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ede与The Smiths二名曲比较分析

Brett一直自诩他的"The Wild Ones"能比得过The Smiths的名曲"There is a Light that Never Goes Out",那么这究竟是他的自夸还是事实呢?我试把这两首歌曲作个小小的比较分析。也许我的分析中有稍许贬抑Suede的内容,还请诸“羊饭”见谅。
一、曲和唱
如果说The Smiths是英伦另类摇滚开山立派的大宗师,那么Suede就是使这种风格最终发扬光大的急先锋。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两首歌的配器都没有什么特别新颖的地方,曲调连贯,转换平稳,但是两首歌的曲风相差甚大,一首是春流激荡,轻快飘逸;另一首是浊流浓酽,欲说还休,让我不是太明白BA指名道姓与前者相比的用意,应该他只是从名气上来说吧!两首歌都具有一听倾心的气质,高峰低谷和过渡结合完美,而且会越听越有味道,比如The Wild Ones最后容易引起人共鸣的深情吟唱,以及There is a Light第二遍高潮中华丽的花音,都让人忍不住一听再听。
BA可庄可谐的唱功在"The Wild Ones"里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在这首歌里他压抑了Beautiful Ones里的叛逆与肆虐,We are the Pigs里的绝望与嘶吼,但这并不代表在这首歌中的BA不是性感而炫技的,这次他充分发挥了自己音域的浑厚广阔和通透的假音技巧,唱出了内在的某种忧郁气质,甚至在某些地方略有Morrissey嗓音的感觉。
相比起来Morrissey的发挥也很出色,但是他的嗓音可以说本来就不如BA那么catching,而他唱There is a Light或Cemetry Gate这种节奏略快的歌似乎不如他在I Know it's Over那种沉郁而有爆发的歌里发挥得好。应该说Morrissey的魅力就在那种哈姆雷特式激情迸发的桥段之中,或是在Frankly, Mr. Shankly那种幽默讥诮的口吻里。
二、词
Suede是一支写词很美的乐队,在歌词中常常能写出一些经典语句。The Smiths的词则是他们许多观点和看法的承载者,常常比较深奥和带有隐喻,他们对词的重视更是不言而喻。
The Wild Ones的歌词带有浓烈城市生活的色彩。开头是主人公的思绪被收音机播放的音乐唤起,这首歌让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也在随着歌声往下降。他听到的应该是一首情歌吧,因为这首歌促成他打开脑中的“blinds”(一个他喜欢的词)并想把某人留下。
接下来的部分倾诉了主人公对将离去之人的恳求与怀念,他说只要她留下他就会为她赶走大雨冲刷的土地,与她像早晨和罪恶一样在阳光中闪耀,并立志变成“狂野的一对”。听听那个“stay”,满腔子的泫然欲泣。这里的wild,应该是缺乏激情的城市生活的对等存在。
然后主人公听到了隔壁也在放着歌曲,让他自嘲似的说了句:现在我们能够同时看见(为什么是看见?不解)和相信的就只有那个DJ,我们欠对方的债似乎也消解了。这里似乎是对往日争吵的一丝悔恨与宽容。从下一句我们可以看到那个让主人公牵肠挂肚的她已经走了,她在三万英尺的高空,模糊而暧昧,只有她身上曾经为他而留下的爱的刺青在代他滴血。
“Suburban”也许是BA喜欢的又一个S开头的词,在Everything will Flow里这个词与dream相连。但在这里,suburban依然不是他梦想的乐园,也许那里还不够远,不够wild。那里只有disguised graves(到底该怎么理解这个说法呢)。而自己那间平房日益增长的债务也是他烦恼的来源。这加深了一个厌倦日常生活机械性的、渴望抛开名缰利锁反朴归真的形象。最后,歌曲在浓得化不开的不舍中渐行渐远。
总的来说,这篇歌词写得真切优美,像诗一样,然而稍有些缺乏“嚼劲”,流行乐式抒情的风味比较浓重。如果说Brett是用写诗的手法来写歌词,那么Morrissey就是用写小说的手法来写词。"There is a Light that Never Goes Out"整篇都充斥着细致入微的主人公心理自述,描述他对家庭的反感和对外部世界的向往。可是他向往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歌中并没有具体指出来,只是唱道:“there's music and there's people and they're young and alive”,后来又说:“take me anywhere, I don't care”。不管哪里,只要带我出去就好,可见,这首歌中的主人公形象是和前一首中那个曾经沧海的形象大不相同的,那个“Wild One”已经深谙世事,尝尽甘苦,只想与最初的知己建立一个可以平静而无愧于心地活着的家园,而The Smiths的这个孩子连自己的家门都还没有踏出去呢!完完全全百分之百的少年心气,单纯得让人不忍责备。
再看这重要的一句:“And in the darkened underpass,I thought oh god, my chance has come at last. (but then a strange fear gripped me and I just couldn't ask)”。这里少年自语着突然间掠过心中的恐惧,一时间他觉得无人可以倾诉。这可以说是一种对世界的复杂性的最初体认(漆黑的高架桥地下道既鼓动着冒险的冲动又象征着潜藏的罪恶),也是对自我叛逆行动的罪感和怀疑(现在他离开了家人,又没有可以互通心曲的好友,虽然觉得有上帝在保佑着,可是有谁来回答他的疑问呢?)另外需要指出的是,部分批评家对此段持有另外的意见。他们认为my chance has come at last是指主人公终于看见了符合心意的某个人(姑娘),正准备搭讪(ask)时却害怕了,因为已被家庭拒绝的他无法面对另一次拒绝。
再来看歌曲的高潮部分,是说他多么多么希望在某个人的身边死去,这个“you”可能是那个开车载他离家的人,也有可能是他的红颜知己。主人公在这里的态度是比较让人费解的,为什么要在情绪最激烈的高潮部分不停表达死的冲动呢?甚至可以说是“implore for a sudden death”。他离开家庭是为了得到自由,得到更多友爱,更多音乐,这都是快乐的东西,可以不惜为之而死,可是为什么要表达对死的向往之情呢?这么美好的生活都还没有过怎么会让人甘心赴死呢?我想,是因为少年的心中还是有个挥之不去的心魔:虽然离开了家,但是年轻而不谙世事的自己没有任何办法真正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一辆公共汽车,一辆卡车,或许就能将游荡街头的自己置于死地!家在心理上挥之不去,在生活上也不可分离,那么唯一留在这个外部世界的方法可能只有死了吧!相对于过去那个从来没有独立生活过、没有决定过自身命运的自己,死亡是如此勇敢如此激烈,仿佛向那个“家”证明了自己的价值!而且死也是对离开家人的一种赎罪吧!在这里他表明了自己不是个呆头呆脑只想到外面世界绚烂精彩的少年,而是个深思过反省过看见了人生最初的迷惘的聪明少年!
最后少年不停重复着一句理想主义的格言,仿佛在为自己打气:有一种光芒(一盏灯)是永远不会灭的!总之,他酷肖《麦田里的守望者》中那个叛逆而又自省的主人公,在对现实感到绝望的同时,更对自身感到无力,只好用"nihilistic wish"作为最后的安慰。是的,“自省”是人们常常拿来形容The Smiths风格的一个词,这种自我省思是Morrissey作为一个摇滚歌手非常独特而难得的气质(因为摇滚乐常常意味着对自我价值取向的强烈坚持和放大,意味着对自我意识的绝对肯定和骄傲自满,是主观的“表达”而不是客观的“分析”)。在这个音乐创作大爆炸,全球化进程加速的年代,一种新颖的音乐风格变得很容易会被模仿直至滥觞;然而一位能够用成熟的音乐手法来表达自己对世界深入体察的音乐人,他或她看世界的独特甚至发人深省的角度是永远不能被copy的。我相信,只有这样的音乐人是真正伟大的,只有这样的音乐能在我们耳边回响一生。
一、曲和唱
如果说The Smiths是英伦另类摇滚开山立派的大宗师,那么Suede就是使这种风格最终发扬光大的急先锋。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两首歌的配器都没有什么特别新颖的地方,曲调连贯,转换平稳,但是两首歌的曲风相差甚大,一首是春流激荡,轻快飘逸;另一首是浊流浓酽,欲说还休,让我不是太明白BA指名道姓与前者相比的用意,应该他只是从名气上来说吧!两首歌都具有一听倾心的气质,高峰低谷和过渡结合完美,而且会越听越有味道,比如The Wild Ones最后容易引起人共鸣的深情吟唱,以及There is a Light第二遍高潮中华丽的花音,都让人忍不住一听再听。
BA可庄可谐的唱功在"The Wild Ones"里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在这首歌里他压抑了Beautiful Ones里的叛逆与肆虐,We are the Pigs里的绝望与嘶吼,但这并不代表在这首歌中的BA不是性感而炫技的,这次他充分发挥了自己音域的浑厚广阔和通透的假音技巧,唱出了内在的某种忧郁气质,甚至在某些地方略有Morrissey嗓音的感觉。
相比起来Morrissey的发挥也很出色,但是他的嗓音可以说本来就不如BA那么catching,而他唱There is a Light或Cemetry Gate这种节奏略快的歌似乎不如他在I Know it's Over那种沉郁而有爆发的歌里发挥得好。应该说Morrissey的魅力就在那种哈姆雷特式激情迸发的桥段之中,或是在Frankly, Mr. Shankly那种幽默讥诮的口吻里。
二、词
Suede是一支写词很美的乐队,在歌词中常常能写出一些经典语句。The Smiths的词则是他们许多观点和看法的承载者,常常比较深奥和带有隐喻,他们对词的重视更是不言而喻。
The Wild Ones的歌词带有浓烈城市生活的色彩。开头是主人公的思绪被收音机播放的音乐唤起,这首歌让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也在随着歌声往下降。他听到的应该是一首情歌吧,因为这首歌促成他打开脑中的“blinds”(一个他喜欢的词)并想把某人留下。
接下来的部分倾诉了主人公对将离去之人的恳求与怀念,他说只要她留下他就会为她赶走大雨冲刷的土地,与她像早晨和罪恶一样在阳光中闪耀,并立志变成“狂野的一对”。听听那个“stay”,满腔子的泫然欲泣。这里的wild,应该是缺乏激情的城市生活的对等存在。
然后主人公听到了隔壁也在放着歌曲,让他自嘲似的说了句:现在我们能够同时看见(为什么是看见?不解)和相信的就只有那个DJ,我们欠对方的债似乎也消解了。这里似乎是对往日争吵的一丝悔恨与宽容。从下一句我们可以看到那个让主人公牵肠挂肚的她已经走了,她在三万英尺的高空,模糊而暧昧,只有她身上曾经为他而留下的爱的刺青在代他滴血。
“Suburban”也许是BA喜欢的又一个S开头的词,在Everything will Flow里这个词与dream相连。但在这里,suburban依然不是他梦想的乐园,也许那里还不够远,不够wild。那里只有disguised graves(到底该怎么理解这个说法呢)。而自己那间平房日益增长的债务也是他烦恼的来源。这加深了一个厌倦日常生活机械性的、渴望抛开名缰利锁反朴归真的形象。最后,歌曲在浓得化不开的不舍中渐行渐远。
总的来说,这篇歌词写得真切优美,像诗一样,然而稍有些缺乏“嚼劲”,流行乐式抒情的风味比较浓重。如果说Brett是用写诗的手法来写歌词,那么Morrissey就是用写小说的手法来写词。"There is a Light that Never Goes Out"整篇都充斥着细致入微的主人公心理自述,描述他对家庭的反感和对外部世界的向往。可是他向往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歌中并没有具体指出来,只是唱道:“there's music and there's people and they're young and alive”,后来又说:“take me anywhere, I don't care”。不管哪里,只要带我出去就好,可见,这首歌中的主人公形象是和前一首中那个曾经沧海的形象大不相同的,那个“Wild One”已经深谙世事,尝尽甘苦,只想与最初的知己建立一个可以平静而无愧于心地活着的家园,而The Smiths的这个孩子连自己的家门都还没有踏出去呢!完完全全百分之百的少年心气,单纯得让人不忍责备。
再看这重要的一句:“And in the darkened underpass,I thought oh god, my chance has come at last. (but then a strange fear gripped me and I just couldn't ask)”。这里少年自语着突然间掠过心中的恐惧,一时间他觉得无人可以倾诉。这可以说是一种对世界的复杂性的最初体认(漆黑的高架桥地下道既鼓动着冒险的冲动又象征着潜藏的罪恶),也是对自我叛逆行动的罪感和怀疑(现在他离开了家人,又没有可以互通心曲的好友,虽然觉得有上帝在保佑着,可是有谁来回答他的疑问呢?)另外需要指出的是,部分批评家对此段持有另外的意见。他们认为my chance has come at last是指主人公终于看见了符合心意的某个人(姑娘),正准备搭讪(ask)时却害怕了,因为已被家庭拒绝的他无法面对另一次拒绝。
再来看歌曲的高潮部分,是说他多么多么希望在某个人的身边死去,这个“you”可能是那个开车载他离家的人,也有可能是他的红颜知己。主人公在这里的态度是比较让人费解的,为什么要在情绪最激烈的高潮部分不停表达死的冲动呢?甚至可以说是“implore for a sudden death”。他离开家庭是为了得到自由,得到更多友爱,更多音乐,这都是快乐的东西,可以不惜为之而死,可是为什么要表达对死的向往之情呢?这么美好的生活都还没有过怎么会让人甘心赴死呢?我想,是因为少年的心中还是有个挥之不去的心魔:虽然离开了家,但是年轻而不谙世事的自己没有任何办法真正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一辆公共汽车,一辆卡车,或许就能将游荡街头的自己置于死地!家在心理上挥之不去,在生活上也不可分离,那么唯一留在这个外部世界的方法可能只有死了吧!相对于过去那个从来没有独立生活过、没有决定过自身命运的自己,死亡是如此勇敢如此激烈,仿佛向那个“家”证明了自己的价值!而且死也是对离开家人的一种赎罪吧!在这里他表明了自己不是个呆头呆脑只想到外面世界绚烂精彩的少年,而是个深思过反省过看见了人生最初的迷惘的聪明少年!
最后少年不停重复着一句理想主义的格言,仿佛在为自己打气:有一种光芒(一盏灯)是永远不会灭的!总之,他酷肖《麦田里的守望者》中那个叛逆而又自省的主人公,在对现实感到绝望的同时,更对自身感到无力,只好用"nihilistic wish"作为最后的安慰。是的,“自省”是人们常常拿来形容The Smiths风格的一个词,这种自我省思是Morrissey作为一个摇滚歌手非常独特而难得的气质(因为摇滚乐常常意味着对自我价值取向的强烈坚持和放大,意味着对自我意识的绝对肯定和骄傲自满,是主观的“表达”而不是客观的“分析”)。在这个音乐创作大爆炸,全球化进程加速的年代,一种新颖的音乐风格变得很容易会被模仿直至滥觞;然而一位能够用成熟的音乐手法来表达自己对世界深入体察的音乐人,他或她看世界的独特甚至发人深省的角度是永远不能被copy的。我相信,只有这样的音乐人是真正伟大的,只有这样的音乐能在我们耳边回响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