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莲,丝般盛放

温柔宁静的夜里,独坐床边,冲一杯奶茶,那香气渐渐在空气中弥散开来,暖着胃也暖着心。 抿一口,丝滑香浓是它的曼妙。那柔滑的质感好似丝绸在舌尖上滚动,润润地包围着每一个挑剔的味蕾,让你在这种不动声色的诱惑中,被软软地俘虏,深陷这丝样迷情。这感觉,如果要我找一种声音来表达,我愿她是忆莲。她丝般的声音,悦耳又暖心。
忆莲其实并不是大热的歌手,或者说她可能有些过气了。但在我看来,忆莲仍是那样的柔美,那样的动人。我对她不多的印象中,她早期最著名的是那首《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一个楚楚的女子形象,独立却孤苦无助,在歌声中清晰可见。忆莲的小眼睛中透着的全是一个女子不尽的妩媚风情。她是一杯红酒,她的歌她的人都让人心甘情愿地一饮而尽直至一醉方休。再后来到《不必在乎我是谁》、《为你我受冷风吹》、《伤痕》,表达的全是一个为爱凄楚可怜的女人,歌声让人心碎,但我不喜欢。或者说那是许多年前年少的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喜欢的。
真正让我认识到她,让她成为我心头上一个不能忘却的声音是那首《至少还有你》。那是至今仍不衰的经典,林夕最平淡又最真挚的歌词由忆莲以浓浓的深情化归在款款的淡定中轻轻吟来:“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只要感觉你的皱纹有了岁月的痕迹……”曾经我一直欣赏着高亢得极富爆发力的声音,有大悲大喜的起伏,一如张惠妹。而当我听到忆莲时,她的声音完全不是这种感觉,却令我倍感舒服。她的声音实在是美,但不是大众化的优美,只剩下飘浮且空洞的声音的那种优美。忆莲的歌声中有一种温柔又不可商榷、质疑的力量,让你心甘情愿地陷入她编织的丝般音网中,不忍离去。
某次逛商场,无意间在卖音响柜台看到正在播放的忆莲的音乐会。我称它为音乐会而不是演唱会,款款的大舞台中款款步来了身穿晚礼服的忆莲。没有伴唱和fans们喧闹的呼喊,有的只是一队交响乐的伴奏和忆莲不加任何修饰渲染的好声音。静静站定,一开口便是“我怕来不及……”只一句,我就醉了。她的声音不是年轻如张含韵般清新,单纯里透着空洞;她的声音不是蔡琴般如大风箱的低沉和沧桑,厚重中绵绵。她有一种质感,一种在她声音的每个细胞中都透着的柔柔的丝般质感,仿佛丝绸在手上滑落,在心上滑过。我常以为现场的演唱是最见一个人的唱功实力的,而忆莲让我感到的一种震撼是,在乐队的伴奏下,她如丝似锦的歌声毫不逊色于唱片的效果,甚至因其特有的一种现场的鲜活感而更加深情动人。她盈盈的眼神,款款的身形让这个并不高挑的女子顿时有了一种傲人的气质——高贵。就是高贵,她的声音有着亲切得似可触摸的平和温柔,却不可复制、不可模仿的高贵。
我一直钟爱着一首忆莲与齐豫合唱的英文《The rose》,在她们二人的英文专辑中都有收录。淡淡的钢琴开场,节奏并不分明,似乎只为引出忆莲缓缓的歌声,娓娓为你道来爱情的真谛“some say love,it is a river……”。忆莲的丝质柔润与齐豫飘忽高远齐奏,中高音构建了广阔的音场和浩大的美感,那是天与地的相交。两个都有着贴近人心力量声音的女子,在耳畔和你亲亲切切地诉说着玫瑰与爱情,着实是妙不可言。在我听来,忆莲与那许多温柔空洞得只有声音的女子的差别是:她的声音中有一种核。那核令她的情感在歌声种收放自如,恰到好处,不滥不缺,尾音过后仍余韵不绝。于是,那听在耳中的早已不只是声音了。
欣赏忆莲。爱着她的声音,好似柔柔温泉水漾着贴近你的肌肤,好似丝竹般清新天赖触碰在指尖。无论是《飞的理由》中内敛的深情,还是《纸飞机》的轻松俏皮都深深令我为之倾倒。忆莲声音的形象变化纷纭,高贵时如贵妇若女神,可爱时像少女似小孩。她的声音有种魔力,吸纳万千再缓缓突出。她的声音有种温柔却深挚的力量,以她的丝般质感熨贴着我夜里未眠的心。
忆莲,在夜里丝般盛放。
忆莲其实并不是大热的歌手,或者说她可能有些过气了。但在我看来,忆莲仍是那样的柔美,那样的动人。我对她不多的印象中,她早期最著名的是那首《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一个楚楚的女子形象,独立却孤苦无助,在歌声中清晰可见。忆莲的小眼睛中透着的全是一个女子不尽的妩媚风情。她是一杯红酒,她的歌她的人都让人心甘情愿地一饮而尽直至一醉方休。再后来到《不必在乎我是谁》、《为你我受冷风吹》、《伤痕》,表达的全是一个为爱凄楚可怜的女人,歌声让人心碎,但我不喜欢。或者说那是许多年前年少的我无论如何也不会喜欢的。
真正让我认识到她,让她成为我心头上一个不能忘却的声音是那首《至少还有你》。那是至今仍不衰的经典,林夕最平淡又最真挚的歌词由忆莲以浓浓的深情化归在款款的淡定中轻轻吟来:“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只要感觉你的皱纹有了岁月的痕迹……”曾经我一直欣赏着高亢得极富爆发力的声音,有大悲大喜的起伏,一如张惠妹。而当我听到忆莲时,她的声音完全不是这种感觉,却令我倍感舒服。她的声音实在是美,但不是大众化的优美,只剩下飘浮且空洞的声音的那种优美。忆莲的歌声中有一种温柔又不可商榷、质疑的力量,让你心甘情愿地陷入她编织的丝般音网中,不忍离去。
某次逛商场,无意间在卖音响柜台看到正在播放的忆莲的音乐会。我称它为音乐会而不是演唱会,款款的大舞台中款款步来了身穿晚礼服的忆莲。没有伴唱和fans们喧闹的呼喊,有的只是一队交响乐的伴奏和忆莲不加任何修饰渲染的好声音。静静站定,一开口便是“我怕来不及……”只一句,我就醉了。她的声音不是年轻如张含韵般清新,单纯里透着空洞;她的声音不是蔡琴般如大风箱的低沉和沧桑,厚重中绵绵。她有一种质感,一种在她声音的每个细胞中都透着的柔柔的丝般质感,仿佛丝绸在手上滑落,在心上滑过。我常以为现场的演唱是最见一个人的唱功实力的,而忆莲让我感到的一种震撼是,在乐队的伴奏下,她如丝似锦的歌声毫不逊色于唱片的效果,甚至因其特有的一种现场的鲜活感而更加深情动人。她盈盈的眼神,款款的身形让这个并不高挑的女子顿时有了一种傲人的气质——高贵。就是高贵,她的声音有着亲切得似可触摸的平和温柔,却不可复制、不可模仿的高贵。
我一直钟爱着一首忆莲与齐豫合唱的英文《The rose》,在她们二人的英文专辑中都有收录。淡淡的钢琴开场,节奏并不分明,似乎只为引出忆莲缓缓的歌声,娓娓为你道来爱情的真谛“some say love,it is a river……”。忆莲的丝质柔润与齐豫飘忽高远齐奏,中高音构建了广阔的音场和浩大的美感,那是天与地的相交。两个都有着贴近人心力量声音的女子,在耳畔和你亲亲切切地诉说着玫瑰与爱情,着实是妙不可言。在我听来,忆莲与那许多温柔空洞得只有声音的女子的差别是:她的声音中有一种核。那核令她的情感在歌声种收放自如,恰到好处,不滥不缺,尾音过后仍余韵不绝。于是,那听在耳中的早已不只是声音了。
欣赏忆莲。爱着她的声音,好似柔柔温泉水漾着贴近你的肌肤,好似丝竹般清新天赖触碰在指尖。无论是《飞的理由》中内敛的深情,还是《纸飞机》的轻松俏皮都深深令我为之倾倒。忆莲声音的形象变化纷纭,高贵时如贵妇若女神,可爱时像少女似小孩。她的声音有种魔力,吸纳万千再缓缓突出。她的声音有种温柔却深挚的力量,以她的丝般质感熨贴着我夜里未眠的心。
忆莲,在夜里丝般盛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