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能成为摇滚范儿,只是不得不承认,在某些方面太晚才有所觉悟。
当我意识到女生弹吉它很美的时候,陈绮贞已经出道十年了。
当我意识到自己还是最喜欢摇滚乐的时候,木马的忧伤早已留给少年。
我们都能成为摇滚范儿,都能唱出小清新,只是不得不承认。
我们在某些方面,太晚才能有所觉悟。
而若是没有网络和盗版,我想起鲁迅先生时,只会想起那孔乙己和茴香豆。
在我的书桌一角放置了一张两个多月前的报纸,上面完整地介绍了木马乐队从开始到最后的全部历程。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木马[或者,木玛。]而此时,距离木马乐队组建已经十年,距离它们解散也已经一年。但我必须说,那报纸上的乐评写的太靠谱了,所以我才会如同带着一个怀旧的东西,把它保存完好。并且在网络上寻找那些属于过去岁月的老东西,做一场带着旋转和摇晃的补习。
<Feifei Run>是木玛写给他的爱人的歌。我现在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早些听到呢。有小男生为我弹吉它唱情歌的时候,也比你木玛晚不了多少,可惜当时的我还处在多么不解风情的年纪,哪能把别人为我写歌当作[爱得像蜜糖]。就算他曾带来片刻欢愉,但却远远不足以温暖那些叛逆青春。至现在,我亦只能把当初所录得的那首歌偶尔翻出来听听,而那曾经抱着吉他唱歌的少年却早已经不知去处。
在那张报纸的乐评中,有人写道:有人能在你耳边唱歌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而Feifei run后面的旋律,是好像老留声机划过的旋律。它把你拉到一个遥远的空间,拉到一个一切都隔离开来的地方。那种感觉,美好的仿佛有些不真实。
听摇滚时间也不是很短,最初喜欢摇滚是因为Green Day,是因为Nickelback,为此我还兴师动众地创立了一个Green Day的QQ群。很多在群内的人都玩着乐队,他们问我怎么一个女生喜欢GD呢!肯定是特朋克一妞儿吧?我总是回答说不是,但喜欢摇滚无罪。
看看谢强拿着电吉他光着上身双臂纹身甩着乱乱头发的样子。我想,我还真不像是热爱摇滚的女青年。
回到木马的歌。<如果真的恨一个人,那就是我自己>这首歌有长达一分半的开头。那一段键盘独奏是整张专辑我最欣赏的部分,即便歌词和歌名并不相配,但反复播放过才知道。真的有这样的人,可以把歌词写的如此阴暗和美丽。真的有这样的人,可以把曲子编的阴暗而美丽。真的有这样的人,可以把歌唱得那么阴暗而美丽。
前几天随便去扫了几眼谢强(主唱/吉他)的新浪博客。他无疑是在脱离木马乐队之后最为耀眼的一个。不过文字之间向来存有太露骨的证明,所以对于书写中的他,我并不能给予太多关注。我已经俨然意识到,文字是最低的那一个出口。若是可以,还是请将自己的想法变成歌唱吧。
听木马这件事对我而言,就像是缅怀旧情人般。所以解散之后谢强的<丝绒公路>,便已经彻彻底底的标志着他步入了一个不同的年代。就如木马的忧伤属于少年,再怎么萧条破败,也有舞步和潜吟低唱。而<丝绒公路>之后,少年时光的忧伤早已经丢在河边,曾经的少年已经抬头越过那条叫做青春岁月的河流。
看到一段关于说木马解散的话:木马的解散,警告了所有做乐队的人,不要以為和谁可以一起创造未来。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路,自己的事业,可以一起做一件事的时候就一起做。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要各走各路的时候就得坚强走。这话其实放在其它的很多场合亦是适合的,就如那我曾总放在口边的青春情怀。某人说,青春只属于17岁。但青春早已逝去。所以那些奔跑着的忧伤也都随着过去再见吧。
恩。或许这最后一段。才是我最想说的话。
PS.关于开头那句的Tips。鼓手胡湖和鲁迅出生在同一个地方。
又PS.亲爱的谢强。你可别抽七星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