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roduction to Taylor Swift's self-titled album.

三年前,13岁的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开始成为明星,从宾夕法尼亚州的雷丁搬到了纳什维尔。14岁时,她有了出版合同,15岁时,她有了录音合同。在比安卡·瑞安(以及在她之前的坦娅·塔克和莱恩·里姆斯)的这些日子里,很多人被叫来,但很少有人被选中。斯威夫特似乎是被选中的人之一。她的声乐天赋是谦逊的,虽然甜美动人,但她的风格似乎受到了早期谢丽尔·克劳和米歇尔·布兰奇,或许还有辛迪·汤姆森的电台流行歌曲的影响。有时,她的年轻表现出来——她在CD小册子的歌词中编码信息,从“应该说不”(专辑中最有力的内容)中欺骗她的男孩的名字开始。但在这首处女作的11首歌曲的创作或合著中,斯威夫特表现出了非凡的成熟,尤其是在创作一首逃学的、准备广播的合唱中。尽管从《玛丽的歌》中一位87岁的老妇人的角度来看,她听起来很可笑,但值得赞扬的是,她写的大多是她所知道的——高中时的暗恋(“吉他上的泪珠”)、青少年时期的焦虑(“微笑着绑在一起”),以及完全沉浸在星光灿烂的浪漫中(她的突围热门剧“蒂姆·麦格劳”)。斯威夫特有着如此渴望的魅力和优美的曲调,只有脾气暴躁的人才能拒绝她,事实上,在发行的第一个月,就有超过60000名歌迷排队抢这张CD。难怪流氓弗拉茨和乔治·斯特赖特把她加入他们的巡演。当心,凯莉·安德伍德,城里来了个新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