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无论歌者还是歌目,都湮没于人们为上至房产汽车,下至猪肉方便面而拼命奔跑时脚下扬起的尘土中。
在一个人的时候,翻出这张碟,勾起太多的回忆点滴。在那个过把瘾就死的年代里,我们生活的全部还是书本上的方块字,以及情书上歪歪扭扭的错别字。
那个留长发,发育不良,走路拱背,看人斜眼的王志文,曾经我们不恭不羁的标准像。可这么多年下来,我们想这样活,却越活越主流,越活越偏远。
班级的每周一歌上,那首《宝贝》成了我们挑逗女生的主打歌。
即便音像店的女服务员笑我土鳖,我也欣然接受。是傻逼,可谁没傻逼过呢?谁又不在年轻时的歌谣里陶醉回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