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逝的野人花园

【从QQ上搜歌,居然搜出野人花园,当年的最爱啊,不由又感叹起Time flies fast,贴一篇旧文,以资纪念。】
那年夏夜,窗外星光灿烂,窗内灯熄人寂,你仰面躺在床上,听一支歌在屋里兜转回旋。轻柔细腻的歌声织成一袭软绸,从空中徐徐降落,触碰到肌肤,温凉,酥润。又如午后清澈的溪水,从床脚跟涨起,渐渐将全身的骨肉浸淫,身体随之沉浮,漂游。从此,那如绸似水的妙音总于不经意时从记忆的府库里跳脱显现,逗你回味,供你玩赏。那绵软的情歌有一个符咒般的名字——Truly, Madly, Deeply,那阴柔的嗓音来自澳大利亚布里斯班的一个大男孩——戴伦·海斯。
十年前(03年作文),戴伦·海斯还是毛头小伙,热爱音乐但默默无闻。某天,他偶然从杂志上看到一则红色边缘乐队招聘主唱的海报,便前去报名应聘。试唱时,他太紧张太卖力,结果不仅唱哑了嗓子,还走了调,感觉糟糕透顶。“但你的声音棒极了,加入我们吧,一起好好干。”海斯决想不到乐队招聘员丹尼儿·琼斯会这样说,正是这句话令他俩的人生都焕然一新。从此,海斯和琼斯,如童话里的一对好兄弟,开始两人共同的音乐之旅。
真似一对兄弟,同样高高的个子、白皙的皮肤,同样幽蓝射魂的眼眸、直挺的鼻梁以及性感的嘴唇,只是海斯的脸颊稍宽棱角分明,而琼斯的略窄且线条柔和。海斯将头发染成纯黑,一袭紧身黑衣配一条粗粗的金属项链,时尚帅气;琼斯一头天生的金发,一身休闲装束,清雅脱俗。如此天资,仿佛命中注定,他俩将成为流行乐坛的偶像型骄子。
一开始,他俩演唱别人的歌曲,很快感到不满足。相处中,两人越来越投机,找到了共同的音乐感觉,合作创作出第一首歌曲A Thousand Words,这令他们兴奋异常,也促使他们下决心离开红色边缘,建立自己的乐队。那时,海斯非常爱读美国女作家安妮·瑞斯的“吸血鬼系列”小说,其中一本书将世界描绘成一座野人统治的恐怖花园。“野人花园”——这名字像闪电划过他的脑际,于是新乐队的名字诞生了。
他们目标明确,野心勃勃,干劲十足,将组队后创作的第一首单曲I Want You寄往当地数家电台。歌曲几经冷落,终于获得一位DJ的赏识,播放出来,很快便得到别的电台应和,最后,该单曲不仅位列澳洲歌曲榜首,而且冲进美国流行歌曲排行榜Top10的位置。成功来得那么急速,让人有点头晕目眩;成功激发了更充沛的创造力,一支支风格别致的新歌从指尖口畔流泻而出。
野人花园越来越壮大,他们请来一流的混音师和录音师,制作出无可挑剔的专辑唱片;又请来一流的舞美设计师、灯光调度师、服装设计师以及化装师等等业界人士,筹备最精致豪华的巡回演出。舞台上,海斯担当主唱,他性格外向开朗,善于自我表现,喜欢以大摇大摆的摇滚风格调动观众情绪;琼斯司职器乐,他秉性内敛含蓄,总躲在键盘和架子鼓后面演奏,偶尔也会拿着吉他走到舞台中心,摆出酷酷的造型逗乐大伙。两厢配合,简直天衣无缝。
可是,“世事不可极,极则天忌之;试看花开烂漫,便是送春时。”最初是科尔比,尽管海斯以Truly, Madly, Deeply向她表白了最痴迷最忠贞的爱,但成名后的他无法给她最渴望的东西——家的安定和温暖,频繁的争吵消磨了彼此的感情,终于不得不分手。接着是琼斯,他不像海斯那样热衷舞台表演,渐渐厌倦在陌生的崇拜者中间抛头露面,宁愿回到布里斯班熟悉的伙伴之中,像成名前一样随心所欲地谱歌写曲,自由自在地弹拨键盘,或者做做音乐之外的事情,重拾年少时的其他梦想,毕竟人生可以更加丰富。
盛极一时的野人花园平静地解散了,留给喜爱它的乐迷们无尽的失落和惋惜。原来现实终究不是童话,童话总在最美满的时候结尾,而现实还要沿着生活的潮流起伏。海斯独自留在舞台上演绎他的心灵节奏,琼斯则回到家乡寻求别样的发展,而科尔比也会寻找新的爱人。其实不必遗憾,曾经的友情和爱已经让人生富足而充满意义,曾经的颠峰体验将永远铭刻于生命的纪念碑上。有首诗说的好:“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亮!”
打开音箱,让新歌旧曲充盈房间,深深浅浅的喜悦一分一秒地诞生,供人细细品味。
那年夏夜,窗外星光灿烂,窗内灯熄人寂,你仰面躺在床上,听一支歌在屋里兜转回旋。轻柔细腻的歌声织成一袭软绸,从空中徐徐降落,触碰到肌肤,温凉,酥润。又如午后清澈的溪水,从床脚跟涨起,渐渐将全身的骨肉浸淫,身体随之沉浮,漂游。从此,那如绸似水的妙音总于不经意时从记忆的府库里跳脱显现,逗你回味,供你玩赏。那绵软的情歌有一个符咒般的名字——Truly, Madly, Deeply,那阴柔的嗓音来自澳大利亚布里斯班的一个大男孩——戴伦·海斯。
十年前(03年作文),戴伦·海斯还是毛头小伙,热爱音乐但默默无闻。某天,他偶然从杂志上看到一则红色边缘乐队招聘主唱的海报,便前去报名应聘。试唱时,他太紧张太卖力,结果不仅唱哑了嗓子,还走了调,感觉糟糕透顶。“但你的声音棒极了,加入我们吧,一起好好干。”海斯决想不到乐队招聘员丹尼儿·琼斯会这样说,正是这句话令他俩的人生都焕然一新。从此,海斯和琼斯,如童话里的一对好兄弟,开始两人共同的音乐之旅。
真似一对兄弟,同样高高的个子、白皙的皮肤,同样幽蓝射魂的眼眸、直挺的鼻梁以及性感的嘴唇,只是海斯的脸颊稍宽棱角分明,而琼斯的略窄且线条柔和。海斯将头发染成纯黑,一袭紧身黑衣配一条粗粗的金属项链,时尚帅气;琼斯一头天生的金发,一身休闲装束,清雅脱俗。如此天资,仿佛命中注定,他俩将成为流行乐坛的偶像型骄子。
一开始,他俩演唱别人的歌曲,很快感到不满足。相处中,两人越来越投机,找到了共同的音乐感觉,合作创作出第一首歌曲A Thousand Words,这令他们兴奋异常,也促使他们下决心离开红色边缘,建立自己的乐队。那时,海斯非常爱读美国女作家安妮·瑞斯的“吸血鬼系列”小说,其中一本书将世界描绘成一座野人统治的恐怖花园。“野人花园”——这名字像闪电划过他的脑际,于是新乐队的名字诞生了。
他们目标明确,野心勃勃,干劲十足,将组队后创作的第一首单曲I Want You寄往当地数家电台。歌曲几经冷落,终于获得一位DJ的赏识,播放出来,很快便得到别的电台应和,最后,该单曲不仅位列澳洲歌曲榜首,而且冲进美国流行歌曲排行榜Top10的位置。成功来得那么急速,让人有点头晕目眩;成功激发了更充沛的创造力,一支支风格别致的新歌从指尖口畔流泻而出。
野人花园越来越壮大,他们请来一流的混音师和录音师,制作出无可挑剔的专辑唱片;又请来一流的舞美设计师、灯光调度师、服装设计师以及化装师等等业界人士,筹备最精致豪华的巡回演出。舞台上,海斯担当主唱,他性格外向开朗,善于自我表现,喜欢以大摇大摆的摇滚风格调动观众情绪;琼斯司职器乐,他秉性内敛含蓄,总躲在键盘和架子鼓后面演奏,偶尔也会拿着吉他走到舞台中心,摆出酷酷的造型逗乐大伙。两厢配合,简直天衣无缝。
可是,“世事不可极,极则天忌之;试看花开烂漫,便是送春时。”最初是科尔比,尽管海斯以Truly, Madly, Deeply向她表白了最痴迷最忠贞的爱,但成名后的他无法给她最渴望的东西——家的安定和温暖,频繁的争吵消磨了彼此的感情,终于不得不分手。接着是琼斯,他不像海斯那样热衷舞台表演,渐渐厌倦在陌生的崇拜者中间抛头露面,宁愿回到布里斯班熟悉的伙伴之中,像成名前一样随心所欲地谱歌写曲,自由自在地弹拨键盘,或者做做音乐之外的事情,重拾年少时的其他梦想,毕竟人生可以更加丰富。
盛极一时的野人花园平静地解散了,留给喜爱它的乐迷们无尽的失落和惋惜。原来现实终究不是童话,童话总在最美满的时候结尾,而现实还要沿着生活的潮流起伏。海斯独自留在舞台上演绎他的心灵节奏,琼斯则回到家乡寻求别样的发展,而科尔比也会寻找新的爱人。其实不必遗憾,曾经的友情和爱已经让人生富足而充满意义,曾经的颠峰体验将永远铭刻于生命的纪念碑上。有首诗说的好:“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亮!”
打开音箱,让新歌旧曲充盈房间,深深浅浅的喜悦一分一秒地诞生,供人细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