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少女叫千嬅
1999年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公司安排,杨千嬅和陈奕迅都开始了自己的个人show,之后20多年里,她们一直唱下去,开启了属于自己的音乐之路,那么多年她们都没变,或许从95年开始她们就没变过。
认识陈奕迅比杨千嬅早了太多年,但是喜爱杨千嬅却比陈奕迅多太多。但是如果没有陈奕迅,我想我不会认识杨千嬅。一个学建筑的,一个当护士的,一起去参加新秀大赛却都拿得前三名,一见面就毫无猜疑的交心,成为了‘天下无双’。杨千嬅就像陈奕迅送给我的礼物,她太珍贵,她太少女,她太可爱,她太真实,她就是杨千嬅。 林夕向杨千嬅发表过‘块肉宣言’,他说杨千嬅就是他的一块肉,我想当时听到了的陈奕迅和王菲应该也会嫉妒吧。演唱会上杨千嬅说别看她平时疯疯癫癫,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但是她也会伤心难过,而这时候林夕就是最懂她的人,杨千嬅经常为了那些林夕写给她的词唱到哽咽,因为林夕知道,这样的杨千嬅不会再遇到第二个。香港第二词人Wyman也爱着杨千嬅,当年为了一首主打歌而嫉妒林夕,和杨千嬅数年不再往来,如果她是其她人,我想Wyman可能再也不理,但是她是杨千嬅,虽然嘴上说着不要,但是他还是写下‘总好过那日我 没有 没有遇过某某’的《最佳损友》,并借陈奕迅之口唱给杨千嬅听,之后更是写下了成就15年那世纪一抱的《最好的债》,到底是谁欠谁的债,Wyman为了杨千嬅客串电影,陪她饮下一杯又一杯的长岛冰茶,为她写下了无数的经典,但是Wyman却说是我欠她的债。因为Wyman知道,她是杨千嬅。Wyman永远也比不上前辈林夕,因为那首呕心沥血的《姊妹》已经赢过《野孩子》太多。 演唱会上杨千嬅总是蹦蹦跳跳,好不快活。而《最后的歌》依然没有成为最后的歌。演唱会上的《抬起我的头来》听起来总是积极向上的,是欢快的,现在的我们去看这首歌,会看到17年跨年演唱会上杨千嬅说:新的一年,希望你们可以抬起你的头来,会看到15年20周年演唱会上丁生意外登台,和杨千嬅又跳又唱,这首歌看起来总是向上的,但是我们不知道,那年演唱会上,即使是在这样的欢快的节奏下,杨千嬅依然没有唱完这首歌,她只是抹了抹眼泪,在最后鞠躬完就离场了,这首歌其实一开始就不是一首欢快的歌,它注定是一首悲歌,林夕太懂杨千嬅了,不然也不会写下‘如果你的爱心健在 用来害你所爱’。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问我少女千嬅变了吗?我想她大概变了吧,她变得更加可爱,她变得更加少女,她变得更加真性情,她变得更加杨千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