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了
【耳朵的时光之旅】 之 1998
(http://www.douban.com/doulist/189911 )
后来我们看到了现场的录影。那是两年之后,在北京。我和小乐窝在他的宿舍里,小小的电视。张楚像个走失的孩子,在舞台上晃晃荡荡。唐朝的长发像对联挂在两旁。窦唯吹起了笛子,何勇俯冲向讴歌的裤裆。电视里雷鸣闪电,窗外急风急雨。当何勇开口说“三弦演奏”,我和小乐在电视机前,跟背课文似的齐声朗诵:“何玉生,我的父亲。”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场演出中有好些人,成为一代摇滚少年的偶像:敲敲打打的刘效松和王澜,五指如飞的老5和讴歌,三杰,王勇,还有张炬。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些偶像,都已经成为过气偶像。但最初,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最初的最初,我们只是捧着脑袋,闭着眼睛,一面想象演唱会上的疯狂,一面被耳塞里这种稀奇古怪的、又特别带劲儿的东西,搞得浑身燥热。
我记得在还没听那盘磁带之前,封面上的那段文案就已经让我火烧火燎、菊花发烫:
“没有一场演唱会像这天一样,没有熟知的偶像,没有华丽的衣裳,甚至没有人带着香港演出中惯见的哨子和萤光棒,他们空手而来,这是一个没人见过,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演出。在没有人能预料到的状况下,这场长达三个半小时的演唱会,几乎全程陷入了不可思议的状态。红磡体育馆历来严格的规定阻止不了上万名决心要站起来的观众,他们用双手和喉咙舞动、嘶吼,他们用双足顿地、跳跃,连向来见惯演出场面的媒体和保安人员也陷入了激动的情绪中,在香港,几乎没有一场演唱会像这样疯狂。”
我看到这样的文字就像看到春宫图一样坐不住了。你要知道,作为一个在祖国边陲长大的孩子,我耳朵的局限窄得可怜。我知道我提到的这张专辑,在更早一些年,已经被一些人听得都腻了,但它跟我发生关系是出版4年之后。1998,在那之前我听过崔健,听过郑钧,听过黑豹和零点,还有一盘超载和一盘Metallica,曾被我当作怪胎撇掉。我不知道这种音乐,它跟我同时在接触的“踢死狗”有没有一腿,但我知道这种挺带劲儿的东西,它叫摇滚乐。
据我了解,很多人不喜欢这类音乐,因为它太嘈杂,噪音太大。
但是无处宣泄的过剩荷尔蒙喜欢它。被课本和训条搞得头昏脑胀的书包少年喜欢它。想要搞一点新花样、想在千篇一律的面孔中突显自己的不安定分子喜欢它。摇-滚,这两个字儿听起来就有一种特张扬特牛B的感觉,何况它又那么痛快淋漓放肆火热,那么花样百出不拘一格,跟少年那么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于是我们就疯了。在电音制造出来的迷离气氛中,在暴躁的鼓击中,在嘶吼和咆哮中,我们疯了。我和小乐,这两个一块儿摇起来的小B孩儿,在放学后密密麻麻的小B孩儿堆中高唱“幸福在哪里”,在被大雪覆盖被热汗浸透的足球场上高唱“太阳你在哪里”,在全校集体大扫除的尘土飞扬中高唱“蚂蚁蚂蚁蚂蚁蚂蚁蝗虫的大腿”,在夜晚空旷无人的街道上高唱“姑娘姑娘你漂亮漂亮”。别的小B孩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们,但我们在这种快意中自得其乐。有一种春风般的温暖,在我们地下同志式的眼神交汇中心照不宣。
这是我们的摇滚乐呀,它那么神奇美好。
虽然那时候,我们都还不知道摇滚其实比我们所能想象的还要广阔。但就是这么样一场演出,让我们知道了最好的摇滚乐永远在现场,也煽动了两个孩子造反作乱的心。一年后我和小乐在数千里之外不约而同地留起了长发拿起了吉他。两年后我们像革命同志一样、扎着辫子在北京火车站的广场上会师。在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们挤在一起,看着那场曾经仅凭声音就让我们热血涌动的演出录像,像看见了许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春风般的温暖从他的右胳膊传到我的左胳膊。
又几年后,就像大多数的曾经的一代摇滚少年,我们各自放下了吉他剪短了头发,人模狗样地穿着衬衫去打卡上班。际遇有所雷同又有所不同。我知道小乐他终于在北京混不下去,回到了家乡,回到了我们那个边陲小地,回到了父母身边,拿着稳步上涨的工资,娶了如花似玉的老婆。每天下了班和老婆一起回父母家吃晚饭,然后又回到自己的小窝看电视。甜甜蜜蜜,恩恩爱爱。日子如温水静静流淌。
而我在另一个城市也总是混不下去,却始终硬挺着混下去。硬挺着不愿回去也丝毫不想回去,只为着我所喜欢的生活方式,充满更多变数和可能性的生活方式。我偶尔还会拨弄吉他,费力地回忆脑子里残存的几个和弦。但更多的时候还是聆听。我冷静地面对了自己在音乐上有限的天分,并坚持着用另外一种方式跟摇滚乐发生关系。日子如断气的热水器般忽冷忽热,但总的来说也还是在静静流淌。
就是这样,一些年后,我跟小乐都不再少年。但他成为了丈夫和未来的父亲,我却成长为始终坚持重口味的怪蜀黍。
就是这样一些年后,我在豆瓣上看到一篇写得特好的文章,《这是一个亡命徒死绝的年代》(http://www.douban.com/review/1383084/)。那种春风搬的温暖又在我心里死灰复燃。我看到了你们曾经的身影也看到了我们曾经的身影。那样真挚的热爱啊我们都曾经拥有。我知道在许多年前,我们都彼此不认识,许多年后我们也未必认识,但我们都曾经在祖国的鸡头鸡尾,在各自身处的城市和小镇,冰天雪地和四季如春,为着同一样东西热血涌动。你,我,他,他们,我们,都曾这样傻不啦叽又纯真美好,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却活得起劲儿。我看到无数老去的少年各自老去,我看到无数老去的少年面带苦笑在新时代中不合时宜。像漆黑的舞台下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我不能确切认出每一个面孔,但我知道,你,我,他,他们,我们,都在那里。活生生的血肉,为着同一样东西都在那里。
那是我们的摇滚乐呀,它那么神奇美好。
那篇文章让我温暖,让我觉得自己不孤独,我真的很喜欢它。但我也真的不同意亡命徒已经死绝。我知道很多老去的少年已经俯首于现实和命运,接受被同化和纳入轨道,但我也知道总有一些老去的少年会跟我一样,还在用另一种方式亡命和摇滚着。亡命徒不会绝,摇滚它也不会死。摇滚它就是永远的好奇,永远的探索和发现,“自由的倾听、理解和创造”。4/4拍和riff会湮灭,三和弦会死去,电子合成器会在电子琴的尸体上萌生,效果器总有一天会消亡。但摇滚乐不会死。它所蕴含的精神不会死。永远的好奇和创造不会死。而好奇不死,亡命徒就永远不会绝迹。
所以我还会去寻找、去发现和聆听,去不断地关注新的音乐和音乐人,去跟小我好多岁的loli交换收藏和心得,去不耻下问并跟风。世界那么大,音乐那么丰富,好听的声音永远没有尽头。我的好奇心未死,我的探索欲未死。这是最根本的所在。也许我耳朵里的声音不总那么嘈杂,也不总那么动听。但噪音和嘈杂永远也不会是摇滚的本质,也不是摇滚唯一的形式。它们代表不了摇滚乐,也代表不了我。只有好奇心和勇气会长存,像活生生的血肉,始终都在那里。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了。再过10天,我就将成为一个二八佳人。所以我觉得我可以为我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有些人也许会在青春的荷尔蒙消褪之后,厌弃自己曾经的选择,摆出理性的姿态,说出一些“当年轻狂、少不更事”之类的P话。但我永远都不会为自己的选择后悔。我也特别烦某些人所谓“其实是音乐选择了我”这一类的说法。我觉得那是不负责任的说法。这是我们的选择,自己的选择。你怎能将责任推卸出去?就是我自己选择了摇滚乐,选择了永远好奇和自由倾听,选择了这种不安分的状态,和在路上的勇气。也因此承担老大不小还不靠谱的美誉,我一点都不后悔,并如你看到的一样,为此沾沾自喜。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了。所以我觉得我可以为下面说的这些话负责。我想说:摇滚是不死的,亡命徒也是不会死绝的。至少在我挂掉之前,亡命徒就不会死绝。我从少年摇成了青年,我还要从中年又滚到老年。Loli总有一天会变成妇人,但怪蜀黍一直都会是怪蜀黍。我要像老Iggy Pop一样摇到五十多岁,要永远摇滚下去,即使挂着满脸的褶子和满头的白发,也愿涌向最嘈杂最吵闹的去处,一把老骨头挤夹在年轻的身体和汗水中间,扯着破败的嗓子、玩老命地P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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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 http://www.douban.com/review/1567631/
【1999】— http://www.douban.com/review/1337091/
【2000】— http://www.douban.com/review/1554025/
【2001】— http://www.douban.com/review/1337087/
【2005】— http://www.douban.com/review/1235888/
【2008】— http://www.douban.com/review/157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