“外地人”,体会一次新语言流过喉咙的感觉。说别人的语言,更能在情感上理解别人的想法,而这是方大同一辈子都在做的事。“他不是本地人”,有时候我觉得方大同甚至不是地球人。他来到地球,努力学习人类的语言,只为给我们带来一些美好的感觉。我愿意相信他没有经历死亡,而是直接踏上从天国降下的天梯,被上帝接走了。他的义举值得这份来自神的优待,希望他在天堂过得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