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少一秒的10分13秒

atw这首歌于我而言是特殊的存在。
不知道为什么,秋天的时候我每次走到十字路口,红绿灯都恰好停在红色区间。而这个特殊的季节不仅有故事,还有味道。空气湿润,有一点微风,风里有干净的榛果香气,凉爽的雨露味道。每当这时候,我就会在信号灯转黄之前打开这首歌。
不过以前听这首歌是因为我有难以释怀的感情——就像她还留着金色长卷发,在格莱美蹙眉弹钢琴放声歌唱那样。每次副歌响起,我就会想起当初没搬家之前年纪尚小的自己穿过路口,走过小巷,身边有人陪伴,谈笑风生。
巷口窄小,空调外机滴着水,石板铺着的道路凹凸不平,加上台阶这条路总共百米来长。毫不夸张的说,我会把小巷来回走四五遍,就为了听完这首歌。
当初十分钟版本还没有,连耳机都是带线的,恰巧可以连接起两人,而我也只是个少年人。那时候最喜欢这首歌的两处词,一是在twin-sized bed上面你还是little kid with glasses who said your future was me,二是you keep the old scarf from that very first week which smells look like me,那时候爱还是red的,鲜明炙热,有少年人的冲动、向往以及别离后的怀念。
所以那时候我听这首歌,我会在月光洒下的冰箱边起舞,会在离别后的街口放下长发,会在秋天围着围巾回忆往昔。
而这一版ten minute version对我而言是个太大的惊喜了。mv一释出我就迫不及待的去看,主角很像年轻的她,金发红唇,生疏又稚嫩的样子。
我独自一个人坐在黑暗里,戴着早已没有线的耳机,听着这首最原版的all too well,我以为我放下了,但还是没有。短电影太写实了,短短十几分钟我的泪水浸湿了衣领,最终实在是忍不住,放声大哭。
歌曲是时光机啊,可以一下子把人拉回过去。
我以为我会为three month in the grave动情,会回到the city barren cold,会思念起曾经的tee ball game,会再一次通过旋律回到当初那个little town street,但是我发现我没有。
好像很多事情已经过去了,她可以笑着唱这首歌了,也可以制作出最棒的视频。我也变了,不再反复重温曾经红色热烈的的歌曲。时过境迁,我没有看歌词,但心底有一块内容还是被拨动了,它提醒着我,回忆永远停留在最深处,曾经耀眼过。
在这十分钟里,我听到这部分切实泪崩了。
You who charmed my dad with self-effacing jokes, sipping coffee like you were on a late night show. But he watched my watch the front door all night willing you to come.
And he said its supposed to be fun, turning 21.
回忆太过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