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

好潮湿的歌。我也想唱出“It embraces me”,我最开始以为这是欢愉,但现在觉得不是这样的,能握住的只有释放,我所希望拥有的其实是被接纳的瞬间,被风拥抱,被河流刺穿,被树荫拒绝,然后看着我的名字一点一点变成橙色。鼓点响起一次我就进入睡眠一次,小号融化一次我就痉挛一次。我想到还在念高中的时候,凌晨妈妈载我回老家,我从车里站起来,头探出天窗。我往后望,树木都跟我擦肩而过,我往上看,星星都在羡慕着露珠。耳机里的歌被风声盖过了,我感到有点喘不过气,又钻进车里,让妈妈把车开得慢一点。我张开双臂,是试探地,犹豫地,我觉得我正在怯生生地跟夜晚谈一场不道德的恋爱。我握了握拳头,什么都没抓住,但我又觉得我什么都抓住了。我嘴角开始上扬,我在背着我妈妈偷笑,这个念头一出现在我脑海里,我突然变得勇敢起来。或许我青春期做过最叛逆的事,就是这件,背着妈妈偷笑。即使她不知道,但我还是在跟她相同的空间里,表达了自己的情绪。“我人生中最...”,在我这样的年纪,说出这种句式好像显得有点太老成和卖弄,但我莫名觉得就是这样的,四年前羞愧地张开双臂的瞬间,就是我人生中石头最轻的时候。倒不是说之后不会遇见这样的日子了,只是即使把石头挪开,它所留下的印记还是会在那里。又绕到最开头,跟《女生徒》里“好想美丽地活下去”一样,我好想唱出“It embraces 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