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华盛顿黑猫酒吧The Kills现场记录
这个乐队有两个人,千里迢迢的从英国飞到华盛顿来,每人卖票15元。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他们居然那么有名,我还以为就我和寥寥摇滚爱好者以前曾经听过他们的专辑,要知道,桃花的出现都纯粹是被我骗来的,结果我跟桃花在门外排了四十多分钟的队才侥幸得以进门。然后我们就奋不顾身的往前排钻。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像我们这种在第三世界国家打滚出来的人所向披靡,我们不但不虚伪,甚至引以为荣。
两个人,一个老男人叫Hotel,一个酷女子叫VV。Hotel穿着很英国,窄脚牛仔裤,脖子上套的东西有点复杂;VV穿着很野味,豹纹外套,脖子上套的东西更复杂。关于这场演唱会我只想说一句: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棒的现场演出。虽然等他们出场等得我高跟鞋万剑攒心,但是当他们蹦出来以后,VV一甩头,话筒跟着她的身子半倾,我就觉得,这一切都值了。
The Kills是一个后朋与车库的完美结合,有一种内敛的爆发。他们两个虽然满地游走,却基本上从来没有跳过。跳得要死,吼得要死的是下面的歌迷。因为我就挤在他们脚底下,所以其间对我发生了三件事:1)我被别人踩到脚N次 2)我面前的一个亚裔女喝醉了极尽一切权力的用身体挑逗周围每一个人,不论男女,包括我 3)在表演中间歌迷打起架来,于是每个人都以排山倒海之势跌倒。久闻VV是一个极低调的人,从来不跟歌迷说话,看样子是真的。她不仅不在曲终时说谢谢,不发表任何过场的话,甚至我们这些人在她面前打起来了,她也一个字都没说,完全没有维护治安的意思。反倒只有Hotel上前来拉了一把。曲终时Hotel有时想起来了也会说谢谢,只是可能只有我们这些前排的能看到他的嘴巴动,貌似是没声音的。
说下两个人的风格。VV,极酷的一个女人,狂傲,野性,却不失优雅。她的头发始终是乱糟糟的粘在脸上,以至于这一整场演出完了我都不确定她到底长得什么样。Hotel,看上去都要四十岁了,一手吉他却弹得花招百出让人叹为观止。他一会儿用拳头敲吉他,一会儿把吉他当成枪对准我们,最后一支曲子的solo是最惊为天人的,他居然用啤酒瓶子,跪在地上,跟刷洗衣板似的弹了数分钟的solo,当我们已经疯狂到要昏倒的时候,他把吉他搁在地上,一脚踏上去。他居然用皮鞋来拨弄琴弦,以此结束了整场演出。
(从我博客里切出来的)
两个人,一个老男人叫Hotel,一个酷女子叫VV。Hotel穿着很英国,窄脚牛仔裤,脖子上套的东西有点复杂;VV穿着很野味,豹纹外套,脖子上套的东西更复杂。关于这场演唱会我只想说一句: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棒的现场演出。虽然等他们出场等得我高跟鞋万剑攒心,但是当他们蹦出来以后,VV一甩头,话筒跟着她的身子半倾,我就觉得,这一切都值了。
The Kills是一个后朋与车库的完美结合,有一种内敛的爆发。他们两个虽然满地游走,却基本上从来没有跳过。跳得要死,吼得要死的是下面的歌迷。因为我就挤在他们脚底下,所以其间对我发生了三件事:1)我被别人踩到脚N次 2)我面前的一个亚裔女喝醉了极尽一切权力的用身体挑逗周围每一个人,不论男女,包括我 3)在表演中间歌迷打起架来,于是每个人都以排山倒海之势跌倒。久闻VV是一个极低调的人,从来不跟歌迷说话,看样子是真的。她不仅不在曲终时说谢谢,不发表任何过场的话,甚至我们这些人在她面前打起来了,她也一个字都没说,完全没有维护治安的意思。反倒只有Hotel上前来拉了一把。曲终时Hotel有时想起来了也会说谢谢,只是可能只有我们这些前排的能看到他的嘴巴动,貌似是没声音的。
说下两个人的风格。VV,极酷的一个女人,狂傲,野性,却不失优雅。她的头发始终是乱糟糟的粘在脸上,以至于这一整场演出完了我都不确定她到底长得什么样。Hotel,看上去都要四十岁了,一手吉他却弹得花招百出让人叹为观止。他一会儿用拳头敲吉他,一会儿把吉他当成枪对准我们,最后一支曲子的solo是最惊为天人的,他居然用啤酒瓶子,跪在地上,跟刷洗衣板似的弹了数分钟的solo,当我们已经疯狂到要昏倒的时候,他把吉他搁在地上,一脚踏上去。他居然用皮鞋来拨弄琴弦,以此结束了整场演出。
(从我博客里切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