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欢喜剧之王,请不要错过娱乐圈血肉史
那一场残酷的喜剧。
——写给《娱乐圈血肉史》和《喜剧之王》
(一)
他或许叫周星驰,或许叫尹天仇,或许叫黄子华。
又或者——他的名字我们根本就无法记起。
他们的故事发生在不同时空,然而却惊人地互相交错,幻化为一体,成为一个暗号。
是的,“虾饺——其实这是暗号,我要的是烧卖”。
他是他们的故事。
那么请让我将这个故事娓娓道来。
(二)
有这么一个人,他很爱演戏,觉得自己可以成为一个明星。
他从加拿大回到香港,自信满满地对加拿大的朋友说:“我要进娱乐圈”。
朋友笑道:“那我们就等着在明报上看见你的样子咯!”
一切都当笑谈。
因为他并不英俊,某个角度甚至都算丑的。
他身材瘦削,架着一副遮挡着半个脸的黑框大眼镜,一笑,牙齿寒光四射。二十几岁的人,便有了四十几岁的样。
他倒是很乐观。
外形不好,因为胖咯,减肥不就得了嘛!
再说,灯光一打,人便英俊三分咯。
更何况,有罗伯特•狄尼路的“方法演技”傍身,再加上和李小龙的那么一点神似,一定可以做香港的“小龙•狄尼路”
每日用最夸张的动作在最繁华的街上晃荡。
守着电话,静候着慧眼的伯乐。
没有钱,找了一份工作,管理街坊活动室,兼教授戏剧理论。
学员是小混混和卖笑女。
前者装弱者可以骗老婆婆钱。
后者扮纯情可以赚得恩客大大把钞票。
自费,在街坊里演《雷雨》。热情地邀约每一个人来看。
道具粗糙,配角莫名其妙,只有他一个人,衣着严谨,在认真地演。
心里懊恼自己,这句台词的处理太夸张。声音又小,隔几排观众便听不到。
掌声寥寥,观众无精打采。
夜里,一个人在简陋的单人床上,吃泡面,看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员的自我修养》。
苦笑,香港真是个繁华的沙漠。
实在太沮丧的时候,便到海边,大吼一声——
“努力,奋斗!”
一日竟然有电话通知,可以开工,来电视台拍戏。
紧张兴奋之余不忘问:“要穿什么衣服来?我有很多衣服,可以自己带来”
对方道:“不用。”
是的,他的第一个角色,是甲乙丙丁都说不上的龙套。
他演一个被高手的九阴白骨爪抓死的路人,面目模糊,倒地就死。
即使就演一个死尸,也要讲究方法演技和角色性格。
被抓死是怎样的呢?大概就是被刀刺着的感觉加一千倍的样子吧。
若这个角色的性格还有些调皮,那是否眼神还要夸张再加点绝望呢?
自觉把握到位,却被导演骂得狗血淋头,连盒饭都没得吃。
百般哀求,才好不容易换来下一个角色。
演脸都不出现的尸体。
时间是凌晨四点。
一动不动。
冷、饿、困到睡着。
直到大雨将淋醒自己。
要不要起来呢?
挣扎再三,选择继续当自己死了。
因为导演没有喊:“卡”
自己被自己感动,成名以后这一幕说不定可以入选小学课文,至少也是个励志名篇。
却无情地被武师笑醒:“你蠢的呀?下雨都不知道躲?”
尴尬地解释:“我是一个演员嘛。”
换来的却是大笑:“你个死跑龙套的!”
扣除饭钱,车费,共赚得港币十元。沮丧得又要跑去海边大喊:“努力、奋斗!”
爱上一个女人,
爱上那个来学演技拉客的卖笑女。
心疼她粗豪的外表那颗敏感单纯的心。
尴尬地发现自己其实很穷。
鼓足勇气,才敢对她说:“我养你啊!”
换来她一塌糊涂的大喜大悲。
渐渐地,他的片约多了些。
演尸体,就算被人在身上踩来踩去都可以不吭气。
做替身,连手变成烤鸡翅膀都忍得住。
于是升级成为可以动、可以面对镜头、可以讲一句对白的高级龙套。
做了半年,争取到一个小小的角色,却是演个“性无能”
啊,这个角色要怎么演呢?
和已成为女友的她一起神经质地大笑。
(三)
写到这里,竟然发现故事很难结尾,尤其是一个戏剧性的、有冲击性的结局。于是我突然相通了一个问题,为何99年的周星驰,拍出了一部完美又矛盾的《喜剧之王》。
99年,人人都喜欢看搞笑的周星星。但他却突然想谈谈自己。
好似一位浓妆艳抹的女星,终于下决心露出自己的素颜,但又怕观众说:“对不起,你不上妆我们是不买票的”。
于是他加入枪战、悬念、大明星、无厘头和快乐大结局,让这个故事通俗、热闹、大快人心。
至于卸了妆的他,你看得到,那是便是他,你看不到,那便是一个仿真的人皮面具。
无论如何,他最终承认,这部戏里有他自己的影子。
但其实以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
请注意,这部片叫《喜剧之王》
他竟然将这部倾注自己个人感情色彩最多的电影冠之为喜剧片中的王者。
世间最好笑的竟然是你对大海说:“努力、奋斗”。
世间最好笑的竟然是你告诉别人:“请不要叫我死跑龙套的,我是一个演员”。
世间最好笑的竟然是,你笑着告诉所有的人:
我,自己,就是一个笑话。
(四)
1990年的黄子华则更为直接。
是年,在娱乐圈奋力扑腾了8年却郁郁不得志的黄子华自费在文化中心仅能容纳三百多人的场馆内演出了生平第一场栋笃笑——《娱乐圈血肉史》。
他后来说,这本是一场“辞职宣言”。
一场同梦想say goodbye,走向另外人生之路的华丽转身。
他将他的理想,悲伤,将他的热情怎样逐渐被现实冷却的过程,都化作一个一个笑话,讲给300多个陌生人听。
那时的他还有些青涩,在舞台上走动的频率很高,当他的笑点没有人响应时,看得出他的紧张。
不过在这场表演中,这样的情况不算太多。
无论怎样严肃的观众,听他指着自己的鼻子讲道:
明明叫《秋天的童话》嘛,周润发得到钟楚红算是童话?
周润发在海边开餐厅是童话?
周润发每个兄弟姐妹正在买楼是童话?
我告诉你吧,我得到钟楚红才是童话,
我在海边开餐厅才是童话,
我现在能买的起一层楼,
就是童话!
全场一定忍俊不禁。
而他,保持指着自己的姿势,目光炯炯地看着大家,笑着点头。
这场秀竟然大受欢迎,成为他演艺道路的重大转折点。
后来看黄碧云写黄子华的喜剧,用上残酷二字,觉得无比适合。
最好的幽默,一定是残酷的。
(五)
年纪如我的观众,在这逗乐的表演中长大,我们笑得前仰后合。
却在某一日,笑声嘎然而止,发现人人都踏入了这场表演之中,渐渐地,品出属于自己的泪来。
然而,我却坚信,他们做这样残酷的喜剧,并不是最终让你哭。
《喜剧之王》里,周星驰记录的其实是他的过去式。当时的他已名利双收,更不谈数年之后人们将他抬上神坛。
即便是当日愤慨如黄子华,也只承认娱乐圈的付出有血有肉,但并非《血泪史》
如鲁迅所讲,当你敢于面对自己淋漓的伤口,你必为真的勇者。
若你将这最残酷的事化为笑料,告知众人,那人生还有什么关过不了呢?
如今的周星驰不再自嘲,他已变为圣人,悲悯大众,从祈求观众快乐变为施舍观众快乐。
看《长江七号》,总觉得这是一个报复,让我们在没心没肺地笑了这么多年以后开始要学着比他还累才能看出所谓电影的滋味。
更为欣赏现在的黄子华,
无论什么水平的每一部戏里,他仍然在认真地告诉大家,我是一个演员。
该搞笑时,一如既往地轻易让我们开心,
并且,保持指着自己的姿势,目光炯炯地看着大家,笑着点头。
——写给《娱乐圈血肉史》和《喜剧之王》
(一)
他或许叫周星驰,或许叫尹天仇,或许叫黄子华。
又或者——他的名字我们根本就无法记起。
他们的故事发生在不同时空,然而却惊人地互相交错,幻化为一体,成为一个暗号。
是的,“虾饺——其实这是暗号,我要的是烧卖”。
他是他们的故事。
那么请让我将这个故事娓娓道来。
(二)
有这么一个人,他很爱演戏,觉得自己可以成为一个明星。
他从加拿大回到香港,自信满满地对加拿大的朋友说:“我要进娱乐圈”。
朋友笑道:“那我们就等着在明报上看见你的样子咯!”
一切都当笑谈。
因为他并不英俊,某个角度甚至都算丑的。
他身材瘦削,架着一副遮挡着半个脸的黑框大眼镜,一笑,牙齿寒光四射。二十几岁的人,便有了四十几岁的样。
他倒是很乐观。
外形不好,因为胖咯,减肥不就得了嘛!
再说,灯光一打,人便英俊三分咯。
更何况,有罗伯特•狄尼路的“方法演技”傍身,再加上和李小龙的那么一点神似,一定可以做香港的“小龙•狄尼路”
每日用最夸张的动作在最繁华的街上晃荡。
守着电话,静候着慧眼的伯乐。
没有钱,找了一份工作,管理街坊活动室,兼教授戏剧理论。
学员是小混混和卖笑女。
前者装弱者可以骗老婆婆钱。
后者扮纯情可以赚得恩客大大把钞票。
自费,在街坊里演《雷雨》。热情地邀约每一个人来看。
道具粗糙,配角莫名其妙,只有他一个人,衣着严谨,在认真地演。
心里懊恼自己,这句台词的处理太夸张。声音又小,隔几排观众便听不到。
掌声寥寥,观众无精打采。
夜里,一个人在简陋的单人床上,吃泡面,看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员的自我修养》。
苦笑,香港真是个繁华的沙漠。
实在太沮丧的时候,便到海边,大吼一声——
“努力,奋斗!”
一日竟然有电话通知,可以开工,来电视台拍戏。
紧张兴奋之余不忘问:“要穿什么衣服来?我有很多衣服,可以自己带来”
对方道:“不用。”
是的,他的第一个角色,是甲乙丙丁都说不上的龙套。
他演一个被高手的九阴白骨爪抓死的路人,面目模糊,倒地就死。
即使就演一个死尸,也要讲究方法演技和角色性格。
被抓死是怎样的呢?大概就是被刀刺着的感觉加一千倍的样子吧。
若这个角色的性格还有些调皮,那是否眼神还要夸张再加点绝望呢?
自觉把握到位,却被导演骂得狗血淋头,连盒饭都没得吃。
百般哀求,才好不容易换来下一个角色。
演脸都不出现的尸体。
时间是凌晨四点。
一动不动。
冷、饿、困到睡着。
直到大雨将淋醒自己。
要不要起来呢?
挣扎再三,选择继续当自己死了。
因为导演没有喊:“卡”
自己被自己感动,成名以后这一幕说不定可以入选小学课文,至少也是个励志名篇。
却无情地被武师笑醒:“你蠢的呀?下雨都不知道躲?”
尴尬地解释:“我是一个演员嘛。”
换来的却是大笑:“你个死跑龙套的!”
扣除饭钱,车费,共赚得港币十元。沮丧得又要跑去海边大喊:“努力、奋斗!”
爱上一个女人,
爱上那个来学演技拉客的卖笑女。
心疼她粗豪的外表那颗敏感单纯的心。
尴尬地发现自己其实很穷。
鼓足勇气,才敢对她说:“我养你啊!”
换来她一塌糊涂的大喜大悲。
渐渐地,他的片约多了些。
演尸体,就算被人在身上踩来踩去都可以不吭气。
做替身,连手变成烤鸡翅膀都忍得住。
于是升级成为可以动、可以面对镜头、可以讲一句对白的高级龙套。
做了半年,争取到一个小小的角色,却是演个“性无能”
啊,这个角色要怎么演呢?
和已成为女友的她一起神经质地大笑。
(三)
写到这里,竟然发现故事很难结尾,尤其是一个戏剧性的、有冲击性的结局。于是我突然相通了一个问题,为何99年的周星驰,拍出了一部完美又矛盾的《喜剧之王》。
99年,人人都喜欢看搞笑的周星星。但他却突然想谈谈自己。
好似一位浓妆艳抹的女星,终于下决心露出自己的素颜,但又怕观众说:“对不起,你不上妆我们是不买票的”。
于是他加入枪战、悬念、大明星、无厘头和快乐大结局,让这个故事通俗、热闹、大快人心。
至于卸了妆的他,你看得到,那是便是他,你看不到,那便是一个仿真的人皮面具。
无论如何,他最终承认,这部戏里有他自己的影子。
但其实以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
请注意,这部片叫《喜剧之王》
他竟然将这部倾注自己个人感情色彩最多的电影冠之为喜剧片中的王者。
世间最好笑的竟然是你对大海说:“努力、奋斗”。
世间最好笑的竟然是你告诉别人:“请不要叫我死跑龙套的,我是一个演员”。
世间最好笑的竟然是,你笑着告诉所有的人:
我,自己,就是一个笑话。
(四)
1990年的黄子华则更为直接。
是年,在娱乐圈奋力扑腾了8年却郁郁不得志的黄子华自费在文化中心仅能容纳三百多人的场馆内演出了生平第一场栋笃笑——《娱乐圈血肉史》。
他后来说,这本是一场“辞职宣言”。
一场同梦想say goodbye,走向另外人生之路的华丽转身。
他将他的理想,悲伤,将他的热情怎样逐渐被现实冷却的过程,都化作一个一个笑话,讲给300多个陌生人听。
那时的他还有些青涩,在舞台上走动的频率很高,当他的笑点没有人响应时,看得出他的紧张。
不过在这场表演中,这样的情况不算太多。
无论怎样严肃的观众,听他指着自己的鼻子讲道:
明明叫《秋天的童话》嘛,周润发得到钟楚红算是童话?
周润发在海边开餐厅是童话?
周润发每个兄弟姐妹正在买楼是童话?
我告诉你吧,我得到钟楚红才是童话,
我在海边开餐厅才是童话,
我现在能买的起一层楼,
就是童话!
全场一定忍俊不禁。
而他,保持指着自己的姿势,目光炯炯地看着大家,笑着点头。
这场秀竟然大受欢迎,成为他演艺道路的重大转折点。
后来看黄碧云写黄子华的喜剧,用上残酷二字,觉得无比适合。
最好的幽默,一定是残酷的。
(五)
年纪如我的观众,在这逗乐的表演中长大,我们笑得前仰后合。
却在某一日,笑声嘎然而止,发现人人都踏入了这场表演之中,渐渐地,品出属于自己的泪来。
然而,我却坚信,他们做这样残酷的喜剧,并不是最终让你哭。
《喜剧之王》里,周星驰记录的其实是他的过去式。当时的他已名利双收,更不谈数年之后人们将他抬上神坛。
即便是当日愤慨如黄子华,也只承认娱乐圈的付出有血有肉,但并非《血泪史》
如鲁迅所讲,当你敢于面对自己淋漓的伤口,你必为真的勇者。
若你将这最残酷的事化为笑料,告知众人,那人生还有什么关过不了呢?
如今的周星驰不再自嘲,他已变为圣人,悲悯大众,从祈求观众快乐变为施舍观众快乐。
看《长江七号》,总觉得这是一个报复,让我们在没心没肺地笑了这么多年以后开始要学着比他还累才能看出所谓电影的滋味。
更为欣赏现在的黄子华,
无论什么水平的每一部戏里,他仍然在认真地告诉大家,我是一个演员。
该搞笑时,一如既往地轻易让我们开心,
并且,保持指着自己的姿势,目光炯炯地看着大家,笑着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