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故事

我觉得张杰式民谣应该是《自己》这种的刺激闪亮的,高音不必忌讳。除了副歌,这首歌没有自己的风格,句尾语气化咬字不高级且模仿痕迹太重,整体听起来比所谓隔壁老樊房东的猫之流要高级许多,但相比老牌民谣歌手还有点差。从营销传播学角度来说,中国的民谣歌手歌词、旋律、叙事、音色、语感能力都不缺,最缺的唱功和优秀的制作质量,而这却是张杰所最不缺的。谁也没有把民谣定义为低音、缓钝、慢叙、简单,单一元素。这首歌歌词写的有意蕴有深度,写得是世人未见之爱情观与模式,但也像是陈凯歌式妥协,可以想见放弃了一些东西,文本编排缺乏技巧性与叙事逻辑。这样的题材,按我脑中之浮现,是有潜力写出《她来听过我的演唱会》这样水准的歌词的。 知乎上有提问,张杰是被低估还是被高估了,我认为其实被严重低估了,这事儿其实特别好理解,全网黑人的怎么可能被高估,一个完全非科班出身的人,从编曲表现看,他绝对是天赋型选手,只不过算不上天才,还有就是缺点人文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