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最后一首。
整张专听过后,最后一首不止拯救了His Life,也挽救了整张专辑。
我听hip-hop挺早的,但听中文说唱挺晚的,之前一直觉得这种音乐只存在于海外,大概是15年下半年,马思唯是第一个让我知道原来中国也有人做说唱的,而且如此带感。认识他之后把他所有歌都听了一遍,大多数都质量上乘,上一个能达到我这种要求的还是周杰伦。
后来他组了组合,就听得越来越少了,因为感觉我对hiphop的审美可能还停留在2000年代,而海尔兄弟的hiphop音乐却在不断的进化,改造hiphop的同时也屡次挑战着大众审美极限,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原来我也是大众之一,所以我打算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于是我跑去听GAI了。
去年看到他们都要出个人专辑了,就跑去听了一下,感觉没豆瓣评分那么差,尤其Go,挺好听的,就感觉马思唯写这类走心歌词是真的得心应手,flow也最干净,可惜他现在很少写了。
不过比Go更打动我的是现在这首hiphop saved my life。前面的歌也耐着性子听了,真听不进去,实话。不过听到最后一首,顿时感觉也许有这一首就足够了。
我听的rap也不算少了,但惟独这首是我觉得听过最棒的一首rap,作为最后一首歌,它反而没有复杂的编排,甚至连押韵都不工整。但那些工整的歌,听的时候从来没让我想起自己,想起我的生活。因为我真的曾不吃午饭为了一本漫画书,也真的想实现愿望,找到我的七龙珠。我发现我认识那个马思唯还是Og skippy,他从未因为财富变得轻易得到而死去,他记得事情最初是什么样的。
我觉得没有人最初听hiphop,是为了去听复杂的flow,精巧的编曲,密集的词汇或者风格的区别。人们都想在hiphop音乐里找到自我,或者现实中不能展现的自己。而这首歌唱的确恰好是曾经不堪的马师,这比一千首《天生我材必有用》都更turn up。因为我们已经看到,he did it.
这首歌过后我想我一辈子都会是他的听众,但其实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我就已经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