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主义、浪漫主义、人文主义
一边读书一边听音乐,走神了,有些交叉的感想。
比两分法更高一级的是什么?当然是三分法。
人类的观念有哪些基本原型?能找到三种:理性主义、浪漫主义、人文主义。
思想和音乐,都是属于上层建筑。在这些之外,还有现实主义和物质主义之类,这些先按下不表。
关于这三种思想观念,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它们和政体学说的三分法,居然有类似的特点。
关于政体学说,是指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循环论和波利比乌斯的混合政府论。三种政体形态,都有好的和坏的。走到极端,往往就是坏的。
观念也是如此。所谓观念的原型,可能其实就是人类最底层的精神需求。这在音乐中也体现了出来。一种观念或音乐,当它体现出inspiring的时候,就令人舒适;当它体现出oppressive的时候,就令人反感。
理性主义,好比君主制。它是否代表了人类对于一个大一统的逻各斯的确定性的需求?当它走向负面,就成了“存天理灭人欲”,成了反人性的。要在音乐中体会理性主义,可以尝试古尔德。而它的负面形态,则是卡拉扬。
浪漫主义,好比贵族制。音乐上的浪漫主义的典型代表,是Furtwangler。正如酒神精神的迷醉,当一路发展到了过度的时候,可能会导向神秘主义,或者是颓废文化,反大众的。
人文主义,好比民主制。要通过音乐来感受人文主义的话,梅纽因是很好的代表。当它走向负面,就是庸俗主义。
而所谓宗教,一般并不属于哪个主义,而只是一个外壳,一套词汇体系。比如说,有基督教理性主义,也有基督教浪漫主义和基督教人文主义。
三种原型,可视为三种元素。在许多思想家那里,有不同的排列组合,一般并不是单一的。有些尝试调和和消元,比如说,人文主义是不是理性主义的一种,即所谓实践理性和道德命令?消元本身似乎并不令人信服,但这种尝试的还是积极的,它恰如波利比乌斯的混合政府论,有所兼顾和承认,而不是oppresive denial。
跳出音乐而言,就社会观念来说,所谓不可消元,是说三种观念在一个社会中总是同时存在的。和混合政府论一样,当一种观念走向极端和控制,往往会看到令两种观念一起出来制衡。当社会被礼法纲常笼罩的时候,贵族精英们对自由的追求带着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平民则从人文的角度唤起对生命的同情,二者之间交叉共振。当社会弥漫着浪漫理想的宏大叙事的时候,反对的声音往往来自理性主义的科学和常识,以及人文主义的个体命运。当社会限于庸俗的时代,人们又会呼唤传统价值和精神风骨。这些观点本身无法抽象地以对错论之,因为本来都是人类根本的精神需求,或者说,是人类精神的一部分;只有当它们共存且平衡的时候,人类才是舒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