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酿
气温急转直下,半夜被冻醒,突然间想看黄子华,于是瑟瑟发抖的找出手机中的《栋笃笑之儿童不宜》,在黑暗中边看边傻笑。
经常会这样迷恋上一个触碰不到的人。吃着饭、上着厕所、走着路、睡着觉,无论干什么也会突然想起他,然后心如火烧毒瘾发作,如果不能举着“爱你爱到死”的牌子上街游行示众就会憋出内伤。所以这些年来,我内伤没好过。
一个读的是哲学、喜欢讲残酷笑话的才子,以往在电视电影中看到,虽有好感却谈不上喜欢,也许因为他不够帅,甚至“某个角度看都算是丑的”。当然也因为,那些并非他最好的作品。直到最近找到配有字幕版的栋笃笑系列,粤语不太灵光的我仿佛发掘到宝藏,一天之内看了《娱乐圈血肉史》、《色情家庭》、《跟着去边度》、《冇碳用》、《儿童不宜》。第一感觉不是幽默,而是懊恼: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黄子华?我早干嘛去了?
一个人可以光凭自己一张嘴,让成百上千人掏钱买票来听他胡诌。独自站在空荡荡的舞台上,面对台下几百人滔滔不绝两个小时,而观众不但没睡着,还越听越激动,鼓掌叫好到散场也舍不得走。这需要多大的个人魅力?如果只是为了看看笑话,你可以买《知音》,可以看偶像剧,可以听股市点评,可以关注小城市的时尚潮流,这世上有的是可笑的人事物。但你笑完之后不会觉得切中要害、隐隐辛酸、似有领悟,不会半夜冻醒还想再去重温一次。
其实那些被记住的,恰恰都是让你想哭的事。小时候父母每天打架,于是他长大后跟人打招呼:“说不定我们是老乡啊。我来自哪里?破碎家庭喽。”上学时爱上一个女孩,爱到每天都担心:“万一她死了我怎么办?”担心到书也不想念,一分一秒都怕看不见她。但这个问题很容易就解决了,因为有一天那个女孩说:“黄子华,我不喜欢你。”
大学毕业后想进娱乐圈,于是即刻开始了每天在尼墩道朝九晚五被星探发现的工作。几经周折成了一个死跑龙套的,凌晨三点躺在地上扮死尸,被雨淋醒也不敢动——跑龙套也要专业嘛,但却被旁人骂蠢的像猪。没工开的时候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散步,差点被家里的哑铃砸死,于是大彻大悟立马上街去献血,但却因为涉嫌性滥交而被拒绝。
“别人是书都看,你说他学贯东西,别人是球都打,你说他运动健将,我是性都交,你不让我献血?”那天他从红十字会出来,坐在街边,觉得自己做人干吗,为什么这么失败?
当然曾试过One night stand,完事后尴尬的试着沟通:“好象很……很空虚啊。”“空虚?玩这个吧。”对方从床底掏出个游戏机扔给他。第二天早上,他发现自己犯了One night stand的大忌,竟然开始留恋起这个房间。临走时回头看到她很写意的靠在沙发上跟他Say Goodbye,看那一眼他就知道,这辈子最大的失败不是家庭,不是爱情,也不是性,而是不可以像这个女孩那样,那么洒脱。
成长中的辛酸失望一一道来,话到嘴边,却用幽默掩饰成了笑话。第一场《栋笃笑之娱乐圈血肉史》,是在娱乐圈打滚八年仍然寂寂无名之时,自费开的一场类似辞职演说的Show,他列了十三条理由来说服自己,其中包括“一个朋友忽然患了肾病”、“时常失眠”、“迷惘。书也不想看”、“太寂寞,养了一只狗”、“快三十了”……很难想象这些琐碎安静的小情绪,就是支持他办一场喜剧表演的理由。那时的观众也许更多的是因为无聊好奇而来,没有纯粹意义上的Fans,所以极少有骚动,掌声也不见得热烈。当然那个时候他也青涩,不帅,演技平平,肢体语言不够生动,跟观众缺乏互动。偶尔说到笑点的时候,停顿几秒,却听不到台下的笑声和掌声,心里也许一凉,但总归要不露破绽的控制好面部表情继续说下去。意外的是,这场栋笃笑竟然颇有口碑、广受欢迎,原本想转行,却从此开始转运。
到了06年的《儿童不宜》,来捧场的观众渐渐从散客变为死忠Fans,能够配合的在适当的时候尖叫、鼓掌、大笑。他开始懂得控制现场气氛,能轻易调动起观众情绪,并且思考的东西越来越广,不止讲自身经历,还涉及到政治、经济、时事、男女关系、人生态度。想的太多的人,其实不会太开心,但有时明知说的凄凉,仍要若无其事的自嘲一番。嘴上说着“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那就不开心喽;买单是一天,不买单也是一天,那就不买单喽”,但是他的不开心,你不会看的到。就像周星驰在银幕下的沉默和严肃,你也不会想的到。
如今的他年近五十,仍是不够英俊,但却居然开始越来越有型,也许聪明睿智的男人都要上了年纪才有味道,如同酿酒,年份太少不够香醇。又或者是要上了年纪的观众才喝得出陈酒的味道,年少时只喜欢啤酒的大众化和雪碧的清冽,如何能懂去爱黄子华。
经常会这样迷恋上一个触碰不到的人。吃着饭、上着厕所、走着路、睡着觉,无论干什么也会突然想起他,然后心如火烧毒瘾发作,如果不能举着“爱你爱到死”的牌子上街游行示众就会憋出内伤。所以这些年来,我内伤没好过。
一个读的是哲学、喜欢讲残酷笑话的才子,以往在电视电影中看到,虽有好感却谈不上喜欢,也许因为他不够帅,甚至“某个角度看都算是丑的”。当然也因为,那些并非他最好的作品。直到最近找到配有字幕版的栋笃笑系列,粤语不太灵光的我仿佛发掘到宝藏,一天之内看了《娱乐圈血肉史》、《色情家庭》、《跟着去边度》、《冇碳用》、《儿童不宜》。第一感觉不是幽默,而是懊恼: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黄子华?我早干嘛去了?
一个人可以光凭自己一张嘴,让成百上千人掏钱买票来听他胡诌。独自站在空荡荡的舞台上,面对台下几百人滔滔不绝两个小时,而观众不但没睡着,还越听越激动,鼓掌叫好到散场也舍不得走。这需要多大的个人魅力?如果只是为了看看笑话,你可以买《知音》,可以看偶像剧,可以听股市点评,可以关注小城市的时尚潮流,这世上有的是可笑的人事物。但你笑完之后不会觉得切中要害、隐隐辛酸、似有领悟,不会半夜冻醒还想再去重温一次。
其实那些被记住的,恰恰都是让你想哭的事。小时候父母每天打架,于是他长大后跟人打招呼:“说不定我们是老乡啊。我来自哪里?破碎家庭喽。”上学时爱上一个女孩,爱到每天都担心:“万一她死了我怎么办?”担心到书也不想念,一分一秒都怕看不见她。但这个问题很容易就解决了,因为有一天那个女孩说:“黄子华,我不喜欢你。”
大学毕业后想进娱乐圈,于是即刻开始了每天在尼墩道朝九晚五被星探发现的工作。几经周折成了一个死跑龙套的,凌晨三点躺在地上扮死尸,被雨淋醒也不敢动——跑龙套也要专业嘛,但却被旁人骂蠢的像猪。没工开的时候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散步,差点被家里的哑铃砸死,于是大彻大悟立马上街去献血,但却因为涉嫌性滥交而被拒绝。
“别人是书都看,你说他学贯东西,别人是球都打,你说他运动健将,我是性都交,你不让我献血?”那天他从红十字会出来,坐在街边,觉得自己做人干吗,为什么这么失败?
当然曾试过One night stand,完事后尴尬的试着沟通:“好象很……很空虚啊。”“空虚?玩这个吧。”对方从床底掏出个游戏机扔给他。第二天早上,他发现自己犯了One night stand的大忌,竟然开始留恋起这个房间。临走时回头看到她很写意的靠在沙发上跟他Say Goodbye,看那一眼他就知道,这辈子最大的失败不是家庭,不是爱情,也不是性,而是不可以像这个女孩那样,那么洒脱。
成长中的辛酸失望一一道来,话到嘴边,却用幽默掩饰成了笑话。第一场《栋笃笑之娱乐圈血肉史》,是在娱乐圈打滚八年仍然寂寂无名之时,自费开的一场类似辞职演说的Show,他列了十三条理由来说服自己,其中包括“一个朋友忽然患了肾病”、“时常失眠”、“迷惘。书也不想看”、“太寂寞,养了一只狗”、“快三十了”……很难想象这些琐碎安静的小情绪,就是支持他办一场喜剧表演的理由。那时的观众也许更多的是因为无聊好奇而来,没有纯粹意义上的Fans,所以极少有骚动,掌声也不见得热烈。当然那个时候他也青涩,不帅,演技平平,肢体语言不够生动,跟观众缺乏互动。偶尔说到笑点的时候,停顿几秒,却听不到台下的笑声和掌声,心里也许一凉,但总归要不露破绽的控制好面部表情继续说下去。意外的是,这场栋笃笑竟然颇有口碑、广受欢迎,原本想转行,却从此开始转运。
到了06年的《儿童不宜》,来捧场的观众渐渐从散客变为死忠Fans,能够配合的在适当的时候尖叫、鼓掌、大笑。他开始懂得控制现场气氛,能轻易调动起观众情绪,并且思考的东西越来越广,不止讲自身经历,还涉及到政治、经济、时事、男女关系、人生态度。想的太多的人,其实不会太开心,但有时明知说的凄凉,仍要若无其事的自嘲一番。嘴上说着“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那就不开心喽;买单是一天,不买单也是一天,那就不买单喽”,但是他的不开心,你不会看的到。就像周星驰在银幕下的沉默和严肃,你也不会想的到。
如今的他年近五十,仍是不够英俊,但却居然开始越来越有型,也许聪明睿智的男人都要上了年纪才有味道,如同酿酒,年份太少不够香醇。又或者是要上了年纪的观众才喝得出陈酒的味道,年少时只喜欢啤酒的大众化和雪碧的清冽,如何能懂去爱黄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