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年,高晓松写了三首挽歌,纪念一个死去的诗人。那年,诗歌像一片秋天的叶悄悄的落在孕育了它的土地上。那年以后,太阳照常升起,只是没有人记得它曾像佛光一样照亮了那些诗人。如果你听过那些歌会发现它们和革命颂歌一样恢宏壮烈,因为死去的诗人在那个年代的人心里面不啻于烈士。他们是那个时代的殉道者也是终结者,在那时,“诗人之死”成了充满形而上意味的命题,正如海子所说,“尸体不是愤怒也不是疾病,其中包含着疲惫,忧伤和天才。”
那是一个如水的年代,他们曾有过如水一般的爱情。半块橡皮、一本日记、一缕长发、一条发带,现在有谁还敢相信如此简单的爱情。当年凭校园民谣发迹的那一群人写歌很大的一个原因是为了追女生,谁也没料到追女生竟然追出一段这么感人的青春。其实,在那些安然躲在象牙塔里的岁月里,爱情几乎可以等同于青春。高晓松说,感伤是终身不愈的残疾。而爱情教会我们感伤。于是,在无数个难以入眠的夜里,一首首如诗般悠扬如水般通透的歌从琴弦上流过,点缀了我们单薄的青春。“每一天在我心上,我为你舞在远方,我是你的花我不管春天有多长。”你不会再见到如此干净,如此无悔,又如此忧伤的爱情。那些歌不够严肃,不够专业,但关于青春以及发生在青春里面无瑕的爱情,你似乎找不出比它更合适的表达方式。它的感人之处在于它的朴素和真实,因此一首三根弦写成的《青春无悔》可以让老狼在录音棚留下眼泪,让他想起和女友在八中门前树上刻下的字,想起那个在现在看来如此不真实的青春。
当他们带着赤子一般的好奇和鲁莽去触碰爱情的时候,世界也在他们面前悄悄打开。爱情不再覆盖整个青春,同桌的她为年少的他打开了另一个世界。他们开始爱上了睡在上铺的兄弟,爱上了冬季的校园,爱上了看着我们告别的夕阳和红色天空,爱上了年少迷惘的自己,他们爱上了青春的懵懂、冲动和无法挽回的一切,他们爱上了整个青春。高晓松在《那时花开》里借夏雨的口说,“青春是无法被记录的,只能被歌唱,我要开始歌唱了”。“让我唱,让我忘,让我在白发还没沧桑时流浪”。这让我想起那句吉普赛谚语,“时间是用来流浪的,身躯是用来相爱的,生命是用来遗忘的,而灵魂,是用来歌唱的。”歌唱,原是灵魂最原始的本能和冲动。
“一块大草坪,两把老吉他,三个好朋友,四杯冰啤酒和许多许多好听的歌”。这是91年夏季清华校园歌曲协会成立时的宣传版上写的。我们的青春其实不过如此。可真的不过如此吗?在钢筋水泥的世界里,我们甚至没有一块可以弹琴的草坪,吉他弹不成调,朋友的名字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啤酒只是为了麻痹疲惫的自己,唱一首歌吧,却再也找不回那年唱歌时的心情。看似乏善可陈的青春其实是我们一生最华美的时光。我们最珍贵的宝贝不是挣钱的能力,不是在社会中如鱼得水的本事,而是赤子的良心。我们能为一首诗留下眼泪,能为一首歌无法入眠,能为一个诗人的死而心潮澎湃。在那些可以不计较得失的日子里,让我们全力以赴的向前冲,哪怕明知是绝望的。就像许巍在他的歌页里写的,“曾经的你,以为只要带着那把青春的长剑和赤子的良心,就可以说服自己不出卖理想的灵魂,在最寂寞,和不得不流泪的晚上,即使连自己都在笑自己傻时,依然拔出怀中的长剑,刺痛自己,提醒自己,勇往直前,直到现在。”高晓松说,“爱听歌的孩子都不是坏孩子”,我想是因为他们忘不了自己曾经那个充满赤子良心的青春。
时至今日,很少有人还记得那个年代的吟唱方式,那种大段大段用“比”和“兴”的方式和如今情歌的直白相比过于曲折和晦涩。“是谁的少年,唱我们的歌,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你走后依旧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然而那个年代的故事真的还能重演吗?当你陷入日复一日安定庸常的生活中,会不会觉得它遥远的像一个梦境,或者觉得这一切根本就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境?
那天在地铁站看到一个黑衣女子,背着一把吉他和一个小而精致的行李。她模仿着那个年代来北京寻梦的年轻人,她脸上写满了骄傲,她以为自己背负着他们曾经做过的梦。可那个梦已经凉了。当年高晓松为了给自己的乐队买一只鼓而让朋友的女朋友去宿舍募捐,因为没钱打车,他用自行车把鼓从西单一直拖回清华。如果有一把吉他或一套鼓就能实现梦想的话,那么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它近在咫尺。有一次去朋友的宿舍,一张床板,一排书,一把吉他,还有墙上摇滚乐队的海报。没有甜腻的食物,没有昂贵的服装,恍惚中我好像看到了青春,贫穷而满足的青春,充溢着梦想的青春,而不是被物质湮没了的捉襟见肘的青春。那时我希望我可以穷一些。我们生活好了,都不知道该为什么呐喊为什么感伤,做诗和写歌不再是一件万众瞩目的事情,写一首诗也许只有自己心里还能有些虚妄的高尚。写诗成了自娱自乐的游戏,如果有人还能以此为乐的话。我们缺乏的不再是物质,而是情怀,那属于这个年岁的,无法复制的情怀。就像何勇说的,我们连悲伤都那么不合时宜。可能我们残存的拙劣模仿和无谓坚持不过是为了不辜负这单薄的青春吧,虽然它这般乏善可陈。
我们是不合格的追梦人,其实早已无梦可做。
无论如何,我很感谢高晓松。他替每个经历青春缅怀青春以及忘记青春的人歌颂了青春。骂他的人不少,但没人能否定他的才华。很可贵的是,他的锐利和才情并没有被岁月磨平,虽然他在27岁的时候就曾说自己激情日减,匠气频增。02年在老狼专辑里他依然才华横溢,可惜校园民谣过气了,否则他的作品不会这么沉寂。很早以前他出过一张《青春无悔》,除了11首记录青春的歌以外,还有很精彩的文案和歌手的照片。惊讶的发现很多照片都拍摄于清华。原来除了浓郁的书卷气,曾经的清华还充满了诗意。而我见到的清华只留下了学术气息(如果不是匠气的话)。有时我觉得她更像一个微型的社会,是步入社会之前的一个演练场,而不是曾经的象牙塔,也许这就是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吧。曾经诞生了无数乐队的东操像一只睡着了的大象,疲惫而忧伤。最近那里好像在建设一个射击馆,晚上又恢复了曾经的热闹,在那种场合下缅怀青春应该别有一番感触。曾经那群如古时儒生斗诗一样斗过琴的歌者也散了,就像歌里唱的,“你离开了这个海洋,只留给了我蓝色回声。”东操的天空依然有蓝色的月光,而我听到的只有他们蓝色的回声。
如果吴虹飞在1993年已疑心那个由学长向她描述的歌唱的时代只是一个中世纪的古老童话的话,那么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一切根本没有发生过。她见过卢庚戌见过李健见过缪杰,她听过他们唱歌。她曾说,我所能做的,就是在这个无歌的年代里为他们的歌做一点点的证明。而我们拿什么来证明呢?“有一天孩子们问我,那本书写的是什么,我说什么我说什么,我为什么我为什么唱起了歌”。而如果我们连那首歌的调子都记不起来呢?如果再没有人听过这些歌,谁来接替我们白衣飘飘的青春呢?
很喜欢一句话,“青春不消逝,只是迁徙,与青春恍然相逢的刹那,我看到了岁月的慈悲。”其实大可不必这么无谓的忧伤,我们也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和铭记方式,青春期都是相似的,一样有心爱的姑娘和兄弟,一样有排解不掉的烦恼和感伤,只是那个年代流淌的诗意再也无法复制了。“谁不知不觉叹息,叹那不知不觉年纪,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在春天放一首关于青春的歌,回忆和感怀悠悠飘来,恍然不知今夕何夕。
那是一个如水的年代,他们曾有过如水一般的爱情。半块橡皮、一本日记、一缕长发、一条发带,现在有谁还敢相信如此简单的爱情。当年凭校园民谣发迹的那一群人写歌很大的一个原因是为了追女生,谁也没料到追女生竟然追出一段这么感人的青春。其实,在那些安然躲在象牙塔里的岁月里,爱情几乎可以等同于青春。高晓松说,感伤是终身不愈的残疾。而爱情教会我们感伤。于是,在无数个难以入眠的夜里,一首首如诗般悠扬如水般通透的歌从琴弦上流过,点缀了我们单薄的青春。“每一天在我心上,我为你舞在远方,我是你的花我不管春天有多长。”你不会再见到如此干净,如此无悔,又如此忧伤的爱情。那些歌不够严肃,不够专业,但关于青春以及发生在青春里面无瑕的爱情,你似乎找不出比它更合适的表达方式。它的感人之处在于它的朴素和真实,因此一首三根弦写成的《青春无悔》可以让老狼在录音棚留下眼泪,让他想起和女友在八中门前树上刻下的字,想起那个在现在看来如此不真实的青春。
当他们带着赤子一般的好奇和鲁莽去触碰爱情的时候,世界也在他们面前悄悄打开。爱情不再覆盖整个青春,同桌的她为年少的他打开了另一个世界。他们开始爱上了睡在上铺的兄弟,爱上了冬季的校园,爱上了看着我们告别的夕阳和红色天空,爱上了年少迷惘的自己,他们爱上了青春的懵懂、冲动和无法挽回的一切,他们爱上了整个青春。高晓松在《那时花开》里借夏雨的口说,“青春是无法被记录的,只能被歌唱,我要开始歌唱了”。“让我唱,让我忘,让我在白发还没沧桑时流浪”。这让我想起那句吉普赛谚语,“时间是用来流浪的,身躯是用来相爱的,生命是用来遗忘的,而灵魂,是用来歌唱的。”歌唱,原是灵魂最原始的本能和冲动。
“一块大草坪,两把老吉他,三个好朋友,四杯冰啤酒和许多许多好听的歌”。这是91年夏季清华校园歌曲协会成立时的宣传版上写的。我们的青春其实不过如此。可真的不过如此吗?在钢筋水泥的世界里,我们甚至没有一块可以弹琴的草坪,吉他弹不成调,朋友的名字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啤酒只是为了麻痹疲惫的自己,唱一首歌吧,却再也找不回那年唱歌时的心情。看似乏善可陈的青春其实是我们一生最华美的时光。我们最珍贵的宝贝不是挣钱的能力,不是在社会中如鱼得水的本事,而是赤子的良心。我们能为一首诗留下眼泪,能为一首歌无法入眠,能为一个诗人的死而心潮澎湃。在那些可以不计较得失的日子里,让我们全力以赴的向前冲,哪怕明知是绝望的。就像许巍在他的歌页里写的,“曾经的你,以为只要带着那把青春的长剑和赤子的良心,就可以说服自己不出卖理想的灵魂,在最寂寞,和不得不流泪的晚上,即使连自己都在笑自己傻时,依然拔出怀中的长剑,刺痛自己,提醒自己,勇往直前,直到现在。”高晓松说,“爱听歌的孩子都不是坏孩子”,我想是因为他们忘不了自己曾经那个充满赤子良心的青春。
时至今日,很少有人还记得那个年代的吟唱方式,那种大段大段用“比”和“兴”的方式和如今情歌的直白相比过于曲折和晦涩。“是谁的少年,唱我们的歌,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你走后依旧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然而那个年代的故事真的还能重演吗?当你陷入日复一日安定庸常的生活中,会不会觉得它遥远的像一个梦境,或者觉得这一切根本就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境?
那天在地铁站看到一个黑衣女子,背着一把吉他和一个小而精致的行李。她模仿着那个年代来北京寻梦的年轻人,她脸上写满了骄傲,她以为自己背负着他们曾经做过的梦。可那个梦已经凉了。当年高晓松为了给自己的乐队买一只鼓而让朋友的女朋友去宿舍募捐,因为没钱打车,他用自行车把鼓从西单一直拖回清华。如果有一把吉他或一套鼓就能实现梦想的话,那么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它近在咫尺。有一次去朋友的宿舍,一张床板,一排书,一把吉他,还有墙上摇滚乐队的海报。没有甜腻的食物,没有昂贵的服装,恍惚中我好像看到了青春,贫穷而满足的青春,充溢着梦想的青春,而不是被物质湮没了的捉襟见肘的青春。那时我希望我可以穷一些。我们生活好了,都不知道该为什么呐喊为什么感伤,做诗和写歌不再是一件万众瞩目的事情,写一首诗也许只有自己心里还能有些虚妄的高尚。写诗成了自娱自乐的游戏,如果有人还能以此为乐的话。我们缺乏的不再是物质,而是情怀,那属于这个年岁的,无法复制的情怀。就像何勇说的,我们连悲伤都那么不合时宜。可能我们残存的拙劣模仿和无谓坚持不过是为了不辜负这单薄的青春吧,虽然它这般乏善可陈。
我们是不合格的追梦人,其实早已无梦可做。
无论如何,我很感谢高晓松。他替每个经历青春缅怀青春以及忘记青春的人歌颂了青春。骂他的人不少,但没人能否定他的才华。很可贵的是,他的锐利和才情并没有被岁月磨平,虽然他在27岁的时候就曾说自己激情日减,匠气频增。02年在老狼专辑里他依然才华横溢,可惜校园民谣过气了,否则他的作品不会这么沉寂。很早以前他出过一张《青春无悔》,除了11首记录青春的歌以外,还有很精彩的文案和歌手的照片。惊讶的发现很多照片都拍摄于清华。原来除了浓郁的书卷气,曾经的清华还充满了诗意。而我见到的清华只留下了学术气息(如果不是匠气的话)。有时我觉得她更像一个微型的社会,是步入社会之前的一个演练场,而不是曾经的象牙塔,也许这就是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吧。曾经诞生了无数乐队的东操像一只睡着了的大象,疲惫而忧伤。最近那里好像在建设一个射击馆,晚上又恢复了曾经的热闹,在那种场合下缅怀青春应该别有一番感触。曾经那群如古时儒生斗诗一样斗过琴的歌者也散了,就像歌里唱的,“你离开了这个海洋,只留给了我蓝色回声。”东操的天空依然有蓝色的月光,而我听到的只有他们蓝色的回声。
如果吴虹飞在1993年已疑心那个由学长向她描述的歌唱的时代只是一个中世纪的古老童话的话,那么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一切根本没有发生过。她见过卢庚戌见过李健见过缪杰,她听过他们唱歌。她曾说,我所能做的,就是在这个无歌的年代里为他们的歌做一点点的证明。而我们拿什么来证明呢?“有一天孩子们问我,那本书写的是什么,我说什么我说什么,我为什么我为什么唱起了歌”。而如果我们连那首歌的调子都记不起来呢?如果再没有人听过这些歌,谁来接替我们白衣飘飘的青春呢?
很喜欢一句话,“青春不消逝,只是迁徙,与青春恍然相逢的刹那,我看到了岁月的慈悲。”其实大可不必这么无谓的忧伤,我们也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和铭记方式,青春期都是相似的,一样有心爱的姑娘和兄弟,一样有排解不掉的烦恼和感伤,只是那个年代流淌的诗意再也无法复制了。“谁不知不觉叹息,叹那不知不觉年纪,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在春天放一首关于青春的歌,回忆和感怀悠悠飘来,恍然不知今夕何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