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的海岸
尘封的海岸,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
或许是因为太多人喜欢太主流,喜欢得让人腻烦,主流得让人不屑一顾。或许是因为太久远太熟悉,久远得让人忘却,熟悉得让记忆恍惚。我愿意被人说得老土,说得没有品位。无所谓,哪个人没有老去的那一天,哪片叶没有飘归土壤的那一秋。而之前的所谓品位,矿石中元素的百分比或见仁见智的玄机罢了。
而记忆则不然。
曲女人是小学到高中的同学,好朋友。跟他的友谊可以追溯到参加小学奥数和用键盘根鼠标踢FIFA的年代。刚刚跑步时候还感慨,FIFA97到09,12年了。弹指一挥间。曲一直是我各种流行时尚的标杆。直道去年11月去北京他领我逛动物园...当然,作为那种可以一年半载没有任何联系,但只要能聚在一起就可以若干天若干星期甚至更久整天厮混在一起逛街吃饭打球听歌看电影唱歌闲着可以称之为女人的人,总有些东西是难以企及的,比如身高。我记得很清楚,初一的暑假末尾,有一天在菜市场预见他,突然就比我高了,然后就一直高下去。Anyway...高中我在10班,他在6班。有一天突然在走廊里给我张CD,说是生日礼物。额。。。说起来,我这个人从不记任何人的生日,也不指望别人能记住我的生日。那时候还没有CD机,忘了当时借谁的来听的了。一发不可收拾。
今天听了一下午+一晚上的这首,Puzzle of My Heart。即时在那个年代,这也不算是很火的歌,没有强烈的节奏让人一下子热血沸腾,也不是淡淡的忧伤让人目光空洞,也没有朗朗上口的副歌让人随之摇摆。今天不知怎么突然翻出来这首歌。
And every little piece of her is right...
She became the light inside of me...
And I can feel her like a memory...
From long... ago...
那个年代,只是不停的循环这首歌,只是觉得很清新,只是觉得娓娓道来,只是觉得是属于别人的歌,而今天。
I knew it from the very start...
She's the puzzle of my heart...
总跟别人借CD也不是个事儿,就买来卡带听。到现在也没搞明白,自动倒带功能是怎么实现的,总之很感谢索尼还是爱华发明这个功能的人。说过很多次我喜欢单曲循环,从那个用卡带的年代就开始了,现在还很怀念那个“咔咔--资~~~~~”的声音。究其原因,现在想想,如果一首喜欢的歌单曲循环久了,就变成我的一部分,字典里安静的含义不再是没有声音,而是这首歌;就好像和一个喜欢的人牵手走过很久,那只手也变成我的一部分。
买过四盘这张专辑,第一盘上晚自习听被教导主任没收了,连同我的随身听。第二盘晚上在宿舍被值班的体育老师没收了,连同我室友的随身听,我用第三盘换来了同学的Westlife第一盘同名专辑,之后又买了第四盘。
高二换了班,进了所谓的快班。很好,曲女人也进了。并且在这种班里还能有各种臭味相投的女人,比如说俞女人,比如说宋女人。当然俞女人也是听Westlife的,但因为前天跟他K歌的时候他和他的女人抢唱了我的歌并且在副歌前切掉,因而不表他。
宋扬是唱歌的。并且是可以跟我一起唱歌的。当然我们还一起干很多事。比如泡崖的游泳馆,已拆掉的大馆,金三角的大串和焖子,各种地方的台球,各种地方的醉倒。而,一起的定义,并不是literarily的。比如他是可以跟我一起唱歌的。别人要唱的一首歌,我说这是我的歌,他说这是我的歌,然后抢来麦,不需要提示,不需要手势,不需要眼神,他停的时候我便接上,我上不去的时候他便副声,从来没唱过的歌,便演绎成经典,无论是男声的,女声的,乐队的,对唱的,已不能用默契足以形容。上次回国便气得LN在旁边上QQ。之所以这里提到,是因为如果我们成为乐队,那是从翻唱My Love起家的。
大爱这首歌的人之多。而多数的感觉是,你在某一个时期,听到一首歌,记住一段过往,想念一段时光。然后不经意间,这旋律把你敲醒,毫不讲理的将你尘封在心底的一段记忆硬生生的在你眼前重现。某刻再次听到,唏嘘不已。
So I say a little prayer
And hope my dreams will take me there
Where the skies are blue
To see you once again , my love
Over seas from coast to coast
To find the place I love the most
Where the fields are green
To see you once again, my love
于我,My Love尚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不属于任何一段过往。但这确是我最爱的歌(没有之一)。那个年代,我可以整个月只听这一首歌。后来便有了后来,后来到现在,无论何时何地听到,我都会怔在那,听完,唱完。然后回家翻出来听几天。或者,只属于我自己,或者属于那个My Love 4ever,只是还没出现。或者也属于一段时光,只是这段时光太久,久到现在,久到老去,久到老去之后还会在我的Blog里单曲循环。
我唱得最好的,是Swear It Again。这不是我说的,这是LN肯定过的,LN肯定过我唱得好的歌我是不会怀疑的。而且我还没听过能将这段绕口令一样的誓言唱得清楚的。除了自己。
I swore to you my love would remain
and I'd swear it all over again and I
I'm never gonna treat you bad
cause I never wanna see you sad
i swear to share your joys and you pain
and i'd swear it all over again
想起高三的时候有香港某某学校的学生来交流,有个男生在上面唱Seasons in the Sun。把我拽上去一起。我是总记不住这首歌的歌词的。Good bye to 这个Good bye to那个的。当然现在我已经知道这首歌是上世纪50年代一个凄惨的家庭悲剧。而那时的我们总把它当作一首作别的歌,唱得也泪眼朦胧的。
我这么傻的人,当然也是经常自嘲地唱Fool Again的,而Flying without Wings只能唱到副歌之前,之后就只有听洋子唱得份了。
And it’s like flying without wings
'Cause you’re my special thing
我只听洋子唱上去过。
而所谓的洋子,是那个叫我胖子的又像杰伦又像佟大为而现在体重已有赶超我趋势的一个给我勇气的人。
到后来的World Of Our Own,于是爱变调的曲女人可以演绎Queen of My Heart。再后来就没有再买过他们的专辑,当然也听过 You Raise Me Up, Mandy, Uptown Girl 等等。后来走了个人,是谁不记得了,因为他们的名字我只记得Nicky,因为我也叫Nicky。再后来,好像他们很少再被提起。
只是当那些前奏飘过耳边的时候,我知道,那是我爱的歌。
还记得,很久之后,有一次在地摊上翻看打口碟,我毫不犹豫地拿起一张。
《Coast to Coast》。
或许是因为太多人喜欢太主流,喜欢得让人腻烦,主流得让人不屑一顾。或许是因为太久远太熟悉,久远得让人忘却,熟悉得让记忆恍惚。我愿意被人说得老土,说得没有品位。无所谓,哪个人没有老去的那一天,哪片叶没有飘归土壤的那一秋。而之前的所谓品位,矿石中元素的百分比或见仁见智的玄机罢了。
而记忆则不然。
曲女人是小学到高中的同学,好朋友。跟他的友谊可以追溯到参加小学奥数和用键盘根鼠标踢FIFA的年代。刚刚跑步时候还感慨,FIFA97到09,12年了。弹指一挥间。曲一直是我各种流行时尚的标杆。直道去年11月去北京他领我逛动物园...当然,作为那种可以一年半载没有任何联系,但只要能聚在一起就可以若干天若干星期甚至更久整天厮混在一起逛街吃饭打球听歌看电影唱歌闲着可以称之为女人的人,总有些东西是难以企及的,比如身高。我记得很清楚,初一的暑假末尾,有一天在菜市场预见他,突然就比我高了,然后就一直高下去。Anyway...高中我在10班,他在6班。有一天突然在走廊里给我张CD,说是生日礼物。额。。。说起来,我这个人从不记任何人的生日,也不指望别人能记住我的生日。那时候还没有CD机,忘了当时借谁的来听的了。一发不可收拾。
今天听了一下午+一晚上的这首,Puzzle of My Heart。即时在那个年代,这也不算是很火的歌,没有强烈的节奏让人一下子热血沸腾,也不是淡淡的忧伤让人目光空洞,也没有朗朗上口的副歌让人随之摇摆。今天不知怎么突然翻出来这首歌。
And every little piece of her is right...
She became the light inside of me...
And I can feel her like a memory...
From long... ago...
那个年代,只是不停的循环这首歌,只是觉得很清新,只是觉得娓娓道来,只是觉得是属于别人的歌,而今天。
I knew it from the very start...
She's the puzzle of my heart...
总跟别人借CD也不是个事儿,就买来卡带听。到现在也没搞明白,自动倒带功能是怎么实现的,总之很感谢索尼还是爱华发明这个功能的人。说过很多次我喜欢单曲循环,从那个用卡带的年代就开始了,现在还很怀念那个“咔咔--资~~~~~”的声音。究其原因,现在想想,如果一首喜欢的歌单曲循环久了,就变成我的一部分,字典里安静的含义不再是没有声音,而是这首歌;就好像和一个喜欢的人牵手走过很久,那只手也变成我的一部分。
买过四盘这张专辑,第一盘上晚自习听被教导主任没收了,连同我的随身听。第二盘晚上在宿舍被值班的体育老师没收了,连同我室友的随身听,我用第三盘换来了同学的Westlife第一盘同名专辑,之后又买了第四盘。
高二换了班,进了所谓的快班。很好,曲女人也进了。并且在这种班里还能有各种臭味相投的女人,比如说俞女人,比如说宋女人。当然俞女人也是听Westlife的,但因为前天跟他K歌的时候他和他的女人抢唱了我的歌并且在副歌前切掉,因而不表他。
宋扬是唱歌的。并且是可以跟我一起唱歌的。当然我们还一起干很多事。比如泡崖的游泳馆,已拆掉的大馆,金三角的大串和焖子,各种地方的台球,各种地方的醉倒。而,一起的定义,并不是literarily的。比如他是可以跟我一起唱歌的。别人要唱的一首歌,我说这是我的歌,他说这是我的歌,然后抢来麦,不需要提示,不需要手势,不需要眼神,他停的时候我便接上,我上不去的时候他便副声,从来没唱过的歌,便演绎成经典,无论是男声的,女声的,乐队的,对唱的,已不能用默契足以形容。上次回国便气得LN在旁边上QQ。之所以这里提到,是因为如果我们成为乐队,那是从翻唱My Love起家的。
大爱这首歌的人之多。而多数的感觉是,你在某一个时期,听到一首歌,记住一段过往,想念一段时光。然后不经意间,这旋律把你敲醒,毫不讲理的将你尘封在心底的一段记忆硬生生的在你眼前重现。某刻再次听到,唏嘘不已。
So I say a little prayer
And hope my dreams will take me there
Where the skies are blue
To see you once again , my love
Over seas from coast to coast
To find the place I love the most
Where the fields are green
To see you once again, my love
于我,My Love尚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不属于任何一段过往。但这确是我最爱的歌(没有之一)。那个年代,我可以整个月只听这一首歌。后来便有了后来,后来到现在,无论何时何地听到,我都会怔在那,听完,唱完。然后回家翻出来听几天。或者,只属于我自己,或者属于那个My Love 4ever,只是还没出现。或者也属于一段时光,只是这段时光太久,久到现在,久到老去,久到老去之后还会在我的Blog里单曲循环。
我唱得最好的,是Swear It Again。这不是我说的,这是LN肯定过的,LN肯定过我唱得好的歌我是不会怀疑的。而且我还没听过能将这段绕口令一样的誓言唱得清楚的。除了自己。
I swore to you my love would remain
and I'd swear it all over again and I
I'm never gonna treat you bad
cause I never wanna see you sad
i swear to share your joys and you pain
and i'd swear it all over again
想起高三的时候有香港某某学校的学生来交流,有个男生在上面唱Seasons in the Sun。把我拽上去一起。我是总记不住这首歌的歌词的。Good bye to 这个Good bye to那个的。当然现在我已经知道这首歌是上世纪50年代一个凄惨的家庭悲剧。而那时的我们总把它当作一首作别的歌,唱得也泪眼朦胧的。
我这么傻的人,当然也是经常自嘲地唱Fool Again的,而Flying without Wings只能唱到副歌之前,之后就只有听洋子唱得份了。
And it’s like flying without wings
'Cause you’re my special thing
我只听洋子唱上去过。
而所谓的洋子,是那个叫我胖子的又像杰伦又像佟大为而现在体重已有赶超我趋势的一个给我勇气的人。
到后来的World Of Our Own,于是爱变调的曲女人可以演绎Queen of My Heart。再后来就没有再买过他们的专辑,当然也听过 You Raise Me Up, Mandy, Uptown Girl 等等。后来走了个人,是谁不记得了,因为他们的名字我只记得Nicky,因为我也叫Nicky。再后来,好像他们很少再被提起。
只是当那些前奏飘过耳边的时候,我知道,那是我爱的歌。
还记得,很久之后,有一次在地摊上翻看打口碟,我毫不犹豫地拿起一张。
《Coast to C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