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
歌曲和味觉一样给人的记忆印上强悍的烙印,这曾是妈妈的车上我最喜欢的歌之一,小时候总是跟着唱。那天在三牌楼坐着佳宁的电动车,雨突然下起来把我们淋湿,我把手机播放器开到最大,用蚊子一样难听的唱腔在风雨里干嚎,车辆的颠簸给我强行按上颤音。她在开心地笑,我也笑,却有点想哭。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有点爱上这个女孩,每次坐她的电动车我都会有这种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我喜欢带着香味的头发吹到我脸上的感觉,我喜欢她闯红灯,把车开得飞快。我可以偷偷亲她的头发,这不怪我,是头发自己凑上来的。
下了车,就像做了一场梦一样,这场恋爱好像谈完了。但是下次可以上车再谈。
我爱音乐,我讨厌音乐。因为这种被强暴的感觉让我无法掌控自己的情绪。我因为失去他以后开始逃避听他喜欢的歌。我喜欢这首歌本身但是因为这首歌粘上了他的气味所以厌恶这首歌。我因为在一段时间内总是循环一首歌并且总是一边听一边抽烟所以导致我现在听到那首歌的时候我也想抽烟。每一首歌都有我无法驾驭的故事,我多希望音乐是干净的彻底的东西,但是水至清则无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