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Till I Die
我听到这首歌的那一年,正是结束了悲壮惨烈、苦不堪言高中生活的18岁。
那个夏天,我考上了第一志愿的大学,没有太多欣喜;我没有考上第一志愿的专业,也没有太多失落。于很多人而言大喜大悲的人生拐点,在我处却仿佛普通成人生单行道上的常见路标。于是,我记得18岁之前之后很多人很多事,但惟独那个高考过后的暑假里我闲散平淡的心情,我忘记的很彻底。
然而我却记得,那一年,我一直在听Byran Adams。那时候的他,三十来岁,志得意满,红遍全球。尽管他把那首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唱得街知巷闻,倾向恶俗,可是,我始终没有讨厌起他。我发现,他那一脸深情更像是美丽误会,其实他沙哑嗓音包裹着的是某种热情明媚。
其实,这些年,我已经不太想得起他的歌声,不知道他是否还抱着吉他,继续唱歌。可是,在情绪受困的时候,我会愿意看见他唱着那些永远年轻的歌,金发碧眼,微笑迷人……
那个夏天,我考上了第一志愿的大学,没有太多欣喜;我没有考上第一志愿的专业,也没有太多失落。于很多人而言大喜大悲的人生拐点,在我处却仿佛普通成人生单行道上的常见路标。于是,我记得18岁之前之后很多人很多事,但惟独那个高考过后的暑假里我闲散平淡的心情,我忘记的很彻底。
然而我却记得,那一年,我一直在听Byran Adams。那时候的他,三十来岁,志得意满,红遍全球。尽管他把那首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唱得街知巷闻,倾向恶俗,可是,我始终没有讨厌起他。我发现,他那一脸深情更像是美丽误会,其实他沙哑嗓音包裹着的是某种热情明媚。
其实,这些年,我已经不太想得起他的歌声,不知道他是否还抱着吉他,继续唱歌。可是,在情绪受困的时候,我会愿意看见他唱着那些永远年轻的歌,金发碧眼,微笑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