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还是迷信你
认识你是因为在电视机前看你唱歌看得有了想哭的冲动。用感动震撼荡气回肠振聋发聩来形容都不过瘾,因为我完完全全被你煞住了。
06年,我中蛊一样把信乐团的歌翻来覆去地听,听出了耳油听得都烂熟了还是灌迷魂药一样地听。你有一把钢嗓,声音几乎在达到极限的最高音后还能翻转无穷尽的变幻,变化中又隐含一种被激亢打磨的深邃,以势不可挡的强悍先占据听觉,又在余音里用脆弱与伤痛,狠狠戳入心灵。
我像一个合格的粉丝那样搜索你的年鉴,我知道了你郁郁荒废困顿不堪回首的过去。也就突然明白了这份填充空洞支撑起歌曲的所在。我爱死了《ONE NIGHT@火星 LIVE》,一直到现在它都是我心目中演唱会的至尊经典,因为这个,我的毕生愿望都加入了迫切的一条,有朝一日一定要亲临演唱会现场,一起掀翻舞台,台上台下一起疯掉。
再后来,你从信乐团单方面单飞的消息闹得满城风云。你从阿信变成了信。出了这张《我就是我》。
曾经为了乐团,挨饿卖血都做过。你鼓足了勇气首度面对媒体承认小丸子时,当时TOMI都哭了,其他三只也以男人的沉默力挺你。最艰难的时候都一起熬过来了,怎么在最好的时候却分道扬镳了呢?也许真的像林夕写的:从前并肩的好兄弟,可会撑到底。这个刹那宇宙。拒绝永久。
《我就是我》里你多了自我,多了创作,多了声音的应用,但是其实真的没有原来的那些歌抓耳。或者因为一开始是完整,之后散落,即使个体再完满都是残缺。草草听了几遍,便束之高阁。
我以为我就这么放低了你,放低了那些日日夜夜缠绕在耳边的妖娆高亢的声音。
可是,你要来了,来到我所在的城市。我终于是不能无动于衷。你停留两天,我也就发疯似地风尘仆仆追着你跑了两天。一度无比鄙视的花痴行为,现在做起来乐此不疲。
记者会上我冲到最前面拍照,你就近在眼前,近到我的镜头都能清晰照得出眼角的笑纹和皮肤的纹理,你形单影只,难掩疲色,近到我都不相信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你,就是那个在演唱会上全身都在散发光芒的人。
还好歌友会上你复活了。你好象灵魂出窍的孤魂,精魂重新附体。你用《RUN2008》和《你说的都对》把气氛搅到全场雷动。现场唱HIGH了你就上窜下跳又蹲又坐又躺又跪恨不得往观众席里跳。你果然注定耀眼于舞台,这才是你,原来的你,真正的你。我们坐在观众席和舞台之间的位置,跟你合唱得血脉贲张声嘶力竭,没有板凳,就在地上蹲了坐坐了蹲,姿势僵硬了干脆跪在地上,浑然不觉喉咙沙哑双腿酸痛难耐。
签售会上,拿着手牌站在舞台最前排,你要我们点唱,我们异口同声说《错了》。你现场的功夫真是叹服,随便一开口就是完美。你近在咫尺唱歌,不及一段手臂的距离,一抬头视野就能全部被你覆盖。签名时看见了你的微笑,我发现你有一双典型的桃花眼,盯着人就会电光火石的那种,难怪你会这么命犯桃花。签名时跟你握了手,感觉到了你的手温很凉……
我承认我对你有过稍稍的动摇,哪知这次强心剂般的刺激让我沦陷得更深了。我又开始铺天盖地地听《我就是我》。原来这是一张需要灌注感情来听的慢热专辑。台版嚣张放肆的《干什么》比起内地版励志型的《我就是我》听得爽得多。《我恨你》,《错了》,其实你的嗓音非常适合演绎伤感,一旦流露就是致命,贯穿毕生的那种深刻。就像身上褪色的刺青,丧失痛感的伤疤依然是自己坚持的幻觉。《朋友的诗》我最喜欢,特别在发现词是你写的之后。我先是不断REPEAT这首歌,然后一整首歌我又不停的REPEAT “一直往前走,有最美的感动,多年以后,能将往事喝个够”。
你毫无节制用嗓,次次用到及至,再好的天赋也经不起这样的挥霍。可是又有多少的及至会永恒不破呢。你说一直唱到不能再唱为止。这句末世英雄般的承诺,我听得又感动又悲凉。
其实我有点害怕看到你的倦容,害怕看到你眼角的浅纹,我最怕有一天你会老去,你不再像从前那样上窜下跳又蹲又坐又卧又跪躺着飙高音,不能再把歌唱到疯癫然后成魔成仙。
喜欢你,不仅是因为别人写过的:你的歌喉,你的音乐,满身的缺点和乱七八糟的经历,坏脾气,唱到高音汗顺着脖子流下来的华丽样子,你的酒量,你的骄傲。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还是这么迷信着你。
06年,我中蛊一样把信乐团的歌翻来覆去地听,听出了耳油听得都烂熟了还是灌迷魂药一样地听。你有一把钢嗓,声音几乎在达到极限的最高音后还能翻转无穷尽的变幻,变化中又隐含一种被激亢打磨的深邃,以势不可挡的强悍先占据听觉,又在余音里用脆弱与伤痛,狠狠戳入心灵。
我像一个合格的粉丝那样搜索你的年鉴,我知道了你郁郁荒废困顿不堪回首的过去。也就突然明白了这份填充空洞支撑起歌曲的所在。我爱死了《ONE NIGHT@火星 LIVE》,一直到现在它都是我心目中演唱会的至尊经典,因为这个,我的毕生愿望都加入了迫切的一条,有朝一日一定要亲临演唱会现场,一起掀翻舞台,台上台下一起疯掉。
再后来,你从信乐团单方面单飞的消息闹得满城风云。你从阿信变成了信。出了这张《我就是我》。
曾经为了乐团,挨饿卖血都做过。你鼓足了勇气首度面对媒体承认小丸子时,当时TOMI都哭了,其他三只也以男人的沉默力挺你。最艰难的时候都一起熬过来了,怎么在最好的时候却分道扬镳了呢?也许真的像林夕写的:从前并肩的好兄弟,可会撑到底。这个刹那宇宙。拒绝永久。
《我就是我》里你多了自我,多了创作,多了声音的应用,但是其实真的没有原来的那些歌抓耳。或者因为一开始是完整,之后散落,即使个体再完满都是残缺。草草听了几遍,便束之高阁。
我以为我就这么放低了你,放低了那些日日夜夜缠绕在耳边的妖娆高亢的声音。
可是,你要来了,来到我所在的城市。我终于是不能无动于衷。你停留两天,我也就发疯似地风尘仆仆追着你跑了两天。一度无比鄙视的花痴行为,现在做起来乐此不疲。
记者会上我冲到最前面拍照,你就近在眼前,近到我的镜头都能清晰照得出眼角的笑纹和皮肤的纹理,你形单影只,难掩疲色,近到我都不相信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你,就是那个在演唱会上全身都在散发光芒的人。
还好歌友会上你复活了。你好象灵魂出窍的孤魂,精魂重新附体。你用《RUN2008》和《你说的都对》把气氛搅到全场雷动。现场唱HIGH了你就上窜下跳又蹲又坐又躺又跪恨不得往观众席里跳。你果然注定耀眼于舞台,这才是你,原来的你,真正的你。我们坐在观众席和舞台之间的位置,跟你合唱得血脉贲张声嘶力竭,没有板凳,就在地上蹲了坐坐了蹲,姿势僵硬了干脆跪在地上,浑然不觉喉咙沙哑双腿酸痛难耐。
签售会上,拿着手牌站在舞台最前排,你要我们点唱,我们异口同声说《错了》。你现场的功夫真是叹服,随便一开口就是完美。你近在咫尺唱歌,不及一段手臂的距离,一抬头视野就能全部被你覆盖。签名时看见了你的微笑,我发现你有一双典型的桃花眼,盯着人就会电光火石的那种,难怪你会这么命犯桃花。签名时跟你握了手,感觉到了你的手温很凉……
我承认我对你有过稍稍的动摇,哪知这次强心剂般的刺激让我沦陷得更深了。我又开始铺天盖地地听《我就是我》。原来这是一张需要灌注感情来听的慢热专辑。台版嚣张放肆的《干什么》比起内地版励志型的《我就是我》听得爽得多。《我恨你》,《错了》,其实你的嗓音非常适合演绎伤感,一旦流露就是致命,贯穿毕生的那种深刻。就像身上褪色的刺青,丧失痛感的伤疤依然是自己坚持的幻觉。《朋友的诗》我最喜欢,特别在发现词是你写的之后。我先是不断REPEAT这首歌,然后一整首歌我又不停的REPEAT “一直往前走,有最美的感动,多年以后,能将往事喝个够”。
你毫无节制用嗓,次次用到及至,再好的天赋也经不起这样的挥霍。可是又有多少的及至会永恒不破呢。你说一直唱到不能再唱为止。这句末世英雄般的承诺,我听得又感动又悲凉。
其实我有点害怕看到你的倦容,害怕看到你眼角的浅纹,我最怕有一天你会老去,你不再像从前那样上窜下跳又蹲又坐又卧又跪躺着飙高音,不能再把歌唱到疯癫然后成魔成仙。
喜欢你,不仅是因为别人写过的:你的歌喉,你的音乐,满身的缺点和乱七八糟的经历,坏脾气,唱到高音汗顺着脖子流下来的华丽样子,你的酒量,你的骄傲。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还是这么迷信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