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就这样Bring me to life

Eanescence[伊凡塞斯],中文有译成消失乐队,是我偶然一次逛博客的时候,发现了这个让人着迷的乐队.主唱Amy Lee的嗓子简直无可争议,不管是婉转低吟抑或让人热血沸腾的嘶吼(有一点夸张)都极具感染力.我本天生爱才女,她兼修词曲创作,一手娴熟的钢琴技艺,叫我不爱都难,爱,很爱.最近在淘宝买了他们正版的碟子,乐癫,用一句古老的话来形容就是"爱不释手"。就随便说说其中的两首吧。
1.My Immortal
对于歌曲,我是属于喜新厌旧的典型,基本上一个星期更新一次mp3,而这首歌在我的mp3上根深蒂固达漫长的2个月,哀婉低回的曲调,波澜不惊的缓慢上升,与amy lee具有穿透力的清透嗓音痴情缠绵地交织在一起,让人随着amy的声音一起,入魔。
2.hello
hello这首歌,是我印象最深的evan3首抒情的其中一首,记得N年前考6级之前我练听力的时候就是听这个歌,然后练习速写,老大说我疯了,其实不是,这歌速比较慢,适合听写,而且我又不想听那些枯燥的材料,结果事实证明,叛逆总不是好事,还是听专业试题吧大家!
hello的最后一句那个yesterday听得我心都跟到颤了好久,amy的嗓子简直可以叫极品,看了他们在巴黎的演唱会live,我才第一次真正深刻的知道什么叫唱歌。
事实上,这专辑里的每首歌都是无容错过的。
1.My Immortal
对于歌曲,我是属于喜新厌旧的典型,基本上一个星期更新一次mp3,而这首歌在我的mp3上根深蒂固达漫长的2个月,哀婉低回的曲调,波澜不惊的缓慢上升,与amy lee具有穿透力的清透嗓音痴情缠绵地交织在一起,让人随着amy的声音一起,入魔。
2.hello
hello这首歌,是我印象最深的evan3首抒情的其中一首,记得N年前考6级之前我练听力的时候就是听这个歌,然后练习速写,老大说我疯了,其实不是,这歌速比较慢,适合听写,而且我又不想听那些枯燥的材料,结果事实证明,叛逆总不是好事,还是听专业试题吧大家!
hello的最后一句那个yesterday听得我心都跟到颤了好久,amy的嗓子简直可以叫极品,看了他们在巴黎的演唱会live,我才第一次真正深刻的知道什么叫唱歌。
事实上,这专辑里的每首歌都是无容错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