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atles专辑《Abbey road》乐评

虽然说我平时是个不怎么喜欢写文章的人,但是这次我却想写一篇不一样的东西。没错,我想写一篇乐评!这也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其实早在很久之前我就有这个想法了,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动笔。因为要剖析一张专辑实在困难,相比之下写一篇影评或书评就容易得多。既然要写一篇乐评就要有一个合适的对象,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影响了我多年的传奇摇滚乐队——TheBeatles。你可以叫他甲壳虫或披头士,反正没有固定的翻译叫法你叫啥都行。毕竟Thewho还翻译成谁人呢,虽然说不知道为什么翻成这个名字但我对这种叫法早就习以为常了。 熟悉披头士的都知道他们是摇滚史上最伟大的乐队,他们的音乐影响了无数音乐人。即便如此但大多数人对披头士的音乐似乎还是不太了解,最多也只是知道披头士《Heyjude《Yesterday》《Letitbe》等名曲。这三首歌虽然很棒但在我看来绝对不能代表披头士真正的水平,他们真正有影响力和音乐性的作品其实并不是这些,这三首歌在我个人看来甚至都排不进麦卡特尼在披头士生涯里创作的前十。披头士的厉害其实不在单曲,更多在于音乐专辑的概念性、实验性、创新性与音乐性。他们的很多专辑都是教科书式的水平,他们也是真正意义上“神专”比别人“神曲”还多的乐队。即使披头士这么多年一直在第一的宝座也从来没有人说他们的音乐被低估,毕竟他们的音乐就算是放在现在都非常超前,也非常值得想做好音乐的音乐人去学习。 TheBeatles的神专很多,我在写乐评前也纠结了很久。但最后我还是选择了《Abbeyroad》这张专辑,这张专辑本身是没有名字的,但由于四人在艾比路上过马路的封面太过经典,以至于后人习惯性的把这张专辑叫做《Abbeyroad》 专辑介绍:《AbbeyRoad》是英国摇滚乐队TheBeatles的第11张录音室专辑,专辑的音乐制作人由乔治·马丁担任,词曲作者由约翰·列侬、保罗·麦卡特尼等人担任,标准版唱片内部共收录17首歌曲,于1969年9月26日通过百代唱片公司发行。(以上信息均来自百度百科)很多人会说披头士最后一张专辑是《Letitbe》,因为这张专辑是1970年发行的,比艾比路晚了一年。但其实艾比路才是披头士最后一张制作的专辑,他们是先录制了随他去在录制艾比路。至于为什么先发行艾比路我猜可能是公司为了宣传letitbe的纪录片故意把专辑延期发行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letitbe是在成员关系很紧张的时候制作的,制作过程并不顺利,所以一直到1970年才正式完成。 这张封面在后世被许多人模仿,这个马路也成为了英国知名的打卡景点。即使它仅仅只是条普通到不能在普通的马路,但你不得不佩服披头士就是有这种神奇的魔力。 在开始乐评之前我想先声明一点,这篇乐评并不会像传统乐评机构和杂志一样从影响力、开创性去评价,也不会像乐评人那样以纯主观感受出发。我个人更倾向于在音乐性上去解析它。我选择乐评这张专辑的原因无非就三点:一好听,二好听,三还是他妈的好听。好了言归正传,这张专辑我会以个人的理解去尽力解析。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可以戴上耳机或者买一张专辑边听边看乐评,这样你能够更加明白我在说什么。 A面歌曲 1.《cometogether》披头士的经典之作。不同于早期的布鲁斯摇滚这首歌并没有基于十二小节布鲁斯的创作结构,鲜明有力的摇滚节奏与稀奇古怪的歌词有着约翰列侬强烈的个人创作特点。除此之外这首歌的编曲也非常出色,林哥更是贡献了他标志性的鼓点。从编曲上来讲这首歌无论是吉他贝斯鼓还是人声都很出彩,可以说是各有千秋,说实话一首歌能有这么多标志性的元素它想不成为经典都难。 2.《something》乔治哈里森的惊世之作,有不少人认为这首歌是乔治的创作巅峰。就我个人而言我会认为这首歌是乔治在披头士时期旋律写的最好的一首。这首歌开头的吉他动机是贯穿全曲最重要的记忆点,时而出现在开头时而出现在接口,这样的做法起到了歌曲感情衔接的作用,同时吉他solo简洁优美而又不失情感。整首歌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浓烈但不会过头的爱,正好的克制让人感觉恰到好处。在编曲上值得一提的是保罗的bassline,很多人会因为保罗是乐队创作核心成员而忽视他的贝斯手身份。虽然在技巧上他没有像JohnEntwistle一样强力,但他绝对是最有编曲思维能力的贝斯手。保罗的贝斯在很多时候都是披头士歌曲里最出彩的部分,出彩的程度甚至能压乔治的主音吉他一头。这首歌的贝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充分的体现了保罗编写贝斯的旋律性和歌唱性,也是我个人认为保罗在披头士时期最好的bassline之一。从和声上这首歌一级转一级大七转一级大小七的和声进行影响了许多音乐人。LedZeppelin五专里的《Therainsong》以及乔治哈里森的个人作品《Givemelove》都有用到这个进行。 3.《Maxwell'sSilverHammer》搞怪式小品,是麦卡特尼非常擅长的创作风格。歌词内容大概就是讲一个叫Maxwell的疯子拿锤子到处杀人的荒诞故事,在麦卡特尼每次唱到bangbang的时候都有锤子砸击的音效。不同于BlackSabbath(黑色安息日),麦卡特尼并没有为这个细思极恐的故事谱写恐怖诡异不和谐的旋律,相反这首歌的曲调十分温柔舒适,麦卡特尼几次结尾唱的aoooo都非常可爱有记忆点,这就给歌曲造成了一个强烈的反差,也是我认为这首歌的高明之处。第一次听这首歌看歌词的时候还是有点渗人的,但现在听多了我会选择把这首歌当成一个麦卡特尼式的黑童话。 4.《Oh!Darling》这首歌同样出自麦卡特尼之手,如果说上一首歌麦卡特尼展现的是他唱腔上可爱的一面那么这首歌则是麦卡特尼作为摇滚歌手最狂野最原始的模样。虽然从歌曲上来看这首歌只是一首简单的摇滚芭乐,但是保罗撕心裂肺的唱法给予了这首歌浓厚的感情,让人几度听了想落泪。这首歌的好就在于麦卡特尼不加修饰的唱法,有时候简单直白的唱法会比为了唱功刻意运用科学发声的唱法更加打动人。 5.《Octopus'sGarden》这首歌是林哥在披头士时期为数不多的个人创作作品。林哥作为鼓手在披头士时期几乎不参与创作,由于他的曲子没有像保罗和列侬一样用到变调和转调的写法,所以听上去会显得非常简单。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会说林哥的创作风格像儿歌的原因。但是儿歌并不代表这首歌不好,这首歌讲了林哥在海底世界的章鱼花园里无忧无虑与朋友们快乐生活的故事,搭配林哥儿歌般的旋律以及傻里傻气的嗓音让这首歌显得非常可爱。歌里的和声就像是回应一样仿佛在告诉你在海底世界你有很多朋友你并不孤单。这样的歌很适合心情不好的时候听一首,毕竟披头士的音乐总会给你带来很多治愈。 6.《IWantYou(She'sSoHeavy)》很多人会把这首歌看作是厄运金属的前身,因为这首歌的吉他riff影响了后来很多的重金属乐队。但我更倾向于它是一首布鲁斯硬摇滚,因为这首歌的创作还是从根源音乐出发的,而且它的吉他并没有像金属那么重,也没有把失真开的很大。整首歌有浓厚的实验色彩有点像是前卫摇滚的雏形。这首歌虽然有将近八分钟但是我并不觉得它亢长无聊,整首歌从开始带点布鲁斯味道的慢到用吉他代替人声再到最后的节奏变快让整首歌充满了层次感。管风琴的不和谐音色与贝斯的“小碎步”给我一种强烈的紧张与窒息的感受。最让我惊喜的是到了副歌部分管风琴砸下来歌曲从原本的4/4拍转变为6/8拍,整首歌的基调一下从布鲁斯摇滚跳脱到迷幻摇滚。虽然说这种变拍子的写法列侬早在sgpaper那张专辑里玩烂了,但是同样的写法在这首歌里我还是会被震撼,真的不得不让人佩服列侬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与才华。我认为这首歌完全可以作为列侬实验性歌曲的代表,因为这首歌可以说是集结于列侬的实验色彩于一身。同时这首歌是我个人在这张专辑A面里我最喜欢的一首,也是我个人最喜欢列侬在披头士时期的作品之一。(这首歌真的太他妈爽了,可以说我每次听这首歌都跟磕嗨了一样。) B面歌曲 7.《HereComesTheSun》乔治哈里森的“三大件”之一。这首歌无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写的非常好,我个人会认为这首歌是全专画面感最强的一首。每次听这首歌我脑海里都会浮现一个在热带小岛里度假靠在摇椅上喝着椰汁与女朋友交谈到日出太阳出来时的画面。这首歌给了我对生活很大的希望,它好像在告诉我太阳出来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这首歌从乐理上来讲并没有什么分析的点,但是管他呢音乐嘛好听不就他妈完事了吗? 8.《Because》实验性作品,也是列侬最擅长的风格之一。在我看来这首歌被严重低估了,这首歌无论是词曲和声和弦都很实验,可以说做到了全方位的怪,但是又怪得很好听(挺气人的毕竟有些人想写好听但又写不出来)。我刚开始听这首歌的时候觉得他的旋律写法很东方,和弦很奇怪。后来才知道这是列侬把贝多芬月光奏鸣曲正着到着各弹一遍试验出来的。最值得一提的是这首歌的和声部分,这首歌虽然只有不到三分钟但是却分了低、中、高三个声部。和声部分配合着列侬迷幻般的旋律让我有一种身处在虚无缥缈的世界里飞翔围绕地球慢慢转的感觉。说实话在流行音乐里很少歌曲会这么编写和声,这样的写法倒是有点像巴洛克时期的复调音乐。区别也仅仅在于披头士没那么工整常规复调音乐没有那么怪和迷幻罢了。从歌词上可以看到列侬在玩文字游戏“Becausetheskyisblue,Itmakesmecry”,blue不只有蓝的意思还有忧郁的意思,这个忧郁正好对应后面的“cry” 9.《YouNeverGiveMeYourMoney》我们都知道保罗麦卡特尼是披头士里的旋律大师,他的作品通常旋律性都会比较重。这首歌就完美体现了保罗的旋律写作与和弦编写能力,歌曲中用到了很多复杂的七和弦与九和弦,并且运用的炉火纯青。在旋律上这首歌由四个不同的段落组成,各自有不同的旋律走向写法并且全部完美的融为一体环环相扣。这四个段落在风格上也各有不同,第一段是标准的钢琴芭乐,第二段随着贝斯和鼓的进入保罗的唱腔开始改变歌曲节奏加快变成了标准的摇滚风格,第三段则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入布鲁斯和弦让其更有布鲁斯风味,歌曲最后在第四段“onetwothreefourfivesixseveneight”的童谣般风格中结束。麦卡特尼在最后一段用的都是大三和弦,我们都知道大三和弦的色彩是明亮的有生机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一段唱出来给我一种怪异的感觉。可以说这首歌打破了流行音乐固有的ABAB结构,保罗麦卡特尼无疑是二十世纪至今最天才的流行音乐创作者之一。 10.《SunKing》列侬为了对应专辑A面第一首歌写出来的SunKing。虽然说歌名与之对应但是风格却是截然不同。太阳出来了这首歌的风格温暖治愈,这首歌则是有许多迷幻气息,歌曲后面的西班牙语更是增添了歌曲的趣味性。 组曲部分 11-13《MeanMrMustard》《PolythenePam》《SheCameInThroughTheBathroomWindow》虽然说麦卡特尼和列侬被称为最默契的创作双子星组合,但是如果大家认真分析过披头士的作品就能发现他们两个的创作风格截然不同。上一首歌我说了麦卡特尼的作品通常旋律性比较重,那么列侬的作品则更多玩的是节奏上的跳跃,我猜这跟列侬是节奏吉他的身份有关。这个组曲可以说完美体现了列侬的创作特点。从第一首歌开始结尾从原本的4/4拍巧妙的转换到6/8拍,而且转换的非常丝滑,如果不留意基本察觉不到。到了组曲的第二首歌节奏变得比第一首歌更快,拍子也比第一首歌更复杂,整首歌都在不停的变拍。有点类似sgpaper那张专辑里的《GoodmorningGoodmorning》但区别在于它的拍子并没有那首那么复杂,基本都是4/44/44/4到3/4的这么一个变拍,听一遍就能数的明白。这首歌的结尾无缝衔接到下一首,第三首开头的节奏还是上一首的变拍节奏,随后慢慢的转换到标准的4/4拍来到麦卡特尼的世界。这三首组曲都是无缝衔接,虽然说这组组曲在这张专辑里存在感并不高但是却非常的有意思。一口气听完无缝衔接的拍子变化非常的爽。 14-16《GoldenSlumbers》《CarryThatWeigh》《TheEnd》艾比路专辑的压轴,这组组曲可以说是我个人在整张专辑中最喜欢的作品。整组组曲都是保罗一人创作。开头第一首歌是标准的保罗式钢琴抒情小曲旋律非常优美,在编曲上加入了弦乐让整首歌有一种摇篮曲的感觉。但正当你以为整组组曲会一直是摇篮曲基调的时候第二首歌保罗麦卡特尼却唱着“Boy,yougottacarrythatweight,Carrythatweightalongtime。”让你振作起来,随后歌曲的旋律用到了跟《YouNeverGiveMeYourMoney》主歌一模一样的走向。可以说这种旋律动机重复的写法非常酷,一来让听众有记忆点二来突出主题。Thewho六十年代末发行的歌剧摇滚专辑《Tommy》也用到了这种旋律写法。这两首歌妙就妙在他的衔接,虽然第一组组曲也是无缝衔接但是并没有像这两首一样做到像同一首歌。两首不同的歌曲衔接起来像如同一首歌一般的写法可以说完全违反了流行音乐的写作方式,但是它却毫无意外的成为了摇滚史上经典中的经典。到了最后一首歌电吉他的加入让整首歌进入到了让人嗨起来的摇滚基调,可以听到从开头到结尾每个人都贡献了自己的乐器solo部分。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里有鼓的solo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惊讶,因为这是披头士的歌里第一次有鼓的solo。到后来我了解到这是披头士时期最后一张专辑的最后一首歌曲的时候我才明白为什么要留大段的solo,因为在做完这张专辑后每个人要各奔东西了,所以他们想为披头士最后的谢幕留下自己最精彩的乐器部分。在这首歌里我第一次听到保罗和乔治两个人的吉他对飙,有意思的是这两个人都在乐队当过主音吉他手,但是在一首歌里同时出现两把吉他solo还是第一次见。他们的solo各有特点,保罗的solo风格就跟《Taxman》里的solo风格一样,简单粗暴有力。乔治的风格则是如同往常一样优美简洁连贯谨慎同时又不失技巧性。最后歌曲在麦卡特尼的歌声下完美谢幕,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TheEnd”。麦卡特尼自己似乎也很喜欢这样的创作方式,在他个人单飞后在Wings乐队时期里专辑《Bandontherun》的同名歌曲就用到了类似该组曲的三段式写法。说回组曲,整首组曲三首歌给我的感受是这样的:第一首像是婴幼儿时期无忧无虑的生活,充满爱与快乐的时光,第二首像是进入青年时期面对困难也要挑起重担往前走的坚持,第三首则像是成年后到了终点与所有人各奔东西的无声告别。人生是这样披头士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谁还记得最开始的披头士还只是四个唱着我想和你牵牵手的毛头青年?他们从最初的流量偶像到优秀的创作者再到最后的解散也才短短不到十年啊。 17.《HerMajesty》一首25秒的歌,算是一个小小的彩蛋。歌词大概就是讲有个女孩很漂亮我一定要得到她,旋律很好听总体非常可爱,并且这个风格一听就知道是麦卡特尼。我刚开始并不知道把这么短的音乐放进专辑的意义在哪,现在来看我猜可能是不想结束的这么悲壮吧,所以写了一首这么活泼可爱的歌曲来作为真正的“TheEnd”。 在我个人看来《Abbeyroad》是他们在创作上最为成熟的一张专辑,就对于我个人而言这张专辑有许多值得学习与借鉴的地方。虽然这张专辑是他们的告别之作,但是里面大多数歌曲都成了摇滚史上经典中的经典。在我看来它不一定披头士最好的专辑,但它毫无疑问的是摇滚史上最伟大的专辑之一。每当我在想如果披头士没有解散一直走下去会是什么样子的时候,我就会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一个隐秘的角落、一个舒适的房间里戴上耳机认认真真的再听一遍这张专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