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又爱又疯的日子
如果杨裕兴要做广告,我一定是这样的构思: 某男严重感冒,几乎失掉食欲及味觉。路经杨裕兴。杂酱面,香飘飘,于是走进去大吃了一碗。 口播:杨裕兴,唤醒你的味觉! 导演要是请我去当这支广告的主角,我也一定不会不乐意。 一炮而红那可是我相当向往的,虽然从头到脚没哪个部位性感出挑。我却衷心希望有人口味独特:偏偏只喜欢我,别人一概看不上。 之所以有这样的胡思乱想,是因为最近老觉得自己还没来得及进入人生的上升期就要草草收场了似的。 特有危机感,特觉得时不我待。 一想到我的满腹才华,只能靠着那点微薄的薪水渐渐流逝人间,我就憋屈极了。你想想呀,才华对于其他庸常的人类,不就是等同于跟农民伯伯大谈之乎者也嘛,不就是等同于农民伯伯跟我谈稻黍菽麦嘛,这完全是鸡同鸭讲,资源浪费呀! 所以最近我心情特灰暗,再加上感情不顺,还闹个发热发烧,就蔫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了。 幸好并非天下生灵于我皆是废物,饿得肠子乱翻时,尽管脑子里画面一一滤过,什么烧鸡啦,孜然牛肉啦,爆炒田鸡啦,全都没胃口,但切到杂酱面的画面时,却咽了一把口水。于是乐颠颠地火速直奔杨裕兴。 吃完面,肚子饱了,灵魂还是很枯竭。 连日来,昼思夜想,“只愿随风委露,永做你足下清尘”,他却断然不领情,那爱情的火花忽明忽暗,让人捉摸不定,难道明暗之间还有个二进制的密码需要破译不成?我早把烈焰的脾性压了许久,你再布这种迷魂阵,我可坚决不会去闯。反正闯到头来结果也不那么如意美满。 我就这样推开房门,床上依旧是早上的狼藉,日子本不应该这么邋遢,却是不由自主地邋遢起来。这副场景,大概也是我此生此世不得不一再直面的场景。永远不会有一个俊朗的少年,弹着吉他,坐在床沿,惊愕地朝我轻声吟唱:我想当个家庭主妇,怎么会这样,我就想当个家庭主妇!我想有他的宝贝,我想戴他的戒指!…… 为什么是“惊愕”呢,一想到那不是刻意地布局,一想到我是无意地闯入,一想到我那自然流露毫无修饰的幸福感,我就忍不住咧嘴一笑,那是多么感人的瞬间:心爱的人正为你唱歌! 我从来不会想到有这样的一首歌,那样的纯粹动人,竟然他就在我的耳畔响起。也从来难以接受那种咄咄逼人的幸福,因为那会让我灵魂出窍。就像蒙蒙所说的:他的一点点小小的付出,也能让你泪流满面。 我从来不曾奢望有人会对我会好到那种地步。上天保佑我这枚缺乏关爱的小生命吧!我已经被爱情遗忘很久啦! 但是Jay Brannan在对我唱。 我看到他,这个有着深邃眼睛的男子,坐在我的床沿,撸着针织衫的袖子,情意绵绵地在对我唱。惊愕的刹那之后,依旧坐在那里静静地弹唱。 他弹唱时,我洗了脸,把热水器的电源插上,再把水杯里倒满水,以便呆会吃药。我还洗了很多葡萄,洗的时候我尝了一两颗,不够甜,我想他不会喜欢,但还是盛在碗里,他若想吃自己去拎。 他一直唱的那首《HOUSEWIFE》,这让我难免有点想念老白。 五六年前我也激情燃烧过,那时我会很乖巧的在京都南口的那个小房子里,认真地搓着老白的袜子和内裤。我会故意穿着他的大T恤光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见他不吭声,干脆把他所有的衣服都穿了一遍:我以为他会不许我穿他衣服呀! 那时候,觉得自己拥有了这个男人和他的一切,甚至想着为他做一顿美美的午餐,这样他就不用一个人切着细细的土豆丝,我却什么忙也帮不上。虽然到最后我依旧是什么忙也没帮上。 那么至少,那时候我们还是分工负责了呀,我洗了很多碗,洗了很多衣服,像我这样的懒鬼,觉得自己简直洗了半个世纪的衣服。 虽然故事的结尾,我还是成了另一个人的几分之几,可是老白22岁时对我的爱,是我23岁时能给别人的吗? Jay Brannan在唱这首歌,我却想着另一个人。Jay Brannan不会怪我,因为他心里也有了正牌的MR.RIGHT。我想像这个对世人歌唱爱情的男人,在一个更勇猛的男人怀里风情万万种,那是多么让人嫉羡。 我的心底,其实在你名字上划了很多很多红叉,最后又忍不住把所有红叉都擦干净,再捧你名字在掌中央,细细检查,惟恐少了一棱一角。 我就是这样在意你,但是你能把我犯的错都忘掉吗,就像这么些日子以来,我只记住你的好,只想到你明媚的笑一样。 如果你非要我说出些动人的句子,那么请你听听这首《HOUSEWIFE》吧,他是我最想献给你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