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乐评】就当陈绮贞是个品牌吧
我彻底的低估了陈绮贞在所谓歌迷圈中的争议程度。今天看到“让陈绮贞的歌迷通通见鬼去吧”这篇评论,探讨了歌迷中的众生相。
听歌就听歌吧,向来不参加无味的争吵。是真的喜欢,还是把陈绮贞当作装逼的工具,每个将mp3复制粘贴到自己播放器的人心里都有数。关于偶像的崇拜已经讨论的太多,杨丽娟同学更是把这种情结演绎到登峰造极。
崇拜本身是不会因为崇拜对象的不同而不同的。我们崇拜毛主席,崇拜小贝、崇拜陈绮贞,真正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不过,因为陈绮贞的音乐获得了业内业外的一致高度评价,那些听着十来块钱一盘的《让我想一想》和《吉他手》的资深歌迷可以庆幸,在大多数人不知indie为何物时,已经走在了时代的前面。而那个时候,没有互联网的普及,对陈绮贞的喜爱也没有成气候,倘若在周围大肆谈论一个大家都不认识的艺人,遭受的另类目光是无法忍受的。有了网络,一切都变了。一部分自感边缘化的歌迷找到了一个平台,人多了逐渐成了一种潮流,随波逐流的人逐渐增加也是无可厚非的。
无论是哪个艺人哪个团体的后援会网站或者论坛,基调基本是一致的,杨丽娟者有之,脑残找骂者有之,这些追星的衍生物本来应该习以为常,却不想到了陈绮贞这里就变得大惊小怪了。
我一向都不觉得陈绮贞的音乐有多么高雅脱俗,多么能彰显自己独特的品味。只不过,中国人善于贴标签的本能把陈绮贞神化成一种图腾,认为只要听的少的大家不认识的往往是有品味的,美其名曰“小众”,况且陈绮贞在如日中天之前积累的优良口碑和传奇经历,加上清秀美丽的外貌,陈绮贞成为优质小众偶像集大成者无可争议,不追陈绮贞追谁?
既然是追星,那些衍生品就不值得小题大做了。至于是标榜自己品味而听陈绮贞,是喜欢到了一定境界而听陈绮贞已经无关紧要了。所谓喜欢陈绮贞就要喜欢她的音乐理解她的音乐,这些不切实际的要求还是省省吧。就拿周董来说,那些方文山撰写的天马行空有多少周董的粉丝是真正研读过的?
崇拜本身就不是一件理性的事,然而非要分析一下其中哪些人是装逼,哪些人发自内心的喜欢,不知其意义何在。
陈绮贞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歌手而已,有人喜欢是很正常的事情,有人杨丽娟一下也可以理解,默默听歌不管她红不红也不在少数。那些批判听陈绮贞就是装逼的人,其实是自己不能保持一颗平常心吧。最好自省一下,爱人就要爱她的灵魂?你可以高尚的爱她的灵魂,同时你也应该允许更多的人就是单纯的被那种热潮所吸引。
关于陈绮贞的变化,大可以认为她越来越商业了,因为旅行的意义走红,因为华丽的冒险大卖。你也可以感慨,那个过去抱着一把小吉他录DEMO的陈绮贞已经蜕变了。改变又有什么?我们哪个人不是从少年的天真烂漫变为现在的现实和理智不时还有些世故。
我并不是要辩护什么,每个人在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主题和节奏,反映在音乐中就有这样那样的旋律走向或是编排的变化。如果觉得仅仅因为旋律上口编曲华丽就指责商业俗套,就如同永远不能接受现实改变的老顽固。
《Sixteen Days》中虽然陈绮贞说自己三十岁还是保持中学生的心态,而我认为这更是一种美好愿望和人生态度吧,或许《鱼》和《太阳》初听起来也没觉得多抢耳,而波澜不惊中歌词探讨的主题有多少人决心去品读一下呢?如果仅仅是粗粗听了两遍就扔到一边,说陈绮贞商业,说她变了,然后标榜自己才是真正坚持理想坚持品味,那我只能说,你可能错过了两首好歌。
陈绮贞的品牌效应吸引了大家的目光,惹得大家追捧,而对品牌的忠诚和对品牌的追捧的真正分水岭不是他们旁若无人的露出那金闪闪的logo,而是这个品牌所蕴含的核心理念是否能排除一切杂念去细心领会,珍惜。
有的人穿阿迪是在享受高科技带来的运动愉悦,有的人只是因为几位数的价码。仅此而已。
听歌就听歌吧,向来不参加无味的争吵。是真的喜欢,还是把陈绮贞当作装逼的工具,每个将mp3复制粘贴到自己播放器的人心里都有数。关于偶像的崇拜已经讨论的太多,杨丽娟同学更是把这种情结演绎到登峰造极。
崇拜本身是不会因为崇拜对象的不同而不同的。我们崇拜毛主席,崇拜小贝、崇拜陈绮贞,真正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只不过,因为陈绮贞的音乐获得了业内业外的一致高度评价,那些听着十来块钱一盘的《让我想一想》和《吉他手》的资深歌迷可以庆幸,在大多数人不知indie为何物时,已经走在了时代的前面。而那个时候,没有互联网的普及,对陈绮贞的喜爱也没有成气候,倘若在周围大肆谈论一个大家都不认识的艺人,遭受的另类目光是无法忍受的。有了网络,一切都变了。一部分自感边缘化的歌迷找到了一个平台,人多了逐渐成了一种潮流,随波逐流的人逐渐增加也是无可厚非的。
无论是哪个艺人哪个团体的后援会网站或者论坛,基调基本是一致的,杨丽娟者有之,脑残找骂者有之,这些追星的衍生物本来应该习以为常,却不想到了陈绮贞这里就变得大惊小怪了。
我一向都不觉得陈绮贞的音乐有多么高雅脱俗,多么能彰显自己独特的品味。只不过,中国人善于贴标签的本能把陈绮贞神化成一种图腾,认为只要听的少的大家不认识的往往是有品味的,美其名曰“小众”,况且陈绮贞在如日中天之前积累的优良口碑和传奇经历,加上清秀美丽的外貌,陈绮贞成为优质小众偶像集大成者无可争议,不追陈绮贞追谁?
既然是追星,那些衍生品就不值得小题大做了。至于是标榜自己品味而听陈绮贞,是喜欢到了一定境界而听陈绮贞已经无关紧要了。所谓喜欢陈绮贞就要喜欢她的音乐理解她的音乐,这些不切实际的要求还是省省吧。就拿周董来说,那些方文山撰写的天马行空有多少周董的粉丝是真正研读过的?
崇拜本身就不是一件理性的事,然而非要分析一下其中哪些人是装逼,哪些人发自内心的喜欢,不知其意义何在。
陈绮贞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歌手而已,有人喜欢是很正常的事情,有人杨丽娟一下也可以理解,默默听歌不管她红不红也不在少数。那些批判听陈绮贞就是装逼的人,其实是自己不能保持一颗平常心吧。最好自省一下,爱人就要爱她的灵魂?你可以高尚的爱她的灵魂,同时你也应该允许更多的人就是单纯的被那种热潮所吸引。
关于陈绮贞的变化,大可以认为她越来越商业了,因为旅行的意义走红,因为华丽的冒险大卖。你也可以感慨,那个过去抱着一把小吉他录DEMO的陈绮贞已经蜕变了。改变又有什么?我们哪个人不是从少年的天真烂漫变为现在的现实和理智不时还有些世故。
我并不是要辩护什么,每个人在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主题和节奏,反映在音乐中就有这样那样的旋律走向或是编排的变化。如果觉得仅仅因为旋律上口编曲华丽就指责商业俗套,就如同永远不能接受现实改变的老顽固。
《Sixteen Days》中虽然陈绮贞说自己三十岁还是保持中学生的心态,而我认为这更是一种美好愿望和人生态度吧,或许《鱼》和《太阳》初听起来也没觉得多抢耳,而波澜不惊中歌词探讨的主题有多少人决心去品读一下呢?如果仅仅是粗粗听了两遍就扔到一边,说陈绮贞商业,说她变了,然后标榜自己才是真正坚持理想坚持品味,那我只能说,你可能错过了两首好歌。
陈绮贞的品牌效应吸引了大家的目光,惹得大家追捧,而对品牌的忠诚和对品牌的追捧的真正分水岭不是他们旁若无人的露出那金闪闪的logo,而是这个品牌所蕴含的核心理念是否能排除一切杂念去细心领会,珍惜。
有的人穿阿迪是在享受高科技带来的运动愉悦,有的人只是因为几位数的价码。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