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r
作为一位以私人经历与情感为创作灵感的歌手,Taylor Swift专辑最大的特点便是富有成长性。从同名到现在的“Lover”,她的每一张专辑都带有鲜明的阶段感,每一张都浓缩了她相应时间的状态。但你一定会发现,“Lover”在听感上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太多新鲜感,大多数歌曲的制作思路都是有迹可循的,尤其当视听会的粉丝在社交媒体放风声,整齐划一地用:“如果你喜欢某前作,你一定会爱上新专里的某首”的句子造句时,这其实像个创作危机——但万一它不是呢?显然的是有些歌曲的思路充满着旧时的痕迹,但这种肉眼可见的相似感创作者不可能毫无察觉,相反,它就像是明摆着说我没想做新东西,或者换句话说,它想让你们想起一些旧东西。在她乡村/流行摇滚时期,原声乐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她音乐的丰富度,但当她迈入流行后,流行度的代价是那些生活画面的细节处的流失。但我们仔细一看,你猜怎么着,“Lover”里都有。
“Lover”里我们有态度(“I Forgot That Exisited”),有流行banger(“Cruel Summer”),有大众情歌(“Lover”),有微小说(“Cornelia Street”),有真情时刻(“Soon You’ll Get Better“),从班卓琴到合成器,整个就像是所有时期的Taylor Swift集合。除此之外她还最新推出父权讽歌(“The Man”),Billie Eilish微小美学(“I Think He Knows”),社会议题(“You Need To Calm Down”),东方意蕴(“It’s Nice To Have A Friend”);甚至是在她熟悉的领域里,她也精益求精:“Miss Americana & The Heartbreak Prince”键盘折射如暗黑水晶球的光泽,“Paper Rings”把“Stay Stay Stay”的纯真撞出了“The Truth About Love”的力度,“False God”里她对节奏的把握力度和对氛围的拿捏是生涯新高。还有“London Boy”,flow与旋律与音效一并跌宕错落,就像你真的坐着一辆观光巴士游览了那些地点,音乐上它完全展现出了超出类似听感的“Gorgeous”的丰满。
于是“Lover”并没有让你再眼前一亮,反而它以一种沉淀后的丰盈姿态出现,把她生涯每个阶段的碎片都拾起拼在一起,拼凑成一张彩色的版图。更令我惊讶的是它的完整度,即便是fillers,它们也在专辑里填对了空,就比如“ME!”,在专辑的最后时刻颇有一种要谢幕的欢庆感。而你可能会更爱前半张(以“I Forgot That You Existed”为代表的)四两拨千斤的流行组击,可我同样深爱着后半张嬉笑后的沉思:在“ME!”织起一大片彩云后,“It's Nice To Have A Friend”在禅意的声场里用小号投下了第一束日光,接下来我们会在“Daylight”里听见时间,听见它金色的齿轮在转动。Reputation后半张的露怯表明了她并无法真的释怀,她用了如此长的时间来和自己和解,终于她在桥段里总结着过去,愈发坚定地相信爱是金色的。最后的录音里她断断续续地说着,像是在晨露中思考,而当她说出最后一句时,所有的疑云都散开了:“你即是你所爱之物。”
“you are what you love”,所以你是Lover,不限于“恋人”,是Lover,是你所爱之物的总和,是“热爱着‘爱’本身的人”,再说下去你会发现,就是那个大写并加上惊叹号的“ME!”。于是当我们再播放起“ME!”时,听见她泛泛而轻佻地自我介绍着“你知道我很难搞定”、“你知道我从不三思而后行”、“麻烦总与我随影同行”,你会知道那些军鼓和号角奏出的欢快感是从何而来:那是发现自己的喜悦。A